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8〕1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8-03-14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关键之年。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做好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明确承担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小、落细、落准、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主导推进、协调各方的主体责任;各参与单位要主动履责、接受调度,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安排项目化、清单化、表格化。各牵头单位迅速组织参与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相关任务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年度目标、季度计划、月度计划、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等内容,经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后,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实行台帐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把台帐管理作为抓落实的基础性、常态化手段,切实建好、管好、用好台帐,真正做到用台帐反映工作进展,以台帐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建立总台帐。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牵头任务的工作台帐,采取一项任务一张表的形式,做到见项目、见目标、见计划、见进度、见问题、见责任、见措施、见考评。要加强台帐动态管理,各参与单位按牵头单位的要求,每月按时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及时对台帐进行更新管理,按月将工作任务的最新进度、存在问题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各牵头单位报送情况,更新总台帐,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和重点督查计划,完善督查立项制度和笼子管理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同步制定牵头任务的督查考核方案,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市政府各副秘书长要全面掌握分管单位、分管业务、分管项目的工作推进情况,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对协调难度大的事项及时提请分管副市长协调,对落实不力致使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按程序交市政府督查室专题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科学制定考核办法,按照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思路,完善分级考核机制,更加突出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的考评,更加突出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对分管单位的考核,确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方案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6日

  附件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方案
  今年预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7.5%,空气优良天数占比78%,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
  立足全球市场,提升城市功能、培育转型动力,争分夺秒加快空港建设,为2020年大飞机起飞奠定基础,在区域竞争中赢得先机。
  加快机场核心区建设。
  1.按照港、产、城联动发展思路,完成全域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和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鄂城区政府)
  2.创新统筹方式,实现机场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次性规划、一体化设计、集成化建设。(牵头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3.积极协助机场公司推进机场可研报告报批,配合推进机场总规和初步设计获批。(牵头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林业局)
  4.全力支持机场建设,全面推进机场土石方(牵头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区政府)、花马湖综合防洪排涝(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鄂城区政府)、机场500千伏超高压配电(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参与单位:鄂城区政府)等系列工程,完成机场净空保护电磁监测站建设(牵头单位: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鄂州市管理处;参与单位:鄂城区政府)。
  同步建设机场配套区域。
  5.稳步推进空港中央商务区建设(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招商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加快文化体育会展三大中心、美术馆、科技馆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参与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鄂城区政府),启动周边中央公园、配套路网、商务及服务配套设施综合设计及工程实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鄂城区政府)。
  6.全力推进燕矶、杨叶、鹰山、月陂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鄂城区政府)
  7.持续推进机场快速通道(S203)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财政局,鄂城区政府)
  超前谋划现代枢纽经济。
  8.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高水平高质量编制现代空港经济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城建委)
  9.依托机场、三江港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提升空港枢纽功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开展鄂州航空都市区国际路演推介活动,提升鄂州空港全球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侨局、市昌达公司,鄂城区政府)
  11.围绕航空制造、电子信息、智慧物流、先进制造、供应链管理等领域谋划布局一批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临空偏好性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做好被征地农民市民化工作。
  12.以空港物流、临空制造和城市服务业为重点,因人制宜开展就业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健全政策体系,解决被征地农民业教保医问题。(牵头单位:市改革办;参与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提高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让被征地农民安居乐业。(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房产局)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破”“立”“降”并举,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高质量产业体系。
  举全市之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
  15.精准定位,一企一策,克服空间小、成本高等制约,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昌达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领,统筹市场资源,组建空港产业基金,以资本纽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昌达公司、市招商局、市经信委)
  17.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分别引进1个100亿元和50亿元以上单体项目。鄂城区、华容区各引进1个10亿元以上单体项目。梁子湖区在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引进上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
  18.完成省外资金到位270亿元。(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参与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
  19.明确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完善负面清单,将各类政策性财政资金打捆设立产业发展资金,精准有效支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昌达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20.严格实行项目投资强度和土地双控,节约集约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推动从总量性去产能向结构性优产能转变,持续推进钢铁、水泥去产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22.以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金刚石刀具、工程塑胶等为重点,加强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昌达公司)
  2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3家,新增规上企业3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24.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鼓励企业争创长江质量奖(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25.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推进国家高技术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华中冷链港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
  26.持续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引进新业态,盘活城区闲置低效商业综合体,控制低端增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27.推进恒大童世界项目建设,支持梁子湖旅游加快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民宗局、市消防支队,华容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
  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28.创新推进“121”人才池、“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培养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和高素质“新鄂州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编办、市国资委、市昌达公司、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29.深入推进“五链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昌达公司、市政府金融办)
  30.推动与中科院合作实质性落地,加快建设华师鄂州研究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昌达公司,梁子湖区政府)
  31.提升华科鄂州工研院、梧桐湖科技创意园等创新平台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昌达公司,梁子湖区政府)
  32.加快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共建企业工研院,聚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引进一批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昌达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3.探索科技与金融深度对接的新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昌达公司)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突出差异化发展,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打造武鄂黄黄区域特色产业增长极。
  加快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
  34.葛店开发区打造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电子商务中心,加快产城融合,建设武鄂协同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
  35.机场核心区、鄂城新区和花湖开发区连片开发,重点发展临空产业、现代服务业,打造空港经济核心区。(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6.三江港新区建设现代化物流新城,红莲湖新区建设文化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房产局、市招商局)
  37.梁子湖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梧桐湖新区建设生态科学城。(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
