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2〕47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0-18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鄂州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鄂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具有鄂州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模式,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鄂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两区一市”的总体战略部署,按照“全区域统筹、全流程设计、全方位配套、法人实体运作、政府有效保障”的思路,加快转变卫生发展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城乡一体、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公平优先,效率提升;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市情,大胆探索;坚持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协调推进。
  (三)工作目标
  针对公立医院存在的公益性偏离、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规范化的监管机制、科学合理的政府保障和多渠道补偿机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考核分配机制、市场化的药品采购供应和定价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实现“三升三降”,即:群众的满意度上升、医疗服务水平上升、医务人员待遇合理上升,医疗总体费用增长速度下降、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下降、医患纠纷发生率下降。努力把鄂州建成鄂东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区。
  二、重点内容
  (一)创新管办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公立医院办医模式
  1、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成立鄂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挂靠市卫生局,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作为政府办医职能的执行机构,对公立医院的资产、财务和领导班子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不干预公立医院具体经营管理业务。具体职能:一是承担公立医院公益性主体责任,统一协调财政、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及社会资本等各方对医院的投入,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二是负责公立医院资产运作。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依法实施监管,审批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大型设备配置计划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公立医院注入资产和运用公立医院资产控股、参股、并购其他医疗机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三是负责公立医院财务监管。编制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审查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向公立医院派驻总会计师,对公立医院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四是负责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院长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对医院主要领导及管理层的绩效考核。
  2、落实卫生全行业管理制度。将市卫生局现有对公立医院的人事、财务、医院运营的监管职能划归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全行业管理,承担以下职能:一是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二是加强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等要素的准入,依法对医疗市场进行监管;三是建立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开展公立医院等级评审,督促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四是建立分级医疗管理制度,实行医疗机构分类指导;五是加强卫生信息管理和公示,引导群众合理就诊、理性消费;六是建立医疗质量督查、评价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二)创新治理结构,建立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的现代医院组织架构
  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完善院长负责制,形成以理事会为核心,理事会、监事会、医院管理层三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明晰所有权、完善管理权、强化监督权,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具体方案待省、市联合出台《鄂州市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行办法》后制订,先在市中心医院试点,再在其他市直公立医院铺开。
  (三)创新补偿机制,建立渠道多元、持续长效的投入保障体系
  1、推行以医院为责任主体的药品购销保障机制。积极改革药品购销机制,逐步取消药品顺价加成15%的政策。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为过渡阶段。在财政保障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以医院为责任主体招标采购药品,确定购进药品品种和价格,各公立医院以省中标价为销售价,购进价与省中标价之间的差价部分作为公立医院的补偿。达到“两降一保”,即药品采购价格下降、药品销售价格下降,保障医院健康运行。第二步,为零差率销售阶段。在财政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的情况下,以医院为责任主体招标采购药品,确定购进药品品种和价格,各公立医院以实际购进价进行销售,最终实现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2、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通基金、打通目录、打通身份, 建立多品种、可选择、可转接的医保制度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三网合一”的医保运行模式。探索实施“总额控制、基金预付、单病种付费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办法,实行全域即时结算。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周转金制度;二是对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实行按人头付费;三是对住院病人实行单病种付费;四是对没有纳入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按照“保证疗效、合理施治、控制自费、结余共享、超支共担”的原则实行限额付费。五是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实行政府分类补偿制度。公立医院通过服务创收解决日常运行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工资。由政府购买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公立医院治疗“三无”病人等公益性医疗救助活动给予专项补助;设立重点学科发展奖励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点专科建设;政府承担经批准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对公立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后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儿童医疗机构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按履行公益性职能及市场盈利能力情况给予不同补贴政策。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4、建立全成本核算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在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和低于成本的项目,如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对检查费,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合理降低。改革医用耗材采购办法,合理控制医用耗材价格。
  (四)创新发展模式,建立城乡共治、资源共享的医疗服务体系
  1、完善开放合作、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办医机制。放宽医疗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重点发展短缺专科特需医疗,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需求。民营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法律地位,在土地使用、人才引进、职称考评、科研项目、专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探索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功能,特需医疗服务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医疗收支节余应按规定用于医院的发展。
