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关于加强主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的纪要

〔2015〕3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2-25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9月10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加强主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主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不足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主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是我市“五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抓手,能有效解决主城区农贸市场管理不善、市场环境卫生秩序较差等问题,对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群众生活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
  1、集中力量,规划建设4至5个高标准农贸市场。副市长汪继明负责组织市商务局、规划局、城管局,尽快完成规划选址工作,确保年底前有1至2个动工建设。
  2、做好畜禽集中屠宰规范管理。市农委、食药监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要负责做好生猪集中屠宰工作,确保主城区及周边地区生猪全部集中屠宰。市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禽类屠宰管理,逐步实现禽类集中屠宰。
  3、市商务局要对主城区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调研、分类,对规模较小、服务范围不大的集贸市场要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4、同意从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调配工作人员,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于9月底前上岗到位履责。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要成立督办机构,对派驻每个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开展农贸市场管理星级评选活动,对管理较好的予以奖励。
  5、建立主城区农贸市场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研究确定主城区每一个集贸市场管理分工和工作职责。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主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商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