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3〕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5-2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建市30周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成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元月底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及时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没有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在报告材料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核心职能目标考核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2013年1月29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工作目标为3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工作目标为18%)。(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工作目标为18%)。(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8%(工作目标为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工作目标为40%),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工作目标为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6、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省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8、人口自然增长率、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之内。(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发改委、环保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二)坚持稳增长扩规模,壮大经济总量。

9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扩大投资与优化投向并重,继续实施“三个一百工程”,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力争续建和新开工项目、招商引资亿元项目、中省投资项目分别超百个,确保全年投资完成560亿元。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继续抓好“五大工程”,更好的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生产要素的保障协调,重点推进鄂钢大棒、波尔亚太三期、顾地总部、金牛管业二期、兴欣建材三期、长动铸锻、华扬太阳能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立足现有基础,围绕国家产业导向,积极策划和申报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重大支撑性项目。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进鄂州电厂三期进程,确保三江港综合码头、富地LNG上半年开工,启动中海油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前期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协调服务,优化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招商局、各区、开发区)

10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突出产业招商、园区招商,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紧盯有意向的大集团、大企业、大项目、好项目,落实项目论证制度,提高项目质量。将投资强度、高新产业占比纳入招商工作考核体系。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项目投资强度平均每亩要达到160万元以上。葛店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引进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比例要力争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国土局、科技局、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

11加快园区平台建设。按产城一体的格局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完善功能布局,促进要素汇聚。继续推进鄂州开发区18平方公里集中连片以及各区10平方公里园区配套建设。放大葛店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效应,探索“园外园”运作模式,落实“飞地经济”的相关政策,推动园区共建共享,引导产业集中集成。(责任单位:各区、各开发区)

12突破性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探索以“地主港”开发模式,加快三江港区整体规划与开发,按照千亿元产业目标,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发仓储、配送、多式联运等生产性物流体系,努力打造长江中游区域性物流中转基地。精心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全力支持大通公司尽快“过会”上市。培育金融服务市场,鼓励民间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来鄂州开设分支机构全面实施中小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确保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0家。提升旅游休闲产业。搭建投资平台,加快大梁子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西山风景区保护开发,打造三国吴都文化旅游和湖泊生态水乡旅游精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梧桐湖创意产业园建设,打造一批展示深厚吴楚文化底蕴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金融办、银监局、经信委、交通局、旅游局、文体局、梁子湖区)

(三)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提升发展质量。

13加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嫁接改造传统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过程数控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积极争取中省技改专项资金,支持鄂钢、电厂、世纪新峰等骨干企业提质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激活现有存量,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传统产品新型化。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链整合。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引导作用和企业的产权纽带作用,重点推动建材、冶金等行业产能整合、上下游融合、市场营销联合,营造我市传统产业新优势。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

14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研究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1000万元高新产业引导资金,扶持高新产业形成气候。推进葛店开发区与东湖高新区的产业对接,形成区域性、一体化、产学研融合型高新产业板块。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华中数控、华工科技三期、镁锂镁合金等高新项目建设,力争葛店科技企业加速器一期项目竣工,确保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高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葛店开发区)

15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高层次、专业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引导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和扶持机制,引进培育风险投资平台。加快太阳能、节能建材、金刚石超硬材料三个国家级质量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争取更多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落户我市。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加速实现产业化。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

16、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青阳鄂”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清洁能源、冶金绿色高效生产、机电装备再制造、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鄂钢、电厂等企业余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中再生项目建设。实施减排工程,严格执行节能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控高污染、低能效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四)突出新型城镇化引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17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按照以主城为龙头、新城为支撑、特色镇为链接、农村新社区为基础的“四位一体”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城乡一体、组群发展模式。落实鼓励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转移支付、以奖代补、集中专项等政府性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特色镇和新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六网”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已规划的106个新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动“强点、连线、扩面”。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同步推进新社区、新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城市服务向农村延伸,通过产业带动、城乡服务对接,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和农民市民化。(责任单位:市统筹办、住建委、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各区、开发区)

18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择优扶持龙头加工企业,带动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提升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支持华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与鄂州开发区基础设施对接,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力争园区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新增农产品加工产值10亿元。大力发展特色品牌,做响做大“武昌鱼”等水产品牌,把品牌优势转化成市场优势。(责任单位:市农委、华容区、鄂州开发区)

