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鄂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纪要

〔2018〕1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 日期:2018年05月07日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1月16日,市长王立主持召开2018年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鄂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要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带动以人力资源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向基层聚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新引擎,培育新动力。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由市科技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二、研究《鄂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认为,加强和规范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可以预防重点项目风险隐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出台《鄂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是适应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建设程序,推动项目落实,实现从传统的“行政力量推动”到“制度推动”转变。要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明确项目入库的基本条件和已入库项目的前期要求。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名责任人”的要求建立重点项目包保工作制度,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
  三、研究《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强调,对梁子湖区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有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是实施生态价值工程,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性工作,更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设美丽鄂州、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因地制宜、保护生态、统一登记的原则,由政府主导,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要在全面摸清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确定权属范围,建立信息系统,开展统一登记,有效、有序地推动绿色发展。
  会议要求,梁子湖区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任务,为我市探索出生态文明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试点经费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其中区级经费在横向转移的生态补偿经费中划转。
  会议原则同意《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