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鄂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7〕27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8-28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城市公共区域等行业领域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城市公共区域等行业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范畴,不断完善技术工程支撑、风险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按风险可查、可知、可防、可控的标准,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到2018年底,构建起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满足安全工作需求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行业区域安全风险调研阶段(2017年6月至7月)
  1.确定工作范围,制定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城市公共区域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构建双重预防性体系,并建立本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各区、开发区,各街办结合实际,制定以区域为主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
  2.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绘图建库。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岗位填写安全风险辨识调查评价表,摸清危险源、有害因素底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照红、橙、黄、蓝4个等级进行分级,并纳入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平台,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四色(电子)图”,建立动态科学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要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实施依法监管。
  (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与平台联网建设推广应用(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
  1.选择试点,逐步推广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安全风险调研辨识、评估、分级的基础上,于2017年7月选择不少于5家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与平台联网建设,实现科学性的动态管理,并于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全面实施所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联网建设。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在掌握辖区企业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于2017年7月选择不少于3家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联网建设,并于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全面实施辖区其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联网建设。
  2.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企业“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稳定运行。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
  1.总结试点经验,提升防控能力。对“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边探索、边完善、边提高,逐步形成模式化、规律性工作体系,提升对企业和公共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实效。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
  2.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一是严格规划准入。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和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高风险项目,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设置高风险项目;二是严格规模准入。制定完善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矿山、小冶炼等;三是严格工艺技术设备准入。严格落实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安全标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投入使用;四是严格人员素质准入。建立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分行业制定特殊作业和关键岗位安全素质标准和培训考试制度;五是严格人流密度准入。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制度,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
  三、职责分工
  (一)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其他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单位,下同)是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1.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不具备风险辨识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
  2.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1级)、较大风险(2级)、一般风险(3级)和低风险(4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行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建立新业态项目时,必须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4.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风险进行分级和有效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车间、班组和岗位(或区域、部门)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落实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要建立完善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6.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两化”体系运行质量和水平。要通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治理清单,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定期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归纳总结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发现、评估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开展“循环治理”。
  (二)市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1.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安全风险;市城建委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公共设施、民用燃气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含道路运输、内河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及出租等)及道路桥梁安全风险;市公安局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和踩踏安全风险;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负有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要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位置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行业(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及位置,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运行应急保障水平。
  3.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失效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监督检查制度,适时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市安监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规范标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按照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委托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的技术服务。
  5.已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有管理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区(区、开发区、新区、街办、乡镇)批准,可退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涉及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的;
  (2)工商营业执照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3)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予以取缔的;
  (4)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解散的;
  (5)其它可退出风险分级管控的情形。
  (三)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本辖区内的企业加快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整治措施,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上报的风险分级信息,编制风险清单,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行业(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上报市安委办。应将辖区内的具有3级(含)以上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管控,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和制度。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本辖区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向鄂州市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应用与信息平台上报本区域或行业风险管控情况;对连续6个月风险管控态势平稳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可改为每季度上报一次情况;对连续一年以上风险管控态势平稳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可改为每半年上报一次情况;后期经抽查或举报反映发现风险管理失控的单位,恢复至每月上报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安全风险数据化实时管控,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四色(电子)图”、隐患数据库及隐患整治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实现对风险和隐患工作绩效管理。
  (二)充分利用社会技术服务力量。市安委办为试点企业、试点区域牵线搭桥,提供第三方机构技术服务支持,指导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按标准向平台提供相关数据。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实现实时监控。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参加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安全技术、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通过参与市场竞争,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在自身专长的业务范围内为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企业对技术合同范围内的管理事项,依法承担主体责任。
  (三)强化培训教育营造安全环境。组织开展各地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落实企业“三项岗位”持证上岗要求,加强新进员工、外包队伍员工和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完整的安全培训台账。通过搭建培训、学习、教育平台,大力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四)深化“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提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打非治违”工作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帮助和推动传统高危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工作机制,提升本辖区内的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鄂州市“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工负责,并配备一名专(兼)职人员担任“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管理员(也可由“两化”信息管理员兼任),具体负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建立相关机构,明确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及档案,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计划,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金投入,定期组织检查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的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监管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并纳入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