研究解决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10〕31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1-10 语音:播放

1020,市长陶宏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公司)上市有关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五丈港港务有限公司房产和土地过户相关问题

1、原五丈港港务局的房产和土地过户到五丈港港务有限公司所发生的契税,根据国家财税有关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予以全免,市地税局在10月底以前负责落实到位。

2、原五丈港港务局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房产证的房产,由市房产局组织鉴定,并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测量,确保在1110前发放房产证。

3、原五丈港港务局与科氏沥青公司及球团厂置换的土地,由市规划局在1024前出具规划设计要点,市国土资源局迅速组织挂牌,确保在11月底以前将上述土地的权证发放给五丈港港务有限公司。

二、关于大通公司下属子公司涉税问题

市地税局对鄂州市大通船务公司船员工资性收入稽查认定所产生的税金,由大通船务公司缴纳。市地税局对此不作为稽查问题处理,不作罚款处理且不收取滞纳金。

三、关于募投项目征地问题

关于大通公司上市募投项目五丈港多用途码头用地和鄂东物流中心用地,按《市国资委主任会议纪要》(20102号)确定的置换地价执行,由鄂城区政府负责督促新庙镇政府做好有关村组工作,确保在10月底以前与大通公司签订征地协议;市规划局确保在10月底以前出具鄂东物流中心用地的规划绿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市国土资源局要确保在12月底以前将上述两宗土地的报批和办证等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四、会议决定成立大通公司上市工作专班,在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协调服务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严国本任专班负责人,专班成员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选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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