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7-07 语音:播放

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意见(讨论稿)》《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研究财政调度资金分配方案的纪要

                                                             〔2017〕6号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3月6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2017年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意见(讨论稿)》《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研究财政调度资金分配方案。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越来越迫切,要求也越来越严格,食品安全形势面临严峻的挑战。确保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吃上卫生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会议强调,一是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监管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要划清职责边界,压实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问责。二是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新的要求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处置。三是要加快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制改革。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从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上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偏少、监管不够的问题,把人员力量集中到重点环节的监管上,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落实食品安全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以“两办”名义发布实施。
  二、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先后出台的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行动计划,极大调动了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并以此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培育更多的市级骨干企业做强优势产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加大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指导、服务和扶持力度,推动更多的企业挂牌、上市。
  会议要求,市政府金融办要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培育机制,将发展前景良好、产品竞争力强、有上市挂牌计划的企业纳入市级重点上市培育计划,跟踪培育20家企业,重点推动鄂信钻石、枫树线业等企业直接上市。对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鄂州的外地上市公司,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国资委、市昌达公司等政府性投资平台要积极帮助参股或控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经营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上市融资。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由市政府金融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审议《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设立的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挥了促进作用。随着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目标任务的实施,以及生态城、科学城建设的推进,我市产业即将迎来突破性发展机遇。创新和完善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投资决策机制,强化由专业人做专业事,有利于提高引导基金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项目推进落实,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会议明确,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资项目方向主要是生态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支持航空偏好型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初创型、探索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投资,市政府授权市昌达公司运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股权+债权”“领投+跟投”的方式,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直接投资。鼓励昌达公司创新运营方式,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大资金来源。对运用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引进设立子基金的重大出资项目,由市昌达公司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会议强调,市昌达公司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人才保障机制、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要加快与市场的融合步伐,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将市委、市政府对产业布局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中。要建立科学的项目评判机制和容错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作为最大“天使投资人”的引导作用,扶持项目发展壮大,带动产业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昌达公司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审议《鄂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威胁社会稳定。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对于健全大面积停电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应急预案的生命力在于演练,市经信委、市供电公司要分区域、分时段通过桌面推演、会商模拟等方式,经常性组织预案演练,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升应对能力,确保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处置及时,应对有效,社会秩序稳定。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讨论稿)》,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五、研究财政调度资金分配方案
  会议指出,利用财政收支时间差形成的财政调度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对缓解地方重点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矛盾,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加强技术改造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财政调度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关,既要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急需的企业,又要确保按时收回,充分发挥财政调度资金的最大效益。
  会议强调,一是要体现财政调度资金的导向作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应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征求市昌达公司和各家银行的意见后,提出我市财政调度资金重点支持的产业和企业清单及呆坏账的负面清单,各区(开发区、街办)再根据清单确定调度资金发放企业。二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精准度。由于财政调度资金制约手段较少,要重点选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对当地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予以支持,降低风险。三是要提高财政调度资金使用效益。市级财政调度资金下达各区(开发区、街办)后,各区(开发区、街办)最迟在3月底前必须将资金发放到各企业。四是要加强财政调度资金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要建立财政调度资金问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既能及时发下去,又能按时收回来。对财政调度资金逾期未收回的企业,取消继续享受使用财政调度资金资格,并通过法律等手段予以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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