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2〕1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18 语音:播放

  74,市长韩进主持召开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会议,副市长汪继明、市政府秘书长黄开如、副秘书长杨丛林,市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征收办、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和古楼、西山街办,民生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的建设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前段时间,在各级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进展良好,达到了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逐步化解了原遗留的诸多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会议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将功能区建设、企业项目落地等结合起来,不能把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仅当成一个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把政策利用到位,把补助资金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有效的促进工业园区的建设,有效的促进项目引进。 

  三、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要以加快建设,降低成本为指导思想,积极主动地配合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政策、政策精神、政策理念解决实际问题,涉及到收费的单位要以“微利”为工作原则办理;要从大局出发,全面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方面因素,制定出具体的推进措施,追求全社会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工作最终受益的对象永远是老百姓。 

  四、会议决定: 

  1、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建立试点等形式,积极探索好的方法和经验。针对我市各区、开发区存在以长期租赁的形式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等问题,要研究制定统一规范化的操作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加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安全和质量。对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馨居”遗留的两栋房屋、一座猪场及坟墓拆迁问题,由西山街办、古楼街办按相关政策标准迅速予以解决。 

  3、关于樊口大桥东、西两侧涉及到的拆迁供水、供电问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充分调动可利用资源,优先启动道路的建设,将供水管道同步规划实施;涉及到供电的问题,按照“微利”的原则办理。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丛林负责协调。 

  4、关于中厚板和铁路专线等市场运作项目的土地挂牌出让的问题,要及早的解决,由市征收办、国土局和财政局进行协商,可以参照蟠龙大市场等项目的操作模式,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由副市长汪继明负责协调。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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