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讨论《关于对长港河实行统一管理的通告(讨论稿)》和听取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汇报的会议纪要

〔2011〕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4-13 语音:播放

1月6日,市长陶宏主持召开2011年第1次市政府常务会 议,审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讨论《关于对长港河实行统一管理的通告(讨论稿)》,听取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民生支持和保障,创造安定和谐的民生环境。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修改完善后拄程序发文。

二、讨论《关于长港河实行统一管理的通告(讨论稿)》

会议认为,对长港河的管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可循,不必再发布管理通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依法履责,切实做好长港河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听取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

1、听取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汇报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准确把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深刻总结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为更好地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是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大胆创新,努力创造社会管理工作新经验,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示范。

会议明确,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行分解,实行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及目标任务,由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并督办落实。全市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与相关会议合并召开。

会议同意成立鄂州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市综治委主任陶宏任组长,由市综治办提出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审定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综治办合署办公。

2、听取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会议认为,2010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尤其是在打击“两非”案件和指标控制等方面成效显著,但目前形势依旧严峻,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凸显,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确保人口计生工作争先进位。

会议强调,要继续保持对“两非”和违法生育案件查处高压态势,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市监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继续支持配合,严查严处“两非”涉案人员;人口计生部门要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流动人口“三查”力度,争取工作主动。

会议同意春节前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

3、听取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会议明确,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参加,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编制《鄂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此项工作由副市长毕华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沐珍同志共同负责。

会议同意适时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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