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5〕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04-30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成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自查,及时将所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向市政府报告。对没有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在报告材料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核心职能目标考核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市监察局要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2015年1月19日
  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一、突出产业培育,夯实基础平台,全面提升新区开放开发水平
  1、明确发展定位,大力培育特色产业。立足各新区比较优势,明确产业主导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竞争,走错位发展的路子。葛店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力、高端装备制造、导航通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等产业;鄂州开发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新型建材、节能环保、通用航空、汽车服务等产业;鄂城新区和花湖开发区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文化体育等产业;三江港新区和红莲湖新区重点发展仓储物流、电子信息、特种汽车、休闲旅游等产业;梧桐湖新区和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使八大新区形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发改委)
  2、加快基础建设,着力提高承载能力。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按照“新区独立成篇”的思路,前瞻规划、科学布局、滚动推进。先行拉开主干路网骨架,优先建设生产配套设施,同步完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确保八大新区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使新区生产配套设施与生活服务体系对接融合,提高项目和人口的承载力。创新拆迁、安置模式,实现新区人口就地市民化。(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发改委)
  3、坚持以产兴城,扎实推进产城融合。牢固树立产城互动理念,依靠大产业、大布局推动新区大发展。围绕新区产业定位,谋划一批重点产业项目,扎实推动项目落地,全力推进投资10亿元以上的鄂州电厂三期、南都新能源、南山临港新城、华威科、依讯北斗、彤诺电脑、新宇特种车、滨湖电子、迪卡侬、苏宁云商、上海易商、潮团冷链、港中旅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主城区与八个新区之间的功能分工、协调互动,形成多点发力、共同发展格局,建设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发改委)
  4、强化招商引资,做大做强经济底盘。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坚持大员上阵,专业队伍主动出击,上门招商。瞄准未来成长最快、潜力最大的领域和行业,抓好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引进工作,每个新区要引进2个以上投资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既注重引进实力强、规模大的支柱型大项目,又注重引进成长性好,产业关联配套能力强的科技型、创新型、集群型项目。严格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程度,对污染重、能效低、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大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全年新洽谈引进亿元项目百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招商局)
  二、突出先行先试,狠抓改革攻坚,不断释放发展红利
  5、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政府部门职责清单、审批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加强新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承接能力建设。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推行工商、公安、质监、国(地)税联合办证和“多号合一”试点,激发全民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改革办、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
  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PPP合作模式,探索“一区多园”建设模式,完善沿江滨湖新区开发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网上并联审批制度,推进投资便利化。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改革。加快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发改委、金融办、公共资源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7、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体系和预算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收付,进一步理顺市、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把农村土地经营权等“五权”流转交易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市、区、乡、村四级联网的交易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农委、改革办)
  9、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职责权益,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和抵押融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改革办、金融办)
  三、突出高端导向,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0、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研究制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政策措施,充分聚合政府引导、市场倒逼、企业主体、科技引领作用,引导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传统工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行清洁生产,实现产品结构调整、质量提高、效益提升。引导企业资产重组、兼并联合,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投大靠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拳头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企业。发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用,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人社局、质监局、工商局、金融办)
  11、推动高新产业规模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加速器、孵化器、创新平台和创业园区,建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在葛店开发区打造科技人员、高校学生创业创新的“梦工厂”。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进各类风投基金、股权基金,扶持吸引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落户,实现产业化和集群化。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形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群体。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市科技局、金融办、经信委)
  12、积极培育转型发展新支柱。着眼“十三五”,超前谋划,提早布局,突破性引进、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机器人、通用航空及服务、电脑制造及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项目。实行大员上阵,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用钉钉子精神,全力推进,努力为鄂州经济转型和未来发展提供新的产业支撑。(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
  13、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第三产业倍增工程。加快葛店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大仓储、大物流、大智慧支撑的大电商基地,努力争取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试点获批。引进1-2家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品种,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着力扩大对外贸易,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发挥三江港铁路货运港航枢纽的独特优势,积极引进有实力、有运作能力的物流企业,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把三江港和葛店港打造成为长江中游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开放型经济的高地。推进梁子湖“一心两翼”生态旅游和红莲湖“印记武汉、欢乐红莲”等项目建设,打造鄂州旅游升级版。(责任单位: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市商务局、金融办、招商局、旅游局)
  四、突出生态农业,强化“三农”基础,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4、推动生态农业创新提质增效。加快“一区三线四园”建设。发挥峒山全国现代生态农业创新基地、台湾生态农业创业园、生态渔业示范区等生态农业基地的示范引领效应,推进全市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梁子湖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新建生态农业基地50个。坚持打生态有机牌,走特色优质路,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认证。(责任单位:市农委)
  15、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改变传统农户经营规模小、分散粗放状况,发展集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农业主体,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户利益,加强耕地保护,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主体适度集中,力争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38%。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排灌系统、路网电网、国土整治、生态大棚、信息化等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服务“新网工程”建设,打通农业生产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农委、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国土局、经信委、供销社)
  16、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农业加工企业,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扶持长链条、深加工、带动强的重点企业提档扩规,确保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5%以上。用好生态农业发展资金,扶持和推动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在线查询、网络化销售、专业化运营的营销体系,全市60%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市农委)
  17、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做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按照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的理念,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首批30个村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田园宜居、乡村文化、通畅路网、环境治理、乡村绿化”五大工程,彰显自然、生态、环境、地域特色。深入实施“清洁乡村”工程,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连线成片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三万”活动和城乡结对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市统筹办、城管局、住建委、环保局、林业局)
