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5〕6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07-0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缴存范围。鄂州市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要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扩面、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并应先行建立起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全额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各单位不得超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加强行政执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手续、少缴或欠缴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予以曝光。
  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
  (一)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是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提高审批效率,方便职工办理。二是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可凭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也可支付规定额度内的商品住房租金。三是低收入困难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四是房屋装饰装修,可凭装饰装修正规合同,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提取规定额度内的住房公积金。各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及具体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下发执行。
  (二)改进贷款管理。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直接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三)优化贷款流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尽快联网,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期限。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要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三、着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决策,认真监督履职。要严格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议事规则,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对公积金决策负总责,实行决策与管理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对决策的执行负责,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公积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时报市政府和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加强服务人员的配备。要着眼长远,引进和培养优秀管理人才,配备好金融、财会、计算机、经济、法律等专业的技术人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以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量不断增长的需要。
  (三)着力推进内部管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内控管理,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建立关键岗位制衡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要根据业务需求内设职能管理部门,强化财务核算管理职责,加强内部审计,强化业务稽核。大额资金调拨和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加强贷款风险控制,严格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降低贷款逾期率,足额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加强人员、印鉴、档案管理,增强防控责任意识。
  四、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和经办网点的延伸建设,设立鄂城区、华容区和梁子湖区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的要求,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全面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其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要实现对所辖区域的全覆盖和管理业务全覆盖。要建立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实现网上营业大厅、12329服务热线及短信、手机APP(应用程序)及微信、营业网点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信息系统二级保护或三级保护标准,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的建设与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数据的容灾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三)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在保证贷款和提取需求的前提下,要盘活存量资产,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要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按照公开、竞争、精简、效益的原则,择优确定受托代理商业银行和存储银行。
  五、加强部门协作与舆论宣传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据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住建部门要发挥好协调作用,落实分管责任。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行业组织要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审计监督。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要把企业是否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要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公开财务收支和运作情况,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宣传册等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运用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结息及余额信息。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推进鄂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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