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相关问题及市政重点项目设计方案的纪要

〔2016〕23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1-09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8月13日,代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相关问题,审议西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沿江大道东段设计方案、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重点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全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大灾大干、大灾大建、大灾大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完成全年城建项目建设任务。要结合灾后重建,综合考虑水系整治、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系统地谋划2017年城建项目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会议要求,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等职能部门要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相关职权既要“放”到位,更要“管”得好,要切实加强对各区、开发区、新区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全面梳理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的各项程序和政策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信用等级制,设立企业红黑榜,对于不守规矩、不讲诚信的企业,及时采取约谈、列入黑名单直至清理出鄂州市场等办法切实加强监管。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推动鄂州城市建设、夯实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基础的根本。各区、开发区、新区、街办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不损害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加快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城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督查力度,每月向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报告,未按进度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要提请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处置各类暴力阻挠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确保城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一、会议就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相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1、关于市民中心项目建设。市规划局要加快完成1-3层楼的规划展示馆方案编制。凤凰街办负责按房屋重置价相关标准,于8月30日前完成洋澜村一、二组13间门面房拆除工作。
  2、关于文化中心项目建设。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文体新广局、鄂城新区配合,于8月16日前完成文化中心、体育中心项目选址,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在项目选址过程中,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综合考虑停车场、周边服务业等配套设施建设因素。
  3、关于凤凰大桥项目建设。市征收办负责在8月16日前完成司徒村道路红线范围内未拆除房屋的拆迁评估工作,凤凰街办在收到评估报告后3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房屋拆迁工作。凤凰山庄进出道路征地拆迁问题,按市委副秘书长胡玉林同志原已协调形成的意见加快实施。
  4、关于重载车通道(新港路)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12月底之前完成征地范围内99.76亩基本农田用地调整及报批工作。市征收办、西山街办、泽林镇负责于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5、关于东洋澜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由凤凰街办负责在8月30日前,完成一期北区及南区施工范围内的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提供施工作业面。二期工程纳入2017年城建计划实施。
  6、关于天龙山综合公园项目建设。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建设暂放,待中央审批通过后再行施工,先加快推进公园主体工程建设。市征收办负责在9月3日前完成涉及拆迁房屋的评估工作,并与吴都中央生态廊道项目相结合,制定出台征收补偿方案,将被拆迁户一并纳入棚改项目安置。凤凰街办负责在9月30日前,完成一期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工作。鄂城新区负责在9月30日前,完成涉及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21户房屋拆迁工作。拆迁安置原则上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7、关于吴都中央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市征收办负责于8月20日前完成沿线企业的评估工作。西山街办、凤凰街办、鄂城新区要在8月30日前,完成相关房屋拆迁和企业搬迁工作,提供施工作业面,同时,负责协调维护好现场施工秩序,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二、会议就重点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明确如下意见:
  1、关于西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西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要统筹谋划西山、雷山周边生态、水系,结合打造水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的要求,按东起寒溪路、西至杜沟村、南起武昌大道、北抵长江的范围,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由市城建委负责拟文,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住建厅专题报告,协调请求延长省级风景名胜区总规审批时间。
  2、关于沿江大道东段设计方案。原则同意沿江大道东段第三套裁弯取直规划方案,规划设计单位要结合城市交通、道路、景观及水生态修复,按照打造世界一流的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要做好堤路结合、堤路分离专项分析论证。市水务局负责该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工作,市城建委协助配合。
  3、关于鄂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市城建委负责研究制定《鄂州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市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局组织,各区、开发区、新区协办,加快制定《鄂州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严格按规划和国家标准组织实施,以新区、航空都市区建设为主,老城区结合新建、改造道路规划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将鄂州申报纳入全国综合管廊建设先行试点城市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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