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有工作单位“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具体意见(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2013〕2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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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有工作单位“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指对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职工资水平低于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或退休职工养老金低于所在县市区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的,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补齐)政策性强,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认真落实我市“两参”人员待遇。要按照政策规定核定享受待遇的对象,摸清底数,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由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进一步沟通协商后,按程序通知实施。此项工作由副市长程少云负责,2014年元旦前完成。
参会人员名单:叶贤林 严国本 杨 军 吴友安
唐小明 黄开如 董煜华 尹章胜
万启如 金明健 刘绪武 彭中照
易春明 肖 笛 江国新 张爱剑
柯友如 胡 澜 肖运香 冯卫东
吴会林 许均章 王承发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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