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城投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1〕14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8-12 语音:播放

58,代市长韩进召集市农委、国资局、国土局、城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就市城投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加快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意见(试行)》(鄂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协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阶段,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城投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会议就具体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1、关于夏大湖农场、路口农场资产注入。将两个农场的土地所有权划入市城投公司名下(农场的经营方式不变,经营收益处置权不变、人事关系及管理方式不变,债权、债务不变)。待城投公司完成债券发行申报手续后,将该二宗土地所有权以出资方式注入到市农委相关公司名下。

2、鄂州大剧院、市会议中心的土地资产先采取划拨的形式(按照发债要求的时间节点的要求),过户到城投公司名下,土地变性手续随后办理。

3、市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存量土地和已批未供的新增储备土地资产的注入,市国土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按照发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其他要求先出具土地权证(原件由市国土局保管),后续的手续再补齐。

4、国资部门要按照发债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其他要求出具资产划转相关手续和文件。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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