  38.鄂州开发区建设高技术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聚集区。(牵头单位: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9.探索建立与区域特色及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和台帐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
  推进武鄂协同和鄂黄黄联动发展。
  40.突出产业协同、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实现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41.推动新城大道、高新四路与武汉东湖高新区道路对接。(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2.推进地铁11号线至葛店项目开工。(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安监局)
  43.加快鄂咸高速、武阳高速鄂州段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
  44.以空港产业跨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促进鄂黄黄城市联动发展,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坚持市民角度、家园情怀、人本价值,尊重城市建设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质。
  系统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45.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6.实施道路升级工程,推进马鞍山道路、孙权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新港路、凤凰路交通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西山街办)
  47.实施生态景观工程,推进樊口公园、滨江风光带四期、东洋澜湖生态修复、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委;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48.实施公用设施工程,推进主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建成城南、庙岭、燕矶等加压站,完成雨台山水厂改扩建和城东水厂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局,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凤凰街办)
  49.做好5G基站规划布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铁塔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0.加快临江220千伏、姚家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进度。(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参与单位: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51.推行殡葬改革,加快长山、团山公墓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52.巩固创卫成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等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53.探索主城区环卫一体化,推进作业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54.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55.改革主城区征收拆迁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重拳打击违法建设。(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鄂城区政府,各街办)
  56.加强网约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共享单车(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监管。
  57.严格交通管理,畅通微循环,消除一批堵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各街办)
  58.实施城市照明(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供电公司)和亮化工程(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供电公司)。
  59.严格执行养犬管理等政府规章。(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综治办、市卫计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60.统筹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推动服务与执法重心下移,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市改革办;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综治办,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1.理顺街办、社区关系,让社区回归为民服务本源。(牵头单位:市编办;参与单位:市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街办)
  62.改造升级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3.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4.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创新“三社”联动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参与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6.深入推进平安鄂州建设(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参与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参与单位: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安监局、市房产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协会)。
  67.推进“霹雳行动”常态化,持续严打整治“黑恶霸、黄赌毒、盗传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综治办、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市文体新广局、市环保局、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鄂州火车站、武警支队、中石化鄂州分公司、中石油鄂州分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8.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69.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和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参与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0.强力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71.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卫计委、市物价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72.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群众吃得放心。(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参与单位:市食安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五)建设美丽鄂州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更多用法治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市场手段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73.修复湖泊湿地生态,加快樊口二站等水利补短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洋澜湖生态补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房产局,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凤凰街办、西山街办)、红莲湖至大头海连通(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华容区政府)和曹家湖、垱网湖退田还湖等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74.创建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推进《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水产局、梁子湖管理局,梁子湖区政府)。
  75.全面开展梁子湖、花马湖禁捕工作。(牵头单位:市水产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梁子湖管理局,梁子湖区政府、鄂城区政府)
  76.提升江河湖库水质,综合整治入江排污设施,关闭燕矶、临江自来水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对重点水域开展实时在线监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河湖(库)长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77.开展江豚保护活动。(牵头单位:市水产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文明办,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凤凰街办、古楼街办)
  78.创建森林城市,绿化荒山3600亩,完成长江沿线及江心洲绿化防护林1000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79.巩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建委、市编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80.确保花湖、红莲湖等集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推进村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1.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和土壤环境详查(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2.提高钢铁、水泥地方环保标准,稳妥有序倒逼重点污染企业退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83.着力治理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打赢蓝天保卫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84.启动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秸秆(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深入实施生态价值工程。
  85.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产局)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成果应用(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产局)。
  86.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农委)
  87.核算生态价值,继续实施以生态价值补偿为核心的财力性转移支付。(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参与单位:市统计局、市改革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88.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等机构合作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生态资产质押、收益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昌达公司)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突出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要素流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动农业现代化。
  89.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生态农业主题不变,加快生态农业基地提档升级,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统筹办、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0.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牵头单位:市粮食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各区政府)
  91.支持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促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做精做优。(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2.大力发展休闲体验农业,建设一批有全省影响力的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3.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破除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障碍。(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统筹办、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三乡工程”。
