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6〕30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8-24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鄂州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我市将启动实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基础,以社会保障卡发行为抓手,全面摸清我市社会保险参保资源,提升我市社会保障功能和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金融支付、信息查询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有针对性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的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三)实现“人手一卡”。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实现全市户籍人口“人手一卡”,市民持卡可办理社保缴费、查询、待遇领取、异地结算等各项人社业务。
  (四)实现“一卡多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推进人社部门与公安、民政、教育、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把社会保障卡整合成“市民卡”。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底前)
  1、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实施。
  2、召开动员大会,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统一政策宣传口径,统一工作规范,统一经办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
  1、组织数据采集和归集(5月-7月)
  (1)按照区域划分进行数据采集。各区、开发区、街道组织人员发放《鄂州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申领表》和《鄂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表》,指导采集对象精准填报,层层签字把关上报;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2)按照行业和归口管理进行采集。由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填报本单位人员信息,逐人填写《鄂州市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申领表》和《鄂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表》,层层签字把关上报。
  2、数据录入比对,申请制卡(8月-9月)
  (1)数据录入。工作专班对采集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录入,建立电子数据库。
  (2)数据比对。对两个途径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清理重复无效的信息;将采集的有效数据与工商、税务、编办、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生成有效的电子数据系统。
  (3)申请制卡。将有效的电子数据上传省人社信息中心,申请制卡。
  (4)信息系统改造测试。按照人社部制定的社保卡应用目录提出整改需求,对人社信息系统进行改造测试。
  3、发放社保卡(10月-11月)
  (1)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对采录、导入数据库的数据再次核实,查漏补缺,保证数据的客观、准确和唯一性。
  (2)发放社会保障卡。与合作银行签订PPP项目协议,向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
  (3)信息系统改造上线。指导定点医院完成与人社业务系统的接口改造;改造后的业务系统正式上线,对“两定”机构用卡环境改造。
  (4)进行扩面征缴。充分发挥数据库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扩面征缴。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底)
  工作专班对两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两项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并做好与全省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对接工作;逐步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实现“一卡多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制定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部门筹措费用,与合作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组织相关部门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积极营造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负责协调社会保障卡跨地区使用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管理及系统的维护和运行。
  2、市财政局:配合市人社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数据采集、制发、工作宣传、培训及相关网络改造资金的筹集、下拨。
  3、市公安局:提供公民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二代身份证电子相片等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所需数据给人社部门,便于对公民信息甄别和利用,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4、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应用工作,组织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5、市卫计委:协调改造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更换和配备读卡终端,做好社会保障卡与健康卡的衔接工作,配合开展社会保障卡就诊卡“一卡通”应用等工作。
  6、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做好在校学生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发放和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7、市人行(含相关金融机构):指导合作银行按照金融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协调各商业银行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满足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相关系统;配备读写社会保障卡设备,指导应用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的适应性改造,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安全。
  8、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舆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9、市编办、工商、民政、税务、司法、统计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用人单位、服刑人员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已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进行比对。
  10、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里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组织督促各乡、镇、村、社区抓好政策业务宣传、信息的采集、校对、社保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统筹安排村、社区居民填报表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
  整合全市公共资源,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市民持卡即可办理各种公共服务事项,如低保金、公积金、公交卡、就诊卡、健康卡、老年卡、银行卡、水电费卡、天然气卡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