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6〕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4-2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做好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条细化,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2月3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在推进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在重要的时间节点要进行自查,及时将所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认真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今年核心职能目标考核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市监察局要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责。
  附件:《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一、着力调结构转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1、再造工业发展新优势。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并重,加强传统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启动实施“百家企业技改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经营管理、品种质量水平,培育一批高端拳头产品,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促进传统工业向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把新兴产业培育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集中力量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形成集群优势。加快电厂三期、南都电源、特种汽车、虹润新能源等重大项目进展,尽快形成百亿产业规模。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确保亿元骨干企业增加15家,规上企业新增50家(责任单位:经信委)。发挥产业基金对新兴产业培育、高新项目引进的撬动作用,支持北斗导航、物联网、机器人、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等项目快速成长(责任单位:昌达投资公司、经信委)。实施“推动企业上市计划”,吸引产业基金以“股权+债权”的方式,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责任单位:发改委、金融办)。
  2、推进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把现代服务业作为扩大经济总量的引爆点,着眼于千亿产业目标,高起点谋划重大推进政策、发展规划和承载平台。加快推进葛店中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推动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电商产业集聚和园区联动发展,力争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亿元。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力争出口实绩企业达到60家(责任单位:商务局、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南山临港新城一期、东方甩挂联盟、三江港公铁物流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投入5000万元注入文化产业基金,培育发展文化产业(责任单位:财政局、昌达投资公司、文资办)。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打造一批山水乡愁和历史文化旅游精品(责任单位:旅游局)。
  3、增强创新驱动和创业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引进、自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力争全年高新企业增加1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国家省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质监局)。构建一批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支持葛店科技加速器、鄂州开发区创业咖啡等平台健康发展,运用“孵化器+风险投资”、“加速器+股权投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天使基金”模式,扶持一批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加快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增长点(责任单位:科技局、人社局)。
  4、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改革任务,谋划实施“供给侧改革鄂州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继续实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帮助企业加强产业链对接,搭建银企对接桥梁,提高财政间歇资金使用效率和针对性(责任单位:经信委、金融办)。新增6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补充保证保险贷款基金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财政局)。开展“降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扩大直供电交易试点,帮助企业降成本、增效益(责任单位:经信委、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最大限度减少投资前置审批事项,促进投资便利化(责任单位:发改委、改革办)。依靠市场力量,推动冶金、建材、矿山等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一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安全保障难度大、丧失自我更新发展能力的落后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
  二、深入推进改革攻坚,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5、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促进转型发展的投融资、财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综合运用PPP模式,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融资(责任单位:昌达投资公司、财政局、国资委、城投公司)。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生态建设、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基层治理的支出保障(责任单位:财政局)。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归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启动文体旅游和自然资源资产归集、授权经营工作(责任单位:改革办、国资委、昌达投资公司)。
  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并联式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全覆盖,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和取消下放工作,提升新区承接市级职权的能力水平,提高新区行政运转效能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编办、改革办、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以及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责任单位:工商局)。
  7、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基层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对接。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试点。推进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试点,推动金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责任单位:统筹办、改革办、农委)。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责任单位:林业局、供销社)。
  8、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完善社会治理责任体系。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健全完善“1+N”多元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责任单位:综治办)。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社区软硬设施建设,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区和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责任单位:民政局)。同时,加快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多规合一”试点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委、改革办、国土资源局)。