19、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市农业发展投资公司投融资平台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进一步围绕水产、畜禽、蔬菜、林果四大特色板块培龙头、扩规模、上档次、提效益。强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重点打造百里长港、樊寺线和环梁子湖三条都市农业示范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省投资4.03亿元的“十大重点水利工程”,推进土地整理、农电完善、高效节水排灌、中小河流整治、水库除险加固、池田林路等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生产科技服务,推进农业科技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加快推进开发式扶贫,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落实好各类支农补贴和扶持政策。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农村消费服务体系建设和监管。支持发展特色“农家乐”、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发投、农委、水务局、国土局、林业局、各区、开发区)

(五)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20、突出行政管理高效化。巩固葛店行政层级改革试点成果,整合功能区与所在地行政职能与公共资源,适时启动功能区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监察制度向区以下扩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统一管理、社会化改革,加快构建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编办、葛店开发区)

21、突出要素配置市场化。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建设用地指标生成和交易流转,加快推进“五权”抵押融资,以产权流转带动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流动,为建设农村新社区、发展产业化提供外部支撑。以消化盘活低效和闲置土地资产为重点,进一步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市公共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壮大政府投融资平台,提高城市建设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金融办、农发投)

22、突出公共资源均衡化。推进“数字鄂州”、“智慧鄂州”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地理信息平台;明确农村各类基础设施产权主体,加强监管维护,建立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运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均衡城乡的公共服务财政政策,加快“五个全民”步伐;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与运行机制,推动公共服务集中规范管理,引导农民向新城和新社区集中。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统筹办、财政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23、突出社会管理一体化。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主要抓手,全面开展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基层民主自治、公共服务和综治维稳融合互动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机制。开展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摸清经济发展“家底”。(责任单位:市统筹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统计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24、突出发展模式“两型”化。坚持硬件建设和制度创新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设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两型”示范农村社区和示范路;建立健全产业“两型”化财政、土地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财政政策,全力争取上级建立梁子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转移支付、专项补贴、异地开发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体系,着力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两型”化。(责任单位:市统筹办、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编办、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六)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25、加强全域规划管理工作。继续深化、细化、优化全域规划编制体系,加快编制城乡总体规划以下各类规划,编制完成与之衔接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各行业专项规划。坚持“一张图规划、一支笔审批、一盘棋建设、一张网管理”,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理顺规划监督机制,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协调、统筹、管控作用,形成有序布局、集约优化、科学发展的良性局面。(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

26、推进重大功能设施建设。继续发行城投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筹资50亿元推进主城区和各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吴楚大道、鄂州大道、鄂黄高速等城市交通骨干路网建设,启动重载车专用通道建设,力争鄂咸高速今年开工,加快三江港鄂州铁路北站工程建设,建成主城客运综合枢纽站和站前广场,确保城际铁路今年底通车。启动葛华新城客运站、梁子湖区旅游客运站建设。加快江碧路等主次街道升级改造。建成寒溪生态广场、鄂州大道绿化景观工程。启动城市展示馆、城南吴都中央公园、葛山文化体育园工程。建成葛华新城20万吨水厂。(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住建委、交通局、发改委、文体局、水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

27、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与城乡网格化管理相衔接的综合管理体系,继续开展“四城创建”活动,改进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市政道路、绿化、环卫、照明、供排水、强弱电等设施管护,加强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形成常态机制。严控违法建设,整治脏乱差,确保市容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街办)

2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灵秀鄂州”。加大工业污染的防治,严控工业污染源。突出湖泊生态、林地、湿地、山体水体保护,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抓紧实施洋澜湖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争梁子湖第二入江通道核准,统筹谋划梁子湖、花马湖、鸭儿湖、南迹湖四大水系治理与生态恢复。加快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委、水务局、发改委、各区政府)

   (七)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9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华容区、梁子湖区要通过省评估验收。发展各类教育,建设城南幼儿园,启动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开展鄂州职业大学政校行企联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市中心医院、儿童医院、梁子湖区医院和各区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化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工程向广度延伸。实现全市村级农家数字书屋全覆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广电局、计生委、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3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不断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全国创业型城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城乡一体的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稳步扩大参保率。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强社会救助,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设市民政服务中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缓解住房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加强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1、加强社会安全防控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安全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提高安全防范和全民消防意识。完善体制,加强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保障食品药品等消费安全。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药监局、信访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32扎实办好“十件实事”。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订科学的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进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责任单位:另见《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3〕2号)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33、切实转变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有关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事风。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在市直政府部门推行AB角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深化机关服务社会化改革,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3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完成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清理,限制自由裁量权,确定职权边界。加强能力席位建设。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改进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少数部门履职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启动政府绩效管理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好建议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编办、市直各部门、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35、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源头治腐,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大力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和事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运用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管。强化廉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治理“庸、懒、散、奢”,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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