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6〕1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4-21 语音:播放
  审议《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讨论稿)》《鄂州市行政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再监督实施办法(讨论稿)》《科技创新促进鄂州智能制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5)(讨论稿)》《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讨论稿)》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12月21日,市长叶贤林主持召开2015年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讨论稿)》《鄂州市行政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再监督实施办法(讨论稿)》《科技创新促进鄂州智能制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5)(讨论稿)》《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讨论稿)》,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纪要如下:

  一、审议《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讨论稿)》

  会议指出,建立完善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行政决策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平公正原则的现实需要,是法治鄂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要确保决策与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相契合,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智慧,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要履职尽责,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规定程序落到实处。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各地及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鄂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审议《鄂州市行政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再监督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监管缺失、监管不到位、推诿扯皮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提出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三转”工作要求。因此,通过制度化设计,行政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再监督,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是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保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监察部门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好再监督的工作职责,确保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学习,认真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各项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方法,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政府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行政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部门履职情况再监督实施办法(讨论稿)》,由市监察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关注度高。今年以来,我市安监部门积极推进安全责任日常化、安全监管网络化、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服务长效化、安全整治模式化、安全工作系统化等六个方面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事故控制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落实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

  会议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成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抽查,防止安全隐患反弹回潮。

  2、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和监管。坚决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防止采空区塌陷、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的发生。要吸取深圳渣土滑坡事故教训,开展采石场综合整治行动。

  4、加强冬季雨雪雾天气的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做好重点路段、车站、码头、渡口交通安全工作。市交通、交警部门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方案,提前做好恶劣天气的应对措施,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

  5、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对商场、学校、网吧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防火灾和踩踏事故发生。要落实各区(开发区)、各乡镇、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冬季电、煤气、煤炭取暖安全和老年人安全防范工作。

  6、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市质监局研究提出电梯监管方法,落实电梯监管责任,确保正常运转。

  7、加强节假日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立即上报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会议原则同意市安委会办公室推荐的2015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先进)单位、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表彰名单,由市安委会向省申报争取。

  四、审议《科技创新促进鄂州智能制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5)(讨论稿)》

  会议指出,在新常态下,制造业是创新的主战场,智能制造水平是国家竞争力和创新活力的重要体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要发展方向,对激活鄂州智能制造潜力,加快我市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发展智能制造产业,要突出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主题。要加强科研院所建设,力争引进1-2家国家级实验中心或工程中心,为我市智能制造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要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吸引一批高端创新型人才到鄂州创新、创业,为智能制造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结合我市八大新区产业发展布局和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项目等重点项目,积极谋划一批符合鄂州实际的智能制造产业。

  会议原则同意《科技创新促进鄂州智能制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5)(讨论稿)》,由市科技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五、审议《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讨论稿)》

  会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鄂州”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鄂州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信用信息公共扶贫平台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和运用。加强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总结,正确宣传引导,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研究,确保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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