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听取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汇报的会议纪要

〔2011〕2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2-20 语音:播放

811,市长韩进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听取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精神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会议认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把这一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区要抓紧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同时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鄂城区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适时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首发仪式。

会议就相关工作明确如下意见:①同意近期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②有关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编办提出具体意见,按程序提交市编委会研究;③同意成立鄂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以原鄂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结合实际适当调整,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文;④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⑤关于工作经费问题,由市财政局和人社局进行测算,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关于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承办金融机构选择问题,由副市长严国本负责,市人社局会同市农行到省农行沟通协调,力争农行尽快在梁子湖区布点,或允许其它金融机构办理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方便该区居民就近缴费和领取养老金。

二、听取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受极端天气、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我市地质灾害呈现出数量逐年递增、影响范围不断扩大的态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防治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会议就做好近期发生的几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如下意见:由市国土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技术勘查,逐一探明原因,提出治理方案,由所在地政府抓紧组织治理。其中,泽林镇泽林村四组地质塌陷灾害、新庙镇水月村七组房屋开裂灾害由鄂城区政府负责组织治理,葛山风景区慈航殿滑坡灾害由西山街办组织治理。勘查和治理所需经费从我市矿山“两权”收益中支出,不足部分,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解决。新庙镇水月村房屋开裂灾害如探明是因程潮铁矿采矿所致,则由程潮铁矿出资勘查、治理。资金使用要严格审批程序,并依法审计。地质灾害长期治理费用按此途径解决。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设置问题,由市国土局提请市编委会研究。

三、听取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汇报

会议听取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大会精神及我市红十字会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换届等问题。

会议明确,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问题,由市编办提出意见,提请市编委会研究;换届工作按程序报批;换届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由市红十字会按程序申报。

会议还传达了上半年全省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全省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座谈会精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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