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7〕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8-28 语音:播放

  听取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汇报研究《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鄂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讨论稿)》审议《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5月4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2017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汇报,研究《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审议《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研究《鄂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讨论稿)》,研究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纪要如下:

  一、听取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办提出的2017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意见,由市编办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执行,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同步调整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强调,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市编办要督促市直各责任部门迅速制定新的审批流程、审批办法,并报市政务服务办调整执行,切实做好审批调整的衔接、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审批的空档期,竭力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市编办、市监察局对市直各相关部门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未及时调整执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研究《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我市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水是鄂州最重要的生态资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水库),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度,把水资源保护好,实现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为鄂州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要素保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要建立四级河湖(库)长制体系,将所有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库)长的工作职责,加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河湖库水环境明显改善,保住青山绿水。要建立义务河湖长制,聘请志愿者担任义务河湖(库)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库)保护,接受社会监督。市环保局要建立水质监测信息平台,对湖泊、河流的交界处断面和水库的水质主要指标进行定期监测通报,市区两级财政对水质监测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市监察局要加强水质监测结果运用和责任事故倒查,对河湖(库)水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水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研究《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指出,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有了很大改观,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着力点,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内部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外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卖等行为的管理工作,其它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要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按照行业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文明城市标准,共同抓好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农贸市场的改(扩)建和提档升级要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不得随意变更农贸市场用地性质和建筑物用途。新建或改(扩)建农贸市场,需政府给予补贴或奖励的,一事一议。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工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按程序发布实施。

  四、研究《鄂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讨论稿)》、研究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

  会议指出,通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我市在2019年底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率先在全省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建立健全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和低保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进行动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不留政策漏洞。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发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同意调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新标准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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