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我市主城区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和《鄂州市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讨论稿)》、听取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汇报的会议纪要

〔2011〕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4-13

1月6日,市长陶宏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我市主城区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鄂州市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讨论稿)》,听取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纪要如下:

一、研究我市主城区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

(一)会议指出,实施廉租房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廉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的核定,事关广大廉租房住户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慎重对待,认真研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促进廉租房管理规范化。

(二)会议明确:

1、廉租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由市物价局、房产局在核定刚性成本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地区标准从低确定,作为临时指导价格,在第一批廉租房住户中实施。

2、廉租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采取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分别用于廉租房小区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等开支。低保户减半收取,特困户免收。

3、市房产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廉租房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要采取招标等方式,选择信誉好、服务优、收费相对较低的物业公司从事廉租房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切实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4、市物价、房产等部门要加大廉租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廉租房住户正确认识和对待廉租房租金和物业费收缴工作,在享受国家住房优惠政策的同时,履行必要的缴费义务,促进廉租房管理步入良性轨道。

(三)会议要求市发改、住建、物价、房产等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起草我市《廉租房租金管理办法》,择机出台。

二、研究《鄂州市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指出,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备受社会关注。做好此项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认真关注和研究省政府政策走向,及时掌握政策,争取支持。要细化实施办法,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原则通过《方案》,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政府,择机实施。

三、听取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在遭受重大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抗灾夺丰收,特别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抢抓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机遇,积极策划以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为主的项目,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的项目资金;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做好农业“小三场”改革收尾工作。

会议要求市统筹办牵头,进一步研究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此项工作由副市长陈邦利商市委副书记涂维发负责。

会议同意近期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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