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清洁乡村”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2〕8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12-06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清洁乡村”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鄂州市“清洁乡村”工程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起实施“清洁乡村”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乡镇、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变化,三至五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形成特色的方式,实现农村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房屋美化、路街亮化、村庄绿化和民生设施配套化,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鄂州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要求

1、近期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畅通农村路渠、绿化美化村庄、分离人畜住舍、统一处理垃圾污水,取得“四个明显”成效,即: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清洁乡村”工程实施起好步,开好局,夯基础,求实效。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三有”(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机制,注重后续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实现建设安全优质,管理突出长效。

2、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结合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加快道路、水电、环卫等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硬件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把清洁乡村与移风易俗和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人改造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循环。

3、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培育典型,每个区培育12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街道)培育12个示范村(社区)。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320个行政村所有湾组实施“清洁乡村”工程。

4、局部突破与整体联动相结合。结合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际,选择“沿路(交通主干道)、沿港(长港)、沿湖(梁子湖)和沿江(长江)”村庄先行启动,实施“清洁乡村”工程,为下步全面推广、整体实施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和借鉴。

5、农民自主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尊重农民意愿,从解决农民反应最强烈、影响生活环境最大的问题入手,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搞强行推进。充分调动农民自力更生建设家园的积极性,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广泛参与到“清洁乡村”工程中来,让农民在参与中感受变化、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尊重农民的创造性,不搞一个模式,结合村庄的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等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清洁乡村”工程,扬长避短,建出风格,形成特色。

二、主要任务

(一)“六项清理”

针对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货物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畜禽乱放等“八乱”现象,集中开展“六项清理”活动。把以上六项清理作为今年突击大扫除的主要任务,并建立长期清洁整洁工作机制。

1、清理农户室内和庭院卫生,搞好农村养殖场卫生,住宅与圈舍分离,牲畜不乱拴,家禽不散养,搞好畜禽粪便生化处理,无卫生死角;

2、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包括建筑材料)、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整治公路打场晒粮、挖沟引水和堆物作业;

3、清理公路边、河塘边、桥涵闸边以及公共地带的水草杂物、暴露垃圾和障碍物;

4、清理、疏浚村庄及其周边的污水沟、排污沟、港汊、池塘、河道和农田灌溉渠道淤积、漂浮物;

5、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标语口号,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和招牌,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拆除废弃猪圈、空心房、危房和残垣断壁以及农户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物;

6、清理集镇、村庄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设摊点和杂乱杆线,整治店招标牌,使集镇、村庄周围、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卫生美观。逐步抓好农村集镇居住区、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内部排水、污水处理、垃圾清扫、公共厕所、路灯亮化、公共绿化等设施配套建设。

(二)“两项处理”

把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作为“清洁乡村”工程的工作重点。

1、垃圾处理。建立市、区、乡镇、村四级环卫管理体制,实现环卫保洁体系的城乡全覆盖。加快建立村镇垃圾清运体系,构建“农户分类、村组清扫、乡镇收集、区级转运、市(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系统,实行河道、公路、村域垃圾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2、污水处理。按照源头削减、资源利用、因地制宜、维护简便、统筹城乡的原则,以建设污水收集管沟、人工湿地、净化塘、生物浮岛等多种形式对我市传统村庄、现代村庄、农村新社区和城区周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分类生态处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降低区域污染负荷,改善农村水环境。

(三)“五项改造”

把下列“五项改造”作为“清洁乡村”工程中的长期目标。

1、改路。与公路主干道连接的进村公路和主、次街巷道路畅通,无断头路,排水系统完备。引导村民投资投劳接通门前通道,通过铺设水泥路、石板路、砖块路、鹅卵石路,力争实现硬化路面连通到家门口。合理设置农村客运招呼站牌、候车棚和停车场,方便群众出行。

2、改水。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巩固农村当家塘堰改造成果,有效保护水体水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环境。

3、改厕。拆除露天茅坑和简陋旱厕,在人口较多的村庄建设带粪便净化处理的公厕。支持农民建设沼气式厕所和家庭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4、改厨。结合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用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现在农村的柴草灶,方便生活,净化厨房。

5、改房。在市住建部门组织指导下,开展“消坯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清除农村“土坯房”,拆除无人居住的废弃旧房。按照“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指导村庄对房体、墙体统一粉刷、统一颜色,使整个村庄既整洁美观,又体现时代特色和农村实际。根据当地地形地貌、人文景观、文化历史和建筑风格,积极引导住户对屋顶进行改造美化,规范太阳能、电视天线设置,实现村庄与自然和谐统一。

(四)“四项绿化”

1、庭园绿化。利用房前屋后“四旁”隙地种花植树,因地制宜发展“四小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苗圃园)。加快推进乡镇政府、村(社区)办公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公共场所绿化,既满足生态功能,又注重景观效果。

