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1〕16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8-12 语音:播放

59,代市长韩进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市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关于业务发展和产权改革情况的汇报,并就市农村信用社有关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市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市场营销,各项存款大幅增长,信贷规模有效扩张,不良贷款清收进度加快,经营效益持续好转,改革发展进入了提速增效的新阶段。

二、会议指出,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市经济金融生活中一件大事,也是完善我市投融资体系、推进“两区一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经过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农村信用社征用土地置换损失类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拟征用的4幅地块已经确定,其中红莲湖、花湖、梧桐湖等3幅地块已分别出具了规划绿线图和建设用地咨询报告,但离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时间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318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会议就市农村信用社有关改革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关于市农村信用社1000亩用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信用联社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村信用联社汇报,共同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尽快将支持意见上报省政府。

(二)关于梧桐湖新区地块的征地工作,由严国本副市长与省联发投公司领导协商解决。

(三)对拟征用的4幅地块,由市规划局分别出具规划绿线图和建设用地咨询报告;市城投公司根据规划绿线图和建设用地咨询报告,迅速出具土地收储文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征地预审,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

(四)鉴于历史遗留原因和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特殊性,对市农村信用社现有土地、房产的确权,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要比照改制企业土地房产确权办法,特事特办。对权证不全的土地、房产,在市农村信用社出具产权纠纷责任承诺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分别办理权属证书。

四、会议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一系列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抓紧办理市农村信用社征地、确权手续,相关手续必须在7月底前办理完毕;市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加快业务发展,化解历史包袱,扎实做好产权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商业银行如期组建,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