  五、突出完善功能,创新建管机制,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18、打通节点,补齐短板。按照全域一体,集中力量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吴楚大道西段、东段、葛山大道改扩建、主城区客运枢纽站等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凤凰大桥、鄂咸高速建设。打通主城区与各新区之间、各个新区之间、新区内部之间的交通节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村村通客车”。(责任单位:各区、各新区,市交通局、住建委)
  19、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满足城市多层次生产生活、精神文化需求,推进三国吴都风光带五期、天龙山公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等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开展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和群艺馆、科技馆等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完善城市交通、停车场、绿化、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火车站商圈建设。推进鄂州职业大学校中村、朱家垴、水泥厂等棚户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完善和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实施雨台山水厂、太和水厂改扩建工程。认真做好“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体局、住建委、科协、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商务局、房产局、水务局、国土局)
  20、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推进“五城同创”工作常态化、全域化。主城区各项治理工作从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向背街小巷延伸;从中心区域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延伸;从有人管理区域向无人管理的区域延伸。各区和中心镇集中力量建设停车场、菜市场、小商品市场等疏导场所。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建设,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背街小巷、主城区旱厕改造,加快洋澜湖综合治理及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巩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抓好“禁鞭”工作。深入开展“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新区),市“五城”创建办、城管局、住建委、卫计委、公安局、文明办)
  六、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
  21、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继续采取工程减排和管理控排措施,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实时在线监管,实施鄂钢、球团厂、华新水泥粉尘治理工程。扩大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范围,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控排设施与生产同步、匹配运行。依法关停一批污染重的小粉磨、小窑炉、小铸造、小采石、小矿山等小企业。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工地扬尘三大污染源,减少灰霾天气。建立大气污染和极端天气预警制度。强化农业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养殖场要建立治污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委、国土局、气象局)
  22、打造生态文明优势。以创建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洪一期、洋澜湖生态补水等工程,全市水质监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坚决制止围湖养殖,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主要湖泊退池还湖、破堤还湖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垃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体系建设。开展绿满荆楚行动,积极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区,推进汉鄂高速、吴楚大道沿线绿化林带建设,完成4.5万亩造林任务,实现2年“绿满鄂州”的奋斗目标,突显“山川秀美、百湖之市”的生态鄂州优势。(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新区),市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委、林业局)
  23、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和“三同时”制度,引入绿色准入机制。依托项目建设,用足鼓励政策,加强光伏太阳能、生物质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提高LNG、管道燃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施主城区锅炉“煤改气”工程,支持内湖船舶、道路运输车辆“油改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工矿区、砖厂、小选厂废弃土地修复和再利用。大力推广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模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新观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
  七、突出民生目的,坚持底线思维,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24、推进创业促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和优化就业结构并重,提升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就业能力,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5、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做实“五类”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覆盖面和救助水平。推进全民社保登记工作。完成49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和互助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建设公租房728套,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房产局)
  26、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信息化、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完成葛店高中、市学生实践基地一期建设。支持鄂州职业大学提升办学质量和层次。推进华师大鄂州校区、葛店职教园建设。加强全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责任单位: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鄂州职业大学、市教育局)
  27、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城乡一体的远程诊疗系统,推进基本医疗服务下沉。加快市中心医院综合楼、市二医院新院、市三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两非”查处,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市卫计委)
  28、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提高文化场馆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周周乐、周周演、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推进社区(村)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29、加强社会治理。深化法治鄂州、平安鄂州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大众饮食摊点卫生整治,推进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外事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落实国防动员法、兵役法等法规,实现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信访局、安监局、食药局、卫计委、粮食局、银监局、外侨局、民宗局、国动委办公室)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30、坚持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始终将群众利益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管长远、利当前、惠民生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心体察民情,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按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要求,大力提升“精神区位”,进一步转变作风,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努力增进全市人民福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不良风气,使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精力用到谋发展、抓落实上。实行“一线工作法”,确保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落地有力,重点工作高效推进。整合亲民热线、市长专线、电视问政、微信微博等政民互动平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下沉,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责任单位:各区、开发区,市监察局、电子政务办、行政服务中心、综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31、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破除把依法行政与提高办事效率对立起来的观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权责交叉的问题,促进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完善政府监管清单,明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抓好“六五”普法,提升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32、坚持科学理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该放的权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精心编制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严格政府部门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改革办、电子政务办、金融办、监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33、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和“力度统一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零容忍”。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财政资金支出的审计和监管,严格农村“三资”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让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政风行风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5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实  事  内  容 资金来源(万元) 责任单位
    上级资金 市级资金 其他 
  1 筹资80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1000人创业 800 800 6400 市人社局
  2 筹资6800万元,建设主城区公租房50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800户 6800   市房产局
  3 筹资1500万元,实施城乡一体远程诊疗示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1500  市卫计委
  4 筹资8400万元,实施太和水厂迁建工程 2000 1000 5400 市水务局
  5 筹资5000万元,新建通村公路100公里,修复农村破板道路10万平方米 1300 1200 2500 市交通运输局
  6 筹资290万元,实施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工程  290  市残联
  7 筹资500万元,建设全市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300 200 市农委
  8 筹资613万元,实施观音阁保护工程 360 253  市文体局
  9 筹资9000万元,对东洋澜湖进行生态修复  9000  市住建委
  10 筹资3000万元,对50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 3000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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