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厕所革命”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州政发〔2018〕6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8-06-2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厕所革命”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鄂州市“厕所革命”攻坚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7〕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建与改造结合、提升与开放并举”,综合运用政策引导、上下联动、资金补助、规范标准、监督考核等手段,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着力解决城乡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完成农村厕所改造(新建)、城镇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新建)、交通厕所改造(新建)和旅游公厕建设(改造)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交通无害化厕所全普及,城镇、旅游公厕全部达到国家质量等级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目标。
  2018年,完成主城区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及各街办所有旱厕拆除和规划公厕改造(提升、新建)任务。全面推进乡镇集镇、国省干道沿线、交通节点、旅游景区景点等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梁子湖区完成全省第一批县(市、区)“厕所革命”试点任务。其他区、开发区、街办累计完成总任务的40%。
  2019年,全域推进农村厕所(无人居住户、拆迁户和“空心湾”等除外)改造(新建),力争实现农村旱厕全拆除。各区、开发区、街办全面完成总任务。
  2020年,巩固提升“厕所革命”成效,健全完善各类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科学规划设计。遵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等相结合,从方便群众和游客如厕需求入手,统筹规划城乡厕所的选(布)点和建设。在设计上与本土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统筹考虑农村和城镇特点,按照经济适用、耐用原则,扩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应用,兼顾残障人士、老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科学性、环保性,增强如厕便利性。开展公厕创意设计大赛,切实提高规划设计和建造水平。
  (二)合理确定建设模式及标准。
  农村厕所:坚持农村公厕和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新建)相结合,以农村公厕(含村湾、社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集中居民点、农业基地、田园综合体等厕所)改造(新建)为主,鼓励“农户主体、政府补助、规范改建”无害化厕所。以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为主体建设农村公厕,原则上每个20-30户的保留湾组新建1座公厕,户数较多的可按每100人/座的标准新建公厕。提倡农户无害化厕所入户进院,支持有条件的直接进户入室。各地可结合厕所用水、农村污水处理实际,科学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如三格化粪池式、双翁漏斗式和完整下水道水冲式。旅游乡镇(村)厕所需参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城镇厕所:加快主城区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以及各街办、乡镇集镇老旧公厕改造,严禁随意拆除城镇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原则严格审批,不得减少现有数量、建筑面积和降低标准。支持城市沿街单位和门店等现有厕所逐步向社会开放和使用。城镇新建公厕要设置明显标识,增加女厕数量,同步建设第三卫生间。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明确配建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交通厕所: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要求,督促市场主体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厕所管理水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开放其管养厕所等既有资源,做好沿线公共厕所的选(布)点和新建工作,加大加油站厕所开放力度。加强车站、码头、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段厕所的建设及改造提升,比照旅游厕所开展星级创建。
  旅游厕所: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统一标准,按照“谁申报、谁建设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具备和景区景点等级相匹配的服务能力。
  (三)规范工作流程。以区(开发区)为责任主体,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标准,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协同推进,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健全资料台账。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市发改、卫计、城建、城管、交通运输、旅游、财政、国土、水务、环保、质监、物价等部门负责制定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在厕所及管网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加强厕所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施监理单位全程监督管理。落实施工企业或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并承担项目完工后的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六)组织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各地“厕所革命”情况进行抽查或暗访,并记录考核成绩。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完成后,按照《湖北省“厕所革命”达标县(市、区)认定办法》和《湖北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改造考核验收办法》要求,组织达标认定和考核验收。城镇、交通、旅游厕所等考核验收办法由市级各相关单位参照省标准和要求制定,报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汇总。
  (七)创新管理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公厕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支持各地探索生态公益岗位人员参与公厕管理。每年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水平。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创新开发公厕商业新业态。鼓励各地以购买服务或企业广告等新方式,引进专业化公司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在城乡公共厕所管理中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厕所”模式和“厕所电子地图”、手机APP等智能管理服务新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副市长江国新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统筹办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建委、市卫计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统筹办。各区(开发区)、街办要比照成立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统筹全市“厕所革命”宣传工作,负责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市发改委负责做好与省发改委工作对接,落实相关衔接工作;负责将厕所布局规划纳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统筹办负责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和落实。市城建委负责指导各区、开发区住建局制定区政府(不含鄂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所属乡镇集镇公厕布局规划及建设规范标准,督促完成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等任务。市城管局负责主城区和古楼、凤凰、西山街办厕所布局规划及建设规范标准制定;指导完成主城区和古楼、凤凰、西山街办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等任务。市卫计委负责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完成全市农户无害化厕所、农村公共厕所改造(新建)等任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厕所革命”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厕所建设规范标准,协同完成全市交通沿线、交通节点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等任务。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厕所革命”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厕所建设规范标准,协同完成全市旅游景点景区旅游厕所新建和改造等任务。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级“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并对全市“厕所革命”资金进行统筹。市国土局负责全市“厕所革命”城乡公厕用地审批;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厕所革命”用水等问题。市环保局配合市城建委、市水务局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厕所革命”规范、标准,建立厕所污水排放标准及监督办法。市物价局负责协调制定全市“厕所革命”所需土地、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级财政每年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农村公厕建设等予以奖励。鼓励区(开发区)、街办、乡镇在省、市级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对本地各类厕所给予一定额度补助;资金筹措有困难的,由区(开发区)、街办对资金需求打包立项,从省财政每年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中进行统筹。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参与“厕所革命”。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厕所革命”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周一调度”,成员单位和各区(开发区)、街办每周报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本周工作思路和责任“清单”,各责任人、督办领导“照单”跟踪督查督办。各区(开发区)、街办于每月最后一周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情况。每季度末,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对各地“厕所革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结果在市级媒体上公布。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活动,表彰和奖励“厕所革命”工作先进单位、个人。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厕所革命”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和公益宣传活动,推动文明如厕。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广场等地公厕管护及文明如厕引导。采取村“第一书记”责任考核、党员干部带头、驻村工作队包保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厕所革命”,营造“厕所革命”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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