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鄂州政发〔2015〕1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2-25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信息业、建筑业、旅游业、农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发展,打造文化产业新高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文化创意增加值占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8%。以武汉申报“世界工程设计之都”为契机,整合建筑、水利、文化创意等设计资源,打造高标准设计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到2020年,全市拥有甲级设计院2所,乙级设计院5所,各类勘察设计专业人员350名以上,其中注册职业专业技术人员100人以上。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国内领先的工程设计技术,打造一批全省知名乃至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集聚区和新型城镇,将梧桐湖新区打造成全省领先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重点研发设计平台,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省级技术中心认定和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市军融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企业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加快培育鄂州经济开发区节能环保装备、梧桐湖新区健康物联网和鄂城新区航空都市产业等新兴业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创新研发设计平台,通过重点企业带动、重点项目示范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昌达资产经营公司)
  (二)加快体验式新业务开发推广,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涵支撑,提升创意和设计品质,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抢抓湖北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建设机遇,全面推广“数字家庭”,推进数字家庭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恒颖超科技的3D投影仪、智能音箱等一批基于无线传输技术的数字家庭终端产品发展;支持彤翰电子的4K2K超高清电视机主板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电脑一体机的产业化进程。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强三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依托通信企业建立三网融合信息消费体验与展示中心,向居民提供各类新型信息服务与产品体验,发展云点播、IPTV、飞视、视频电话、宽带等面向三网融合的综合业务;加强网络建设改造,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加大交互式网络电视、移动多媒体、互联网电视等新业务开发推广力度;深化三网融合业务在民生示范、智慧城市、新型城镇化、政务商务、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推动鄂州日报社、鄂州广播电台、鄂州电视台等媒体运用新媒体技术逐步实现采编发一体化,提升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及其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科技局、发改委)
  (三)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提高城乡建设的设计水平及人居环境的文化艺术品质。加强城市设计、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突出三国吴都文化内涵、绿色节能概念以及生态环保理念等,逐步引入“互联网+”以及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类建筑规范标准。继续以招邀标方式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完善城乡规划、建筑、园林景观、城市设计等项目的竞选。鼓励并扶持本地规划、建筑、园林绿化以及装饰等设计单位发展,创新设计思路、提升设计理念、培植引进高端人才、提高档次和总体实力。在新建城镇小区大力推广健康养老社区、全装修特色住宅商品房和住宅设计私人定制。(责任单位:市城建委、规划局)
  (四)创新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旅游发展文化内涵。培育专业性旅游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建设运营、咨询服务市场,增强对旅游发展的智力支撑。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生态、乡村休闲体验等多样化的旅游产品。重点打造“山水乡愁”旅游品牌,加快建设梁子湖游客集散系统,推进印记武汉·欢聚红莲、环梁子湖自行车赛道、台湾生态农业旅游园、梁子湖水上运动乐园、葛店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华中房车母港、梁子岛5A景区提升、涂镇千年古镇、梁子湖湿地公园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大大樊山文化旅游、吴王城遗址保护、葛山养生运动休闲旅游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以争创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为契机,在旅游软硬件设施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方面融入我市三国吴都文化、梁子湖生态文明等元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文化传播工具,做好捕鱼节、红枫节、蓝莓节等活动的策划营销推广;依托各地文化特色和优势资源,开发旅游新产品,积极发展本地健康餐饮和特色主题农家乐等。(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城建委,市林业局,各区、开发区)
  (五)以创意创新为支点,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以涂镇千年古镇建设为契机,建设1-3个集农耕体验、观光度假、科技推广、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创意农业示范园、示范村,带动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加大全市农产品开发营销力度,依托顺丰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推动“互联网+农业”计划,打造适合本地发展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建设“一个中心、三个体系”,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及农村休闲旅游产品营销管理体系、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对我市特色农产品及优质淡水鱼资源的商标注册和产地保护,做大做强梁子湖有机渔业产业。加快梁子湖区500平方公里“退二进三”范围集中申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生产转型。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和湖北名牌产品,加强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科技局)
  (六)坚持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优化体育消费市场环境。做好鄂州文化体育中心发展规划,启动市政工程建设创意方案竞选;积极提供适应中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体育服务,建设环梁子湖、红莲湖自行车道,引导球类、徒步、自行车等各类室内户外运动健康协调发展,积极参与省市各级体育赛事;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体育消费,依托梁子湖、红莲湖两个高尔夫球场和我市山水湖泊资源优势,积极布局发展山地越野、水上乐园、环保游艇等休闲建设项目,引导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坚持重点项目带动战略,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先导,带动体育用品、体育中介、体育培训等行业的联动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具有鄂州特色的体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七)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为全市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培植“龙头”主体。鼓励文艺团体与旅游景区合作开发服务项目,努力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以梧桐湖东湖高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龙头,建设“文化药谷”创意产业园、航空文化创意产业园、三国吴都文化影视基地、鄂州雕花剪纸基地等,创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凸显鄂州地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着力培育以雕花剪纸、东沟戏曲、张裕钊书法等为代表的民间工艺文化产业、以武昌鱼文化为代表的饮食文化产业、以青铜复原复制为代表的文物复制产业、以吴都文化歌舞演艺为代表的演艺产业。着力发展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民间工艺、装潢印刷、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重点产业。(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支撑平台
