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9〕18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12-30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鄂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9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运输链综合效率为着力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量增加300万吨,增长30%以上;水路货运量增加100万吨,增长15%以上;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实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铁路运能提升工程。

  1.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加快推进三江港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提升铁路枢纽货运能力。到2020年底,实现货运铁路延伸到省交投三江港综合码头及鄂钢长航码头陆域,打通铁路进港口“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三江港集装箱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高铁(客货两用)项目前期工作。到2020年底,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统筹鄂州西站、北站及三江港站货运能力,优化和完善运输组织,提高编组运输效率。提高程潮铁矿、球团矿等专用铁路社会化服务水平。协调铁路部门完善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推动降低专用线共用收费水平。减少和取消铁路两端短驳环节,规范短驳服务收费行为。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我市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企业、大型工矿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鄂城区、华容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实施水运升级工程。

  4.完善水运基础设施。协调推进长江“645”航道鄂州段整治工程建设,提升航道通航能力;加快重点港口建设,到2019年底,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建成运营;加快推进长江砂石集并中心建设,到2020年6月底,我市长江沿线3个砂石集并中心建成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打通港口集疏运公路。加快S203鄂州段(机场快速通道)、汉鄂高速公路华蒲互通接线、三江港区疏港二路及三路、临江大道等疏港公路建设。到2020年,实现长江干线鄂州段主要港口全部与一级公路连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鄂城区、华容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开辟鄂州至国内沿海及东亚、东南亚近洋航线,打造澳洲美洲矿石、粮食和日韩等亚洲国家沥青及其它大宗货物(水运)经三江港区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本地、川渝及豫陕新(疆)等5条江海直达和联运示范线路,大力推动我市集装箱联运发展。发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企业人才补贴政策激励作用,鼓励市内船舶制造企业加快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集装箱船型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实施我市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工程。对新改扩建涉及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的港口建设项目,原则上主要采用铁路、水路等绿色运输方式。严格执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加大对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入港口理货、拖轮、围油栏服务等市场经营竞争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实施道路货运提质工程。

  8.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常态化联合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治超、科技治超和信用治超。进一步优化市域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推广应用不停车检测系统。依托全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到2020年底,全市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好转。(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推广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加强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严格审验货运车辆申办道路运输证的车型,对不合规车型一律不予办证。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积极推进危险货运车辆报废更新,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开展模块化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工作,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大力推广集装箱、周转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确保全市营运厢式车占比每年增长1%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本市物流企业申报无车承运人试点,积极引进一批优质无车承运企业进驻。支持引导发展货运车队、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运输业个体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到2020年,力争引进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进驻我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实施多式联运提速工程。

  11.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以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为契机,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园区项目,加快湖北长江现代物流产业集聚示范区等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园区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展市域各高铁站场货运服务功能,提升货运装卸作业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完善机场货运服务功能。试点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升级改造,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化鄂州港与铁路合作,大力推进粮食、矿石等货物散改集运输,推动敞顶箱、商品汽车等特色运输。统筹布局集装箱还箱点,提高集装箱共享共用和流转交换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加快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三江港区国际物流铁水公空一体化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及甩挂运输项目建设,开发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线路并争取实现常态化运营。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在运输装备研发使用、多式联运单证统一、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实施城市绿色配送工程。

  14.推进城市绿色配送网络节点建设。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网络节点规划建设。鼓励邮政快递、城市配送等企业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运输模式。探索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信息资源整合工程。

  15.加强货运信息交互共享。推进我市龙头物流企业数据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以三江港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为示范,支持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共享项目,推动铁路、水路、公路、航空相关信息共享,着力打造多式联运信息平台,支持推动整合铁路、航运、海关等多种运输要素和通关环节信息的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三江港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互共享。积极推进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广5G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升物流智能化服务水平。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一区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编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方案涉及的重点项目纳入全市项目拉练,加强动态分析,每季度通报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按照规定予以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单位参与)

  (二)增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统筹推进公铁联运、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偿或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将铁路专用线项目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编制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和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加大对“公转水”码头及配建工程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分别负责)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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