  2、建立外加推力、内增活力的分工协作机制。一是借力提升公立医院管办水平。通过部、省属医院对口支援,重点加强我市公立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科发展、医院管理等,力争一年起步、两年见成效、三年进入全省市州第一方阵;二是优化区域结对支援模式。采取“分区包建”方式,建立市直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结对支援关系;三是探索建立具有内在利益纽带关系的医疗集团。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在保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方式不变、人事关系不变、医疗机构名称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市直公立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行政统一领导、人员统一调配、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配送、业务统一考核,形成有利益联系的医疗共同体,并逐步发展成为医疗集团。
  3、建立规划科学、均衡发展的医疗资源配置机制。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对现有的公立医院进行调整,强化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将其纳入公共卫生系列,在妇幼保健院加挂妇女儿童医院的牌子;重新规划建设市精神病医院;引进民营资本将市二医院迁至城南新区。政府不再举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在新规划的功能区引进社会资本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居民医疗需求的综合性医院,在主城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满足群众特殊医疗需求的专科医院。重点建设10个特色乡镇卫生院,使之达到国家中心卫生院标准。按城乡一体化要求,在106个农村新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创新激励机制,建立责利相称、人尽其才的人事分配制度
  1、完善编制管理制度。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根据功能定位,实行“控制总量、结构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上,根据实际开放的床位数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4的比例核定,500张以下的按1:1。3的比例核定。在总编制内预留5%专门用于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配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90%。
  2、实行岗位分类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岗位及待遇,实行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全员聘任、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编制作为岗位的设定依据之一,不作为人员的身份标识。医院党委书记、理事长、院长、副院长等领导班子成员按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学科带头人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聘,由院长聘用,报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备案。新进一般人员一律逢进必考、合同聘用、同工同酬。职工聘期由医院根据个人的情况和医院的需要确定。探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机制。职称评定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医院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聘用,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聘任办法由医院理事会提出,职代会讨论通过。
  3、实施员工绩效工资制度。公立医院自主确定员工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全员参与社会保险,新进人员试行职业年金制度。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技术尖子人才倾斜,提高临床一线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科学确定岗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分配办法,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各占4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医院年岗位绩效工资的总额不超过当年总收入的35%。
  4、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医院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一是医疗业务量。主要考核门诊病人数、出院病人数以及相关检查检测的病人数量;二是考核医疗质量。主要考核治愈率、好转率、诊断符合率、检查结果的阳性率等;三是考核医疗服务效率。主要考核病人的满意率、病人的投诉率、门诊病人的平均费用、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及时间、药占比等;四是经济效益。主要考核成本控制、日常收支结余率、每例病人平均医疗成本、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等;五是工作难度和医疗技术应用成果。主要考核完成治疗的疑难病人数量和高新技术开展例数等。
  5、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和专科建设。大力实施“5121”工程,即“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10个,培养学科带头人20名,引进医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100名,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二是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全科医生制度;三是构建有利于医院发展的外部环境。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人文素质培养,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六)创新服务理念,建立流程优化、运转高效的惠民便民服务机制
  1、打造互联互通的“数字卫生”。在市卫生局设立卫生信息中心,在各级医院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居民医疗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预防、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卫生准入等信息,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跨机构、跨部门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持卡就医实现“一卡通”。
  2、建立共享互认的医学检验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鄂州市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依托市中心医院成立鄂州市医学影像中心,在此基础上推行医学检查检验“一单通”。
  3、完善社会化后勤保障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承担医院的后勤服务,提高医院后勤服务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将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对医院运行影响相对较小的后勤服务项目,如保洁、运送、保安、餐饮、绿化、洗涤、设备维修等,委托给社会服务企业,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保障医院正常运营,降低服务成本。
  4、探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医院规模、诊疗项目、硬件设施、技术力量等因素,细化标准,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临床路径,逐步扩大临床路径病种实施范围,促进医院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全面推广“冬梅护理”。提升“冬梅护理”品牌,从亲情服务、人文关怀、生活料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形成“冬梅护理”服务路径。积极推行“冬梅护理”模式,在病人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中提供一条龙式的亲情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组建鄂州市护工服务公司,聘用专业护工承担病人生活料理服务,让医院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优质护理工作。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医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加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各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跟踪监测。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通过责任书形式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制定改革跟踪、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度、效果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检查督导,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
  (三)综合统筹,扎实推进。统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到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将公立医院改革纳入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范围,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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