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电子审批平台“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3〕1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3-06-27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电子审批平台“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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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电子审批平台“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服务电子化建设,提高审批服务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外网申报、内网审批、横联部门、纵贯乡村”的全域鄂州网上审批服务系统,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天开放、全网运行、全域覆盖的政务审批服务平台,简称“鄂州e政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鄂州政发〔201228号)文件精神,“鄂州e政通”按照统一规划、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原则,以全市电子政务应用平台为支撑,统筹建设。

(二)顶层设计,统一标准。“鄂州e政通”实行“统一设计,统一网络,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硬件配备、软件研发、数据集成、安全防范、版面风格、运行模式、管理方式等。全市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一并进入“鄂州e政通”。

(三)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现有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打破部门壁垒、消除信息孤岛,避免重复建设。

(四)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坚持便民利商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服务事项为主线,以优质服务为目的,打造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网上审批平台。

(五)运行规范、操作便利。“鄂州e政通”栏目设置要为相对人办事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建成运行规范、方便快捷、操作便利的审批服务通道。

三、建设内容

“鄂州e政通”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设定平台栏目

“鄂州e政通”设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4大栏目。

1、行政审批。通过互联网为相对人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提供优质便捷的网络前台服务,通过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的数据采集,自动实现资料分送,采取并联审批等方式提供后端服务,完成审批业务。

2、公共服务。以目前已进入四级行政服务体系中的便民服务项目和已在试点社区运行的33个便民服务项目为基础,逐步扩展至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3、信息公开。公开相关审批服务信息,包括办理事项名称、办事依据、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办理时限、办事流程等;建立网上情况反馈机制,开通网上咨询、认证、查询、投诉等功能。

4、电子监察。采集每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实现对审批服务效率、质量、满意度等进行全程监察,并依据电子监察有关规定进行统计分析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公开。

(二)确定办理事项

梳理可实现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公开征询意见后,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及内容,并公开发布。办理事项内容包括:

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的通知》(鄂州政发[201219号)文件中涉及的29家职能单位74个行政审批项目;

2、已进入四级行政服务体系中的便民服务项目;

3、试点乡镇、社区运行的33个公共项目。

(三)开通网上服务

依托市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按照审批服务需要,采取先易后难、分批上线的方式分步推进。第一步实现市直部门审批事项及四级行政服务体系中的便民服务事项、试点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第二步打通省垂管单位的各自审批专网,实现全市全域审批服务互联互通。第三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办理。做到信息一次采集,办事材料、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全程共享。

(四)建设认证系统

对各单位原有办事系统进行改造,建成全市网上办事交叉认证统一系统,为各级办理事项提供统一的认证服务,成为“鄂州e政通”网上办事的统一入口。

四、实施步骤

建设“鄂州e政通”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具体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3年3102013430)

1、制定“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方案。

2、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熟作法和经验。

3、遴选专业公司设计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4、抽调有关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推进平台建设。

5、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建设任务及职责。

(二)建设阶段(2013512013731

1、完成硬件、软件招标、采购工作。

2、将现有行政审批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系统、三个试点乡(镇)审批服务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植入“鄂州e政通”平台运行。

3、编制“鄂州e政通”办事指南,做好事项清理、流程优化和录入工作。

4、组织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技能培训,为“鄂州e政通”运行提供人力和技术保障。

(三)调试完善阶段(2013812013831

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项目进入网上办事,对“鄂州e政通”系统进行调试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改进。

(四)拓展阶段(20139120131130

将电子审批平台拓展到省垂管部门的办理事项和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办理事项等,实现省、市、区(开发区)、乡(镇、街)、村(社区)的五级审批服务系统对接。

(五)正式运行。2013121日前全面启动“鄂州e政通”网络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新林同志任组长,市长助理李军杰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综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电子政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金明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明确职责。市电子政务办负责“鄂州e政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指导,实施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确认和流程优化工作,确定进入“鄂州e政通”的事项及内容。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做好“鄂州e政通”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对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信息录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进入“鄂州e政通”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清理和确认,实现现有非税系统与“鄂州e政通”系统的对接。市监察局负责对“鄂州e政通”建设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督。各相关单位做好自身的平台建设,主动做好与“鄂州e政通”的对接。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组织协调与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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