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14年市政工程建设等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4〕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06-17 语音:播放
2月25日,市长叶贤林、副市长汪继明带领市住建委、五城同创办、城投公司、林业局、房产局、园林局、政府工程管理中心、征收补偿办等部门,实地察看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并召开会议就推进2014年市政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城市建设是投资环境的第一窗口,是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城建项目建设,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城市负责。对列入今年城建计划、向市民承诺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划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
  会议就市政工程建设等工作明确以下意见:
  (一)关于市政工程建设。
  1、《鄂州市2014年主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已审核11.53亿元的投资规模,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报市政府批准。
  2、市城投公司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扩大领域,不断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方式。要通过打造专业团队,借力风投、证券公司等"外脑",寻找新的融资平台,设计新的融资品种,千方百计筹措城建资金,确保2014年城建项目顺利推进。
  3、要严格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扎实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前瞻性和预见性,明确时间节点,保障实施进度。
  4、要严厉打击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围标串标和违法分包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监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实施建设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参与围标串标、违法分包拆包、超资质和借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列入黑名单,剔除鄂州市场,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告。
  5、东洋澜湖生态修复工程要以森林覆盖为主,一次性规划设计到位,沿湖先行建设绿色生态的环湖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市住建委、规划局负责规划好、控制好沿湖岸线资源,市城投公司负责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6、鄂州大道30米宽幅绿带、城际铁路沿线绿化采取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方式实施,由市"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市林业局负责责任分解,植树费用参照往年标准可适度提高,不足部分列入今年城建投资计划。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一期(火车站-小桥转盘段)按原设计方案建设。汉鄂高速两侧绿化纳入"三边"植树工程,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
  7、加快南互通武黄高速两侧道路扩宽工程的征地进度。泽林镇要在2月底前完成征地任务并进行移交,确保3月初动工;高速公路管理局施工许可由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和办理,市城投公司要及时拨付所需办证费用和评估费用;M匝道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由泽林镇负责完成,拆迁安置和高压铁塔迁改费用由市城投公司负责解决;水泥厂爆破工作由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8、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要先行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市政协委员提出的老城区下水改造等问题列入老城区雨污分流项目一并考虑,做到整体统筹推进,调蓄池建设要抓紧推进。华新水泥垃圾预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垃圾填埋场要迅速组织开展绿化工作,改善周边环境。
  (二)关于保障房建设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1、市房产局要抓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要严格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进入、退出和核对机制,与民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2、市房产局、征收补偿办要抓紧研究出台拆迁安置补偿的新机制、新办法,破解"拆不下来、建不起来"的问题。要积极探索拆迁安置的新路子,借鉴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的成功经验,探索团购周边已建成小区等模式,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3、拆迁安置房建设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标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进一步发挥市民生房地产公司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作用,滨江风光带三期拆迁安置项目可考虑交由市民生房地产公司建设。鄂钢中厚板配套工程拆迁安置项目要确保今年完成,明年春节前实现入住。
  (三)关于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
  1、建成区范围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明确由市城管局为责任主体,工作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2、市住建委、城管局、园林局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新建道路进行勘察,同步推进拆迁安置、查违控违、清扫保洁和绿化等工作
  3、市园林局要见缝插绿,把老城区增绿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今年城建计划,在上半年抓紧季节实施。
  (四)关于住建系统廉政建设及其它工作。
  1、市住建系统要将反腐倡廉、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推进廉政制度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制度和项目建设的廉洁性评估和风险评估,在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
  2、关于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由市住建委与市编办协调,纳入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一并考虑解决。
  参加人员:叶贤林  汪继明  黄开如  刘  辉
  刘  荣  刘厚文  李振文  胡石安
  孙火焰  卢松林  吴金火  汪  涛
  熊丛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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