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审议《关于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纪要

〔2015〕24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12-16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2日
  9月2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5年第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审议《关于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
  会议指出,通过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个人在行政处罚时有章可循,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结合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处罚有关上位法“废改立”情况,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项目进行对比、清理,于9月底前上网公示。
  二、审议《关于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内贸流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我市流通产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流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的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统筹、结构优化、制度完善、安全高效的流通体系。
  会议强调,要加大大中型集贸市场和新型商圈建设力度,为市民消费创造良好环境。将快递企业的引入与本地快递行业的培育相结合,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快递行业发展,运用市场力量激发发展活力。将供销社网络平台与农村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农村消费水平,推动农产品外销。针对定向群体设置特色产品,吸引周边城市群众到我市消费。
  会议要求,市商务局要认真研究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方向,积极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中部电子商务基地。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商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研究全市精准扶贫工作
  会议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必须完成的重要使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层层压实扶贫责任,确保2019年前我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会议强调:
  1、我市扶贫工作按省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扶贫,市农委、扶贫办对我市贫困人口(包括城镇贫困人口)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摸清我市贫困人口情况,确保“不落一人、不落一村”。
  2、要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根据各贫困村产业特点,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社,精准选择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
  3、认真研究助学扶贫措施。加大对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大学教育的财政帮扶力度,解决贫困户子女教育负担重问题;加强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获得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
  4、市建委、房产局要整合各级危房改造资金,制定三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环境。
  5、市民政局、人社局要研究因车祸、灾、病就医的医疗保险救助机制,确保不因灾、因病返贫。
  6、市民政局要研究各级福利院债务化解机制。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理顺扶贫工作机制,充实市扶贫办工作力量。各区、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扶贫机构,专人专职开展扶贫工作,确保全市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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