  94.制定“乡村振兴”总体方案,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土地。(牵头单位:市统筹办;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文体新广局,各区政府)
  95.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成21个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市统筹办;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水产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96.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100公里通村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统筹办、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7.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综治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8.推进集镇改造升级,创建示范性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99.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着力探索规范有效的土地集中流转模式。(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统筹办、市改革办、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0.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工作,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开展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统筹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1.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突破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难题。(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房产局)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从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着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
  102.实施就业兜底保障和创业促进计划,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开发村组公益岗位2000个,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建成市就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统筹办、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03.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04.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05.推动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综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卫计委、市房产局、市扶贫办、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106.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实行分区域差别化调控政策,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城南、城东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银监局、市物价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投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107.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素质教育,着力解决城区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各街办)
  108.新建、改扩建1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4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9.优化学校布局,加快机场配套区域学校、城东学校、市二中、葛店高中、华师梁子湖校区等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鄂城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110.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吴都生态廊道体育健身区、全民健身中心、环梁子湖生态绿道等工程,打造文化体育品牌,提升文化发展软实力。(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参与单位: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11.实施健康鄂州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12.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13.建设儿童医院及城东、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鄂城区政府、凤凰街办、西山街办)
  114.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单位: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打好脱贫攻坚战。
  115.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参与单位:市工商联、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6.加大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落实力度。(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参与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7.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压实各级干部结对帮扶责任,确保6个省级贫困村出列,1万名以上贫困人口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驻村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118.整治和改造老旧小区,规范物业管理。(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各街办)
  119.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供电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规范小区废旧回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着力解决下水道堵塞(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20.全力推进“厕所革命”。(牵头单位:市统筹办;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卫计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
  121.再投放60辆新能源公交车,优化公交线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122.规范出租车营运,解决违规强行拼客、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物价局、鄂州火车站)
  123.多措并举逐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鄂州职业大学,市公安局、市城建委、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街办)
  12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银监局、市物价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分类分批解决不动产证“办证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着眼全局,以改革破解难题、激发活力,以开放拓展空间、培育动力,厚植转型发展新优势。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25.完善土地储备和出让机制,提高耕地占补平衡开发投入,精准供地,严格土地执法,最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土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机制,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市编办;参与单位:市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127.按照“警务前移、实战实用、专综统筹、扁平高效”方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改革办、市综治办、市编办、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28.建立部门预算制度和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提高预算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2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城投公司市场化运作,提高土地和金融资源统筹能力。(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
  130.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政府负债率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城投公司、市昌达公司、市政府金融办)
  131.统筹全市信息化建设,整合市直单位办公楼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昌达公司)
  132.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改革办;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政府法制办,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和国有企业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编办、市改革办、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等市属出资企业)。
  133.推进市审计、广电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改革办;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审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
  提升内陆开放水平。
  134.积极申报国家级空港经济试验区,加强与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的工作对接,为纳入扩展范围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35.推进三江港联检大楼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机场口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港口办)
  136.瞄准世界枢纽经济城市,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市外侨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市外汇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港口办、市侨联、市政府金融办)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要不断增强本领、转变作风,加快建设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勤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坚持党的领导。
    137.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府工作全领域、全过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坚持依法行政。
  13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39.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40.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41.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坚持清正廉洁。
  14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摆“四风”,突出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坚持务实重行。
  143.坚持“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向人民报告、让人民满意”,集中财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144.坚持开短会、说实话、办实事。狠抓工作落实,对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台帐管理,四位一体安排项目立项、资金保障、实施方案和督办考核。加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培养专业能力,提高政府科学决策、破解难题的水平。增强执行力,强化督查问责,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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