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2012〕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11 语音:播放

  528,市长韩进主持召开2012年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定》)。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要履行政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对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强调,要结合各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 

  会议原则通过《规定》,由市安监局、监察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明确,将吴楚大道武九铁路桥涵洞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列为市级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明确市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及西山街办的任务和职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按照整改方案的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消除该处安全隐患。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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