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4〕17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10-22 语音:播放
审议《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讨论稿)》《鄂州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讨论稿)》听取鄂州市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保部核查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
  8月18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4年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讨论稿)》《鄂州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讨论稿)》,听取鄂州市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保部核查情况汇报。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出台促进稳增长、促投资的政策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出台的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讨论稿)》,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审议《鄂州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实行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改革,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公用房清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合理优化配置办公用房。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抓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确保机关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照规定整改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与办公用房调剂方案一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听取鄂州市2014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保部核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环保部和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减排工作十分关注,将我市列入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试点城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今年减排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

  会议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1、加快主城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力度,确保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推动我市城乡一体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关停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已安装节能减排设备,但未按要求正常运行的,市环保局要强力督办,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按规定应安装节能减排设备而没有安装的企业,要明确时限,确保按时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

  3、市农委要对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进行调查摸底,对所有的规模化养殖场都要实施减排工程建设。市畜牧部门要整合国家、省、市用于扶持畜禽发展资金,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并作为新一轮农业畜禽发展的主要工作方向。

  4、加快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进度,确保8月底投入使用。研究制定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黄标车坚决强制淘汰。

  5、依法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力度,督促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的执法力度。对重点企业,要重点监控,重点督办,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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