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托管市中心医院协议书(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4〕1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4-10-23 语音:播放
研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托管市中心医院协议书(讨论稿)》《鄂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讨论稿)》和推荐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人员及听取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6月30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4年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托管市中心医院协议书(讨论稿)》《鄂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讨论稿)》和推荐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人员,听取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报。纪要如下:

  一、研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托管市中心医院协议书(讨论稿)》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委托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管理市中心医院,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有利于广大市民就地享受省级高水平医疗服务,是一件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大事、好事。

  会议原则同意《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托管市中心医院协议书(讨论稿)》,由市卫生计生委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研究推荐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人员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推荐的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人员,由市人社局再次审查把关后,按程序申报。

  三、听取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上位法调整,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要立即按程序予以废止,废止(失效)后需重新起草的要明确时限,迅速责成相关部门组织起草;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要明确牵头单位,排出时间表,确保年底前全部修改完成;在旧的文件已废止(失效),新的文件未出台之前,相关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三定”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履责,避免形成管理空档。对工作推诿、失察失责的,要严格问责。

  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每年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拟出当年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修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形成长效机制。

  四、研究《鄂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向质量强市转变的必然选择,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市政府坚定不移的工作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质量工作力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我市质量竞争力。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讨论稿)》,由市质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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