  三、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开创开放发展新局面
  9、全力推进航空都市区建设。省委、省政府要求2020年在鄂州实现大飞机起降,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按照要件申报、机场核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倒排工作量,明确任务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实行挂图作战,并行推进各项工作。高起点编制完成航空都市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设立200亿元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启动拆迁安置、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临空产业的引进和导入(责任单位:鄂州航空都市区建设筹建指挥部、鄂城区政府)。推进临空金融商务区建设,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主体入驻,打造长江中游“金融港”和“基金小镇”(责任单位:凤凰街办、金融办)。
  10、完善新区基础设施。以人本理念指导八大新区建设发展,把新区建成独立成篇的现代化宜居宜业新城。加强新区教育、医疗、文化娱乐、超市、集贸市场等消费设施建设,让新区引得进人、留得住人。启动建设葛店新高中、梧桐湖医院、葛华客运站。继续高强度进行基础建设投入,打通制约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产业承载力。抢抓国家放松银根,实行低利率、长周期的政策性融资机遇,扩大建设性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发改委)
  11、加快新区产业发展。坚定不移走产城融合路子,狠抓新区产业成长。葛店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鄂州开发区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鄂城新区和花湖开发区重点发展临空经济;三江港和红莲湖新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休闲旅游等产业;梧桐湖新区和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立足新区产业定位,加强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向新区集中,引进一批投资过10亿元的大项目落户,打造沿江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招商局)
  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12、提升生态农业发展水平。坚持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不动摇,促进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农委)。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责任单位:粮食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农业机械化、营销品牌化,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龙头企业。围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新型农业主体。实施品牌兴农战略,优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认证(责任单位:农委、林业局、水产局、质监局、工商局)。推进台湾生态农业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台办、农委、华容区政府)。加大职业农民培育力度(责任单位:人社局、农委)。
  13、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财政局、农委)。加快推进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维护,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公路的养管护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花马湖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新港河道整治、民信闸除险加固、樊口电排二站等工程。完善农村安全饮水体系,完成雨台山水厂扩建,建成太和水厂,新建城东水厂和城南自来水加压站,提高城乡供水能力和质量(责任单位:水务局)。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高产业化基地、农村新社区台区供电能力(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发改委)。
  14、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宽带鄂州”建设,完成光纤进村入户工程,为“互联网+”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创造条件(责任单位:经信委、农委)。整合全市涉农信息资源,搭建集生态农业信息传播、优质农产品展示和网络营销于一体的电商平台,支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入驻平台。积极与国内知名电商合作,推动农业从传统营销业态转变为“线上线下相结合、前台后台一体化”的电子商务模式,全域推进电商进农村,培育一批“淘宝村”、“淘宝户”(责任单位:商务局、供销社、农委)。
  15、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相和谐理念,不改变传统村落形态,美化传统民居环境,加强乡村绿化,因地制宜、一村一特色。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不搞违背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和农民意愿的大拆大建。以村村秀美、户户整洁为目标,整体规划、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面貌(责任单位:统筹办、建委,各区政府)。
  五、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营造优美宜居环境
  16、加强城市功能建设。强力推进城建“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开工建设鄂咸高速、重载车专用通道,完成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五丈港港区综合码头、吴楚大道东段主体工程。启动南互通至铁山、东沟至铁山一级公路建设,三江大道与吴楚大道实现对接(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委)。加快推进凤凰大桥、市民中心、东洋澜湖湿地公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二期等工程建设,启动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天龙山公园、江滩公园四期、植物园、动物园等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建委、文体新广局、林业局)。统筹城市地下和地上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地下城市管廊建设,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全部封堵入洋澜湖排污口(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建委)。推进老旧城区、城际铁路沿线棚户区破旧危房拆迁改造,完成1.5万套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房产局)。探索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力争全年全市基础设施投资突破200亿元,主城区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17、深入开展城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以“五城同创”为载体,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整治范围向城中村、城郊村、老城区、背街小巷和农村延伸,向各区、开发区、中心镇覆盖(责任单位:五城同创办、城管局)。实行重点专项治理与日常精细管理相结合,开展渣土抛洒、工地扬尘、油烟噪声、乱搭乱建、出店经营、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形成条块结合的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认真解决好物业管理纠纷、集贸市场脏乱差等一系列问题,加大停车场、微循环等城市交通疏导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城管局、房产局、商务局)。完善全域公共交通体系,推动城市公交向新区和乡镇延伸,优化班次线路,逐步实现全市通勤一体化。重点加强大冶至武汉鄂州路段“治超”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管局)。
  18、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双落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先期重点推进长期在城市居住、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市民化,实现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公安局、改革办)。把房地产去库存与城市化工作结合起来,把货币化安置和拆迁还建结合起来,对被征地拆迁农民,按城市化一步到位的要求,统筹解决其户籍、住房、社保、医保、养老、子女就学等问题。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房产局、公安局、改革办)。
