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梧桐湖新城建设的会议纪要

〔2013〕1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5-21 语音:播放

2012年12月18日,市长韩进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梧桐湖新城开发建设问题。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梧桐湖新城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较快进展,但也面临政策趋紧影响后续开发等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协调联动,支持梧桐湖新城更好更快发展。

二、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意见:

1、关于延续“土地挂牌以土地评估价格为底价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等政策的问题。因《2010年鄂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纪要》明确的3491亩国有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需要根据报地情况作调整,确保后续土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原则同意延续上述政策,具体意见由市国土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副市长吴友安负责落实。

2、关于免除配建公租房指标问题。会议同意单宗土地挂牌不附加5%的配建公租房指标,由联投集团采取总量平衡的方式集中配建,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公租房建设指标,尽国有企业义务。

3、关于新城环评审批问题。会议明确,单个建设项目的环评仍由市环保局依照权限负责组织。市政府组织市水务局、林业局和市环保局就梧桐湖新城湖泊保护、调整湿地保护区规划范围等问题,与省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厅作进一步协调和沟通。此项工作由吴友安同志负责。

4、关于污水排放问题。会议明确,梧桐湖新城范围内污水处理方案要符合鄂州市污水排放总体规划。此项工作由常务副市长陈新林负责,市住建委具体落实。

  5、关于将新城列为省级开发项目和积极争取列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园区”问题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6、关于各类杆线迁移问题。由市政府指派一名领导,负责电力等各类杆线迁移及日常工作的协调。

7、关于法人主体问题。会议同意梧桐湖新区投资公司为新城水利工程建设法人主体,以满足申报项目的需要。梧桐湖新区投资公司向国家、省申报项目时可申请单列计划,不要影响鄂州市和梁子湖区向国家、省申报同类项目工作。此项工作由吴友安同志负责。

8、关于农民养老问题。由梁子湖区政府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到武汉花山新城考察学习,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9、关于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与投资主体问题。会议明确按照鄂州市主城区的建设与管理模式,由玉泉自来水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梧桐湖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和营运;由梧桐湖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借款给玉泉自来水公司,所借款项归还问题待后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由吴友安同志负责。

10、关于缴足注册资本金和增资的问题。会议决定由市城投公司负责于今年年底前将应缴的1000万元资本金注资到位;有关投资方对梧桐湖公司增资问题,另行研究。

上述工作要求2013年元月15日前落实到位。

三、会议明确,陈新林同志联系梧桐湖新区的分工不变,相关日常工作由吴友安同志负责联系。

    参加会议人员:

鄂州 市:韩 进 陈新林 吴友安 黄开如

发改委、住建委、科技局、财政局、

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

规划局、城投公司、供电公司及梁子

湖区、梧桐新区主要负责人

联投集团:李红云 刘行念 蒋 曲 曾 津

                  马元虎 刘祖雄 万 华 张 凌

                  鞠 玲 杨万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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