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纪要

〔2016〕3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4-05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5日
9月14日下午,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和鄂钢环保相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研究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认为,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环保工作抓在手上,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看齐”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赢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战,态度坚定、丝毫不退,共同守护好鄂州的绿水青山。
  会议指出,生态资源是我们永恒的财富,宁可牺牲“脏的、带血的”GDP,也绝不能牺牲鄂州的青山绿水,这是政府工作的底线。要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通过环保工作为城市功能提升创造空间。要用环保工作定位鄂州的产业发展,推动“傻大笨粗”的发展方式在鄂州消失,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预留空间。
  会议强调,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硬任务,对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空气质量改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突出环境信访问题、鄂钢公司环保问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排查等突出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一个问题一个卷宗,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实效。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全面梳理和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早报告,不回避、不遮掩,积极有效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要切实转变作风,履职尽责,一把手靠前指挥,到一线和现场解决问题,杜绝选择性发现问题、选择性履职尽责。市环保局要加强工作梳理,对于需要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尽快提交市政府研究;要从人员、机构、政策、技术设备等方面,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环保局全体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和自身能力建设,成为环保工作的行家里手;要严格执法,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关停,绝不允许任何企业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研究鄂钢环保相关问题
  会议认为,鄂州因钢而建,因厂而兴,没有鄂钢就没有今天的鄂州。鄂钢对鄂州、对湖北都有历史性的贡献。多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就鄂钢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鄂钢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鄂州市与鄂钢形成了配合密切的“鱼水关系”。
  会议指出,从长远来看,鄂钢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作为大型国有企业,鄂钢应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做好弥补欠账的相关工作。从近期来看,鄂钢厂区已经成为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主城区环保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今后鄂钢不解决环保问题,将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远期有要求,近期有任务,鄂钢务必妥善做好雨污分流、棚户区改造、居民外迁、重载车道利用等工作,实现鄂钢转型发展,履行好社会责任。
  会议强调,在经济下行、效益下滑、预期降低等综合矛盾交织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对鄂钢有新的定位和要求,新情况要求鄂钢将环保问题作为生产前置性条件加以考虑,给予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一是改进生产工艺。鄂钢要高度重视焦化问题,要出具负责任的报告,签字盖章,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走清洁生产之路,为改善主城区大气质量作出应有贡献。二是要科学组织生产。迅速改进生产组织方式,综合利用重载车专用通道、三江港货运场等,加强原材料精细化管理,系统解决扬尘问题。三是要解决鄂钢厂区内部环境问题。要对鄂钢外部通道、原料堆放、雨污分流、码头搬迁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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