  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19、推进全域生态建设。以创建生态市为契机,全域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生态乡(镇)村(责任单位:环保局)。依托梁子湖综合防洪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集中连片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湖泊生态治理,对湖泊流域实行用途管制。完成花马湖水系生态保护规划,启动青天湖、五四湖、葛店南部区域湖泊生态恢复工程(责任单位:水务局、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对全市百年以上古树名木实行编号保护。全面推进“绿满鄂州”建设(责任单位:林业局、园林局)。
  20、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统筹城乡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推广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淘汰所有“黄标车”,城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推行“煤改气”(责任单位:环保局)。实行污染源控制和污染物治理两手抓,加强工农业生产污染源监管,实施一批节能减排工程,严控农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委)。加快实施城乡一体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推进红莲湖污水处理厂和葛店三王污水处理厂建设,鄂钢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建委、环保局)。
  21、探索绿色发展促进机制。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开展资源和环境责任审计试点。大力倡导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社会风尚(责任单位:环保局)。划定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和城市边界线,城区实行“退二进三”(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启动生态补偿机制,从今年开始,每年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梁子湖区1500万元,补助15个农业乡镇各5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局)。抓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能效、建设用地强度“双控”措施,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再利用(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开展梧桐湖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梁子湖区政府、建委)。
  七、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2、扩大城乡就业。实施创业引领计划,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优化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办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责任单位:人社局)。
  23、加强民生保障。完善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农村养老保险、老年补贴标准(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老龄办)。统一城乡医保险种“三个目录”,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责任单位:人社局)。抓好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工作,新增城镇社区养老、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机构22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启动民政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卫计委)。
  24、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改革,建设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启动市二中迁建工程,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加快推进华中师范大学鄂州校区建设,筹资8000万元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办人民满意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完善卫生计生服务设施,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启动儿童医院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责任单位:卫计委)。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群众性文化活动,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吴王城遗址等历史文物保护(责任单位:文体新广局)。
  25、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1亿元,按“六个精准”要求,锁定对象,精准施策。支持有一定能力的贫困家庭发展特色生产和转移就业(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并提供医疗救助,特困残障群体一律实行“兜底”保障,确保年底45%的贫困村出列、45%以上贫困人口脱贫(责任单位: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残联)。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建委、民政局、财政局)。
  26、增强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城乡网格管理(责任单位:综治办)。创新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公安局)。抓好特殊人群收治、管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单位:司法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安监局)。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质监局、食药监局)。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信访局)。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责任单位:政府应急办)。深入推进法治鄂州建设(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局)。继续推进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关系(责任单位:军分区、民政局)。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27、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启动“七五”普法,依法制定行政规章,依法依规推动改革发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机制(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司法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8、提升行政效能。集中精力谋大事、抓发展。加强政风建设,崇尚实干,力戒空谈,雷厉风行开展工作。加强效能监察和问责,对各项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管理,严格绩效考评,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提高工作执行力和效率。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实现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常态化,从今年开始,我们改变过去集中力量办“十件实事”的做法,把为人民办实事寓于日常工作之中,让人民群众时刻都能感受到政府服务的改善和效能的提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
  29、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谋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在狠抓落实上。要以作贡献、打头阵的精神状态,紧盯重点和难点,想对策、下功夫、求突破。加强新知识学习,加强新政策研究,不断总结、创新、提高,用新思维、新办法适应新常态,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30、坚持廉洁从政。坚持“力度统一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道德高线,守住法纪底线。健全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推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营造干净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责任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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