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扩权强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关于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讨论稿)》和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

〔2011〕4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6-13 语音:播放

  4月12日,代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1年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扩权强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关于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鄂州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讨论稿)》,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扩权强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城镇体系初见雏形,县域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出台《规定》,有利于减少行政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我市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扩权强区的重要意义,切实解放思想,把扩权强区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扩大区级(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遵循事权一致、依法行政、适应体制的原则。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由县(市、区)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坚决下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下放的,以授权或委托方式交办;不能授权或委托的,市直部门要高效办理,限期办结。对接收权限的主体,要划定权限范围,明确责任和义务;放权或授权部门,要加强对权限接收主体的指导监督,促进其正确行使职权。 

  会议明确,由副市长严国本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按照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定》,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鄂州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并于2006年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有效促进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既有政策出现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商引资工作。因此,修订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增强我市招商竞争力和投资吸引力,势在必行。 

  会议原则通过《意见》和《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招商局抓紧修改完善,增强可操作性,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明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狠抓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强化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原则同意将鄂城华侨矿业公司与汀祖龟山铜铁矿矿区交界处地面塌陷隐患、程潮铁矿塌陷区非法开采隐患、鄂州市吉庆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安全间距不足隐患、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工业园无剧毒品储存仓库隐患、鄂州市岗群服装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鄂州博蕊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鄂州吴城钢铁有限公司使用非冶金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隐患、程潮集贸市场年久失修隐患、段店小学内供电设施安全隐患、鄂东500千伏环网凤磁Ⅰ回、Ⅱ回线下树障隐患、220千伏鄂郎线11#-12#线下树障隐患、鄂州汽渡0001船舶重大安全隐患等12处安全隐患列为市级督办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迅速对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逐一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并在《鄂州日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到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市政府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总结上个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下个季度的工作。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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