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 创新体制机制 努力打造发展新优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 军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03-04 语音:播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一改两化”战略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着力健全改革“四大工作体系”,着力强化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攻坚克难,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局良好,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市场化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一、2014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全面深化行政管理、经济体制、社会管理、统筹城乡、生态文明等领域112项改革,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突破。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围绕建设精简高效服务型政府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沿江滨湖新区行政层级改革稳步推进。在葛店开发区“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改革试点基础上,继续在红莲湖新区、鄂城新区开展试点,推行行政管理扁平化、高效化。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通过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网上运行、集中审批、宽进严管“四大模式”,推行“一站式”服务,畅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目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92项,审减率达73%,18类39个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零收费。三是市级职权下放力度空前。出台促进沿江滨湖新区发展的“13条新政”,明确将市级行政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权下放到新区。率先在葛店开发区启动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工作,组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下放市级行政职权1344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执法”。目前已完成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新区、梧桐湖新区、鄂州经济开发区承接市级职权工作。

  (二)市场化改革释放活力

  紧抓新一轮市场化改革机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激活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市218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办公用房及相关资产的清理汇总工作,第一批和第二批共58家单位的资产归集变性过户完毕。资产市场化运营初见成效,昌达公司首批融资5000万元,第二批与市农行、市工行的资产抵押融资方案已通过省行审批。正在探索试行办公用房租赁制度,对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规范化、市场化。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六个一”要求,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沿江滨湖新区开放开发,通过政府出资入股,合资成立开发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七大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梧桐湖新区与省联投、红莲湖新区与鄂西圈投、鄂城新区与中核建、三江港新区与中交投合作开发。积极扩大融资渠道,鄂信钻石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光大船业、中环环保共12家企业已在四板成功挂牌。大通物流可望明年在新三板挂牌。市城投公司成功发行二期城投债15亿元,在国开行成功实现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19亿元;葛店开发区建设投公司一期城投债9.5亿元可望年底上投国家发改委,市交投拟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4亿元。三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向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9项农村产权确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引导农村产权入场交易、规范流转,实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武汉农交所对接。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手续,扩大农村“五权”抵押贷款,目前全市共办理农村“五权”抵押贷款77笔,发放贷款7204.3万元。稳妥规范推进指标交易工作,第二批试点已形成指标622.9亩;截至目前,市农交中心共向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者出售指标141宗4710.7亩,成交额达7.54亿元。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以网格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进社区为抓手,推动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一是构建城乡一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市划分为3628个网格,搭建市、区、镇、村四级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重点强化社会事件处置功能。二是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进社区。系统梳理出农村社区120项、城市社区106项公共服务,涵盖民政救助、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地税办理、网上警务等多个类别,服务范围扩大至84个城乡社区。搭建电脑、电视、手机“三屏互动”和“户户通、户户响、户户看、户户用”信息平台,推动便民服务事项由社区现场办理进一步向居民家中、手中办理延伸。三是创新警务服务方式。建设“网上警局”服务平台,将户政、治安、交通、出入境、消防、网安、监所、禁毒等9类68项公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约办事、短信告知、网上支付、快递服务,将群众办事服务项目全部通过互联网延伸到家中,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公安审批事项。

  (四)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以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为着力点,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是新型生态农业经营机制已见成效。政府设立1亿元生态农业发展资金,推动工商资本下乡、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带地入股,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生态农业规模化、市场化经营。目前按照这种生态农业经营模式运行的池湖生态园已初尝甜头,种植的“梁心”牌有机番茄成功上市,广受市场欢迎;梁子湖“梁道”牌有机大米赢得广泛赞誉,荣获第十一届武汉农博会金奖。二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2013年,我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根据《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从自然状况、水生态系统状况、水生态文明现状评估、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梁子湖第二入江通道、洋澜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等工程正在加快推进。三是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入项目推进的“快车道”。我市与省联发投集团签订五项协议,采取“政府引导、公司主体、市场运作”的新模式,共同成立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新产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项目,示范区建设呈现新气象。

  (五)民生领域改革织牢保障网

  把“民生决定目的”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资源整合、均等服务、提升标准,促进民生全面改善。一是以一体化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教师管理、教学教研、教育督导”五个一体化,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成35个农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任务和8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教育装备改革试点区”,率先在全省开展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二是以公立医院改革创新便民惠民服务。健全市中心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对独立又相互制衡的医院法人治理架构。完善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惠民便民服务举措38条。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建立新的妇女儿童保健和幸福家庭服务体系。三是建立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制度。出台《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针对城乡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特困重度残疾人、特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特困重大疾病患者、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等五类特困群体,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18543万元,实现“五类人员”基本保障由政府全面兜底。四是创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出台《鄂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给予资金补助、贷款扶持和岗位支持,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并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年满60岁后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行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政策,补偿资金全部划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门缺乏有效配合,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二是各项改革进展不够均衡,有些改革需在上级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影响了改革进度。三是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改革平台各建各管,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总体来看,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符合省情市情的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形成,各专项改革全面启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明显增强,鄂州改革继续彰显在全省的先行示范效应,我市改革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今年改革工作的主要经验是:一是必须善于借智借力,主动与中央、省对接,将鄂州改革纳入中央、省改革大局之中,积极争取改革试点和政策资源支持;二是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破解鄂州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谋划和推进改革。三是必须抓住改革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四是必须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些经验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汲取并在下步改革工作中坚持下去。

  二、2015年改革思路

  201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破解发展难题,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为主题,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线,以简政放权为“先手棋”,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权集中。深入推进沿江滨湖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市级职权下放,搭建新区审批执法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行工商、公安、质监、国(地)税“四号合一”、联合办证,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争取地方立法权试点,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是深化市场化改革。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完善沿江滨湖新区开放开发体制机制,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创新PPP合作模式,探索“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改革,着力增强资产经营公司融资能力,全面开展办公用房租赁制度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乡财区管”,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财政支出区级统筹。开展全国“多规合一”试点。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两委一组两长一会”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自律清单制度。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信访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村)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合土地、房屋、林地等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实现与武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对接。完善生态农业经营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收益分成。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村集体回购办法。

  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职责权益,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源费使用中生态补偿支出,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和抵押融资,探索建立生态银行制度体系。建立绿色考评机制,探索将自然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之中,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

 

  2014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