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5〕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07-01 语音:播放
   审议《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讨论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听取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汇报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2月28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5年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讨论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听取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湖泊星罗棋布,河网纵横,素称“百湖之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水资源保护日益关注。加强湖泊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建设水生态文明示范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湖泊保护的范围,编制湖泊档案,实行“湖长”管理制;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明确每个湖泊管理的责任主体;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全域规划,对所有湖泊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围栏养殖、非法挖沙、垃圾填埋等破坏湖泊和影响湖泊水环境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讨论稿)》,由市水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审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

  会议指出,规范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有关事项,从严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市外侨局要从严审核审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工作人员的次数、人数和天数,市财政局要加强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管理和经费报销管理。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有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由市外侨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审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听取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汇报

  会议指出,我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工作成效明显。各级政府和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民宗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