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和《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及讨论《关于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2012)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5-17 语音:播放

213,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2年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讨论稿)》,讨论《关于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以下简称《两个规划》)

会议指出,20012010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妇女儿童教育和卫生保健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就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和发展。编制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进一步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与我市“十二五”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和综合改革工作有机结合,以更高的要求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发展。市妇儿工委要加强与市教育、民政、人社、文体、卫生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明确《两个规划》中的各项任务指标,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明确,有关经费问题,按照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另行专题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两个规划》,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名义颁发。

二、讨论《关于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和并联运行,加快项目审批服务进程,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工作制度,是我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和优化审批流程,使“绿色通道”运行更畅通、操作更便捷,为推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贡献。

会议强调,要系统全面地规范和打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涉及的有关方面和环节,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运行和办理、行政审批权限、行政收费要统筹考虑并作出相应的规定;要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既要高效便捷,又要对形式要件和内容作负责任的审查。

会议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及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再次报市政府研究。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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