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三江港新区区域综合开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的会议纪要
〔2013〕2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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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三江港新区区域综合开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和《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讨论《三江港新区区域综合开发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讨论稿)》(以下简称《协议》)
会议认为,三江港新区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巨大。中交投公司是大型央企,实力雄厚,综合开发经验丰富,引进该公司与我市合作开发三江港新区,通过优势互补,实现“港口、产业、新城”一体化发展,能有效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提高鄂州的综合竞争力。
会议强调,《协议》要体现发展共赢的原则,明确投资总量、建设时序、开发范围、筹融资及运营模式等内容,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会议原则通过《协议》,由华容区政府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二、讨论《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指出,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主要目的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解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分配不均问题,并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并将两证(土地证、房产证)收由市国资局集中管理;开展办公用房有偿使用试点;对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交由市国资局统一管理并委托昌达投资公司经营盘活或抵押融资。
会议要求,要坚持积极、慎重、稳妥的原则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选择不同类别的单位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市铺开。
会议明确,由常务副市长杨军组织市综改办、监察局、国资局、昌达公司等单位,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还书面传达了全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
参会人员名单:叶贤林 杨 军 程少云 汪继明
吴友安 黄开如 董煜华 尹章胜
杨丛林 万启如 金明健 刘绪武
彭中照 易春明 肖 笛 江国新
李国凡 张爱剑 胡 澜 黄立楣
肖运香 李 全 苏金生 皮耀华
廖少彬 胡太平 汪祖明 王 杰
许均章 王承发 陈 攀 陈细海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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