  (一)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依托我市居武汉城市圈核心层的区位优势,依托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整合我市各类资源,打造一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创业孵化平台。重点支持鄂城新区湖北长江经济带众创空间大众创业中心,葛店开发区中国中部电子商务、科技加速器、东湖高新智慧城、东谷高科等孵化基地,鄂州开发区优高电子商务孵化基地,花湖开发区科研孵化基地,梧桐湖东湖高新文化创意孵化基地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完善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包括创业就业岗位、企业办公租金补贴、企业高管住宿补贴、创业基金、网络通信费用减免、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创投机构关注等多方面的扶持条件,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最具发展推动作用的平台。提升梧桐湖文化创意科技城的综合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的集聚和带动作用,将梧桐湖打造成全国重要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新创业中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二)建立“物联网+N”产业示范区。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依托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园区、航空都市区、移动数据处理中心、检验检测服务中心、生物医药、健康养老等平台,规划建设“物联网+N”产业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将梧桐湖新区打造成中国健康物联网基地。寻求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机构,集中打造一批优势突出、潜力较大、示范性强的产业融合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示范企业和优势品牌,形成若干个融合发展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人才培养、辐射带动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文体新广局)
  (三)创建文化传承创新区。以深厚的历史底蕴、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和文物资源为载体,精心打造体现鄂州文化特色的旅游名品。利用鄂州“古铜镜之乡”的品牌资源和一批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依托市博物馆文物复原复制研究所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发以古铜镜、青铜器和珍珠、贝雕、根雕、布贴画、麦杆画、剪纸、布贴、刺绣为主打产品的文化旅游工艺品,培植民间文化旅游工艺品市场。恢复重建西山三国时期的典型历史建筑,加大楚文化和三国吴都文化研究和成果转化,使鄂州成为吴楚文化传承创新区;整合莲花山书法碑林、葛山文化、张裕钊书法、怡亭铭石刻等资源,开发书法艺术价值,推出书法文化旅游;整理历史文化遗存,出版鄂州的历史典故和传说,出版宣传历史传奇人物的传记;将鄂州非物质遗产《牌子锣》、《玉连环》等文化艺术进行宣传、培育和传承。(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四、政策措施
  (一)增强创新动力。打造以创新升级为核心的制造业产学研平台,重点支持金刚石刀具产业联盟、重型机械制造、生物医药、工程塑胶管材、有机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引入博士工作站及国际设计团队,打造以智慧城市创意设计中心为重点的城市建设产学研平台;围绕梁子岛、红莲湖等资源打造以都市旅游产业功能业态规划、经营模式创新、管理人才培训为重点的旅游休闲产学研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打造现代文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数字产学研平台。鼓励创意和设计企业开展专利资产评估,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采取专利股权化、期权化的方式,利用无形资产价值。(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加强人才培养。鼓励葛店职教产业园、梧桐湖教育基地等相关院校设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专业,加强专业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支持鄂州大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设置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发挥湖北楚剧、龙灯狮舞、雕花、剪纸、刺绣等优秀艺人的传承作用,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进人才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加强人才权益保障,完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常态化文化论坛,鼓励文化界成功人士回乡创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切实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参加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充分发挥湖北青年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功能,引导人才、资金向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流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提升创新开发能力,拓展业务领域和市场空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我市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科技项目立项、科研成果鉴定和奖励、申请贷款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实现中小企业聚集式发展,实现集群企业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
  (四)培育市场需求。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引导文化消费观念。引导大众由娱乐休闲向知识文化消费转变,激发创新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鼓励建设有特色、专业化的文化创意产品和设计服务交易市场,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对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人行、商务局)
  (五)引导集约发展。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在创业辅导、投资融资、市场开拓、公共技术、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加快建设和投用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聚集性和示范性强的大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全力推动鄂州市文化体育中心、葛店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东湖高新华中智科技园、中部物联网产业园、中国药谷生物医药产业园、葛店高端信息服务产业园、光谷联合科技城、苏宁云商、北大天合、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等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投用。积极申请建立国家级健康物联网试点。利用大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承接文化市场要素转移的重要契机,培育更多更强的新兴文化市场,促进设计创新成果展示对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六)加大财税支持。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入力度,重点项目支出根据政策和规划给予包干。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七)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我市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在文化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组合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其他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对上述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文化企业,经认定后,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增加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拓展贷款抵押物的范围。整合我市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和文化企业,组建文化企业上市公司。鼓励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着力促进银企对接,定期向各银行机构发布文化产业项目,组织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人行;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昌达公司)
  (八)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以知识产权入股设立企业,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文化产业项目用地要与土地总体规模和城乡规划相衔接,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文化产业用地不少于总数的5%。对省、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物价局)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联动,注重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鼓励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