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等事项的会议纪要

〔2017〕32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 日期:2018年03月14日 语音:播放

审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污水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健康鄂州2030行动纲要(讨论稿)》《鄂州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讨论稿)》《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的纪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12月22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污水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健康鄂州2030行动纲要(讨论稿)》《鄂州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讨论稿)》《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研究《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强调,规范和强化建筑垃圾管理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事关蓝天保卫战和交通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出台《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集中整治和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切实解决了管理中的无法可依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履责,主动作为,严格按照《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规定,落实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责任,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全域全覆盖。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鄂州市污水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会议认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屏障。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全市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管理可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建设美丽江南田园城市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全面推进的基本原则,以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要抓紧编制城乡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我市在2018年底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污水处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研究《健康鄂州2030行动纲要(讨论稿)》《鄂州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没有全面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市情认识,把握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健康鄂州战略目标。要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健康格局。要加快推进健康鄂州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会议原则同意《健康鄂州2030行动纲要(讨论稿)》,由市卫计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审定。
  会议强调,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目标。会议决定,市卫计委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鄂州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要紧密结合鄂州实际,实现力量下沉,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研究《鄂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强调,社区是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既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区服务配套,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区社区居委会用房的用地、规划、建设、交接和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为民所用。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讨论稿)》,由市规划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五、研究《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
  会议强调,要坚持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确保重点领域支出有保障。要坚持深化改革,实施零基预算,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不断加强财政建设,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