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2011年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工作以及2011年度全省党政领导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鄂州考评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2011〕1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2-15 语音:播放

1031,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1年第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2011年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工作以及2011年度全省党政领导线人口和计划生育鄂州考评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沐珍参加了相关议题讨论。纪要如下:

一、听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创造有利于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对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理顺工作环节、明确岗位责任、限定办事时限,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要在对目前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办理流量、运作条件、群众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审定的《项目目录》,对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运作项目进行合理充实、调整,推进中心服务水平提升;对审定的《项目目录》,要对照法律依据和收费依据,由相关部门进行收费项目清理,并对实际费用收取状况进行统计、核算,为我市下一步开展行政审批收费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与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后修改完善,按程序实施。

二、听取2011年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制度,是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运行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后评价程序;要继续优化专家库人员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后评价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对《鄂州市防治串通投标行为若干规定》、《鄂州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鄂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鄂州市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鄂州市林业用地管理办法》和《鄂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修改后继续实施。其中,《鄂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要迅速启动,以促进“四城”创建、城市管理等当前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确保无政策空白期。《鄂州市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因上位法发生变化,要相应废止,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农委重新起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听取2011年度全省党政领导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鄂州考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项措施硬,工作力度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体制,破解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运行、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突出等难题,对省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逐级检查、逐步整改、逐个落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加强基层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提升计生工作管理水平,提高基层服务人员、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整治力度。

会议明确:①继续成立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的打击“两非”专班,依法查处“两非”重点案件。专班人员从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抽调,在市人口计生委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于本月15日前到位。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志勇负责督办落实。②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对市中心医院、鄂州二医院、桂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已发生的“两非”重点案件依法进行查处,限期办结。③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重点打击涉嫌“两非”行为的非法行医活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刑事责任。④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委、各街道办事处参加,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超声诊断技术服务的执业准入和B超室、妇产科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和无证从事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超声诊断技术服务的行为。对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及人员统一登记造册,通报备案。此项工作20111130日前完成,并将清理登记情况书面向市政府报告。⑤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参加,组织落实2008-2011年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政策。今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资格确认工作,201210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⑥由市人口计生委商请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成立“两非”案件协调工作组,建立重大“两非”案件查处协调机制。⑦由市编办牵头,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卫生局参加,按照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抓紧进行调研,提出落实乡镇“以钱养事”计生技术服务公益性岗位及人员的方案报市政府研究。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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