2、村庄绿化。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合理配置乔木、灌木树种,探索创新村庄综合整治型、整体推进型和新建社区型三种绿化模式。

3、道路绿化。国省干道、乡村公路、连接村庄道路以及河、渠、堤、驳岸等做到全面绿化,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构筑坚强生态屏障。

4、荒山绿化。鼓励引导农民在荒山和裸露山体载种经济林木,切实起到防尘降噪、减少污染的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更多企业和公司承包国省干道沿线荒山或山体绿化,运用现代化的模式和手段,采用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理念实施森林苗木管护,长久保持荒山或山体绿化生态效果。

三、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指导、乡镇负责、农民主体”的原则,实行“条条”(职能部门)指导,“块块”(区、乡镇)负责,以“块”为主,通力合作。各区、乡镇为“清洁乡村”工程的责任主体,应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订单项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与区、乡镇(街道)联系,认真指导或组织各地开展工作。市统筹办牵头抓好“清洁乡村”工程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评比表彰工作,认真抓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文明办指导抓好乡风文明建设;住建部门指导抓好村镇建设管理和乡村改房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监管专项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城管部门指导抓好乡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及运行;环保部门指导抓好农村污水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抓好国省干道和指导抓好农村道路清洁和绿化;卫生部门指导抓好农村卫生改厕;林业部门指导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农业部门指导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改厨”、“改圈”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清洁乡村”工程深入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参与“清洁乡村”工程。

四、工作安排

(一)迅速启动。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清洁乡村”工程,各地各部门分别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清洁乡村”工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选择利用小农闲时机,在全市农村,以村舍院落、门前乱堆乱放、清运积存垃圾、清运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等为重点,由各乡镇、村组织村民进行彻底的环境卫生清理整顿工作,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村容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物品摆放有序、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同时加大垃圾清运工作,组织村民对垃圾箱、固定垃圾房(池)垃圾及时进行清运,打扫好垃圾箱、垃圾房(池)周边环境卫生;并组织清理国省干道、乡村公路两边的垃圾。三是市区“三万”工作队对口援建的对象不变,工作阵地不丢,就地转为“清洁乡村”工程工作队,抓好宣传、组织、指导各自联系点抓好“清洁乡村”工程的实施。

(二)建立机制。9月底前,按照“农户分类、村组清扫、乡镇收集、区级转运、市(区)处理”的模式,自然湾配置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设置垃圾收集房(池),行政村配备垃圾运输车辆,乡镇(街道)建设垃圾中转站,全市上下初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清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年底前,各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作业队伍,构建工作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全面规范和完善垃圾清运和长效保洁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重点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公路主、次干道沿线的环境卫生保洁。并通过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逐步实现以点带面、扩面提升、全面覆盖。

(四)总结提高。利用四季度冬闲季节,各地要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再次掀起农村环境整治高潮。全面实现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村容村貌整齐有序,主、次干道基本不见白色垃圾目标。市委市政府届时将以召开现场会、报告会等方式,推广先进典型经验,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清洁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梁惠玲任组长,市长韩进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叶贤林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新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建平,市政府副市长汪继明、吴友安为副组长,统筹办、文明办、农委、住建、财政、环保、交通、卫生、林业、城管、环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筹办。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各区(开发区)要把“清洁乡村”工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投入必要资金,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实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帮扶制度。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区直单位分别包村(社区)仍以今年“三万”活动地点不变,各区(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行政村(社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统筹抓好“清洁乡村”工程的宣传策划工作,贴近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宣传站、宣传栏、宣传标语、“一封信”、“小手拉大手”、公益广告、广播站、文艺小分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突出宣传“清洁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建设成果,使之家喻户晓。要及时挖掘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项目投入为补助、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基本建设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预算,各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财政要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清洁乡村”工程。市、区财政安排给村级10万元年度社会管理补助资金,行政村至少一半以上要用于村内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工作。发改、财政、教育、住建、农业、水务、交通运输、城管、环保、卫生、文体、电力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申报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要求,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收运处理、改水改厕、农村能源、动物血防、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要整合使用,集中投向,不撒胡椒面。鼓励和动员农民加大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畜禽养殖场和沼气池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同时,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对捐献贡献大的可以立碑、冠名、授予荣誉称号,以调动他们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对承担的“清洁乡村”工程任务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加强“清洁乡村”工程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2012年度,乡镇一周一检查,区(开发区)半月一检查,市里一月一检查,主要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对全市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议、通报。市统筹办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办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督查和考核。对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工作进度快,整治效果好的区、乡镇要进行适当奖励。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各级各部门“清洁乡村”工程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管理,凡是“清洁乡村”工程不达标的单位,年底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比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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