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审议《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等事项的纪要

〔2017〕10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8-28 语音:播放

  5月24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2017年第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审议《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讨论稿)》《鄂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鄂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讨论稿)》,研究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纪要如下:

  一、研究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于天。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态势平稳,但去年发生“12·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力、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成立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提升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刻吸取“12·2”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各分管副市长和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要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和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专业委员会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安委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推动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的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原则同意成立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市安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审议《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随着武鄂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项目落户,鄂州迎来了多重机遇叠加的历史性发展阶段,人才成为鄂州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既是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支撑鄂州加快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人才和产业是推进实体经济和“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要依托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与我市产业结构、产业形态相匹配的人才服务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审议《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创新发展是由人才驱动的,人才对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对鄂州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理念,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以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批拥有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引领新发展的“新鄂州人”,为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家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由市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四、审议《鄂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落实好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妥善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动态消除家庭零就业,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会议强调,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要鼓励企业单位吸纳一批,支持自主创业一批,培训灵活就业一批,外出转移就业一批,公益岗位托底一批,要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建立消除零就业人员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市财政新增500万元的就业补助配套资金,2017年通过追加预算解决,从2018年起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五、审议《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2012年我市出台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减少困难居民的医疗负担,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综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务院、省政府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办法已不适应工作需要,急需修订完善。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及时对承担医疗费用过重的困难居民进行救助。要结合“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方式,及时调整优化救助流程,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便捷高效的服务。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由市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六、研究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审议《鄂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讨论稿)》

  会议指出,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讲话精神、全省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深刻认识健康和卫生事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健康的理念,把健康融入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健康鄂州建设,为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标准的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会议强调,要结合市委提出的“三城一化”和航空都市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全力支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村卫生室全科医生培养,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为老百姓提供最便捷、最基本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要切实加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扎实抓好血防工作,确保2018年底完成“十年送瘟神”目标任务。市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我市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我市人口发展规划,报市政府研究。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讨论稿)》,由卫生计生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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