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接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0〕3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3-17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武汉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及市政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对接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机遇,坚持严管风险与优化服务并重,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分析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全面梳理企业、项目单位急需急盼的政策支持需求,提出过硬措施、管用招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稳定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任务顺利收官。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切实抓好相应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统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大力提振消费、加大投资力度补短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控以及中省资金争取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支持名单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录的争取工作,研究制定水电气阶段性降价实施方案,统筹促进消费领域发展,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阶段性减免税负等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财政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测算需要市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措施支出需求,合理评估确定财税具体政策。全力争取增加上级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努力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规模等财政资金投入政策支持。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负责加强信贷纾困、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加强融资担保、对于扩大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激励支持以及其他金融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做好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争取,明确企业融资、融资担保、支农信贷等政策落实方案,确保金融支持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企业。同时加大金融领域监管力度,对抽贷、断贷、压贷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行为严肃查处。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千方百计促进稳岗就业以及降低用工成本等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组织开展就业专项服务工作,明确鼓励大众创业、创造就业岗位、援企稳岗以及降低用工成本等扶持政策的落实方案。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抓好稳链补链强链、加强企业精准帮扶等服务企业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突出稳链,细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纾困救助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同时突出补链强链,围绕疫情催生的产业发展新需求和暴露的产业链短板,研究提出重点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推进计划和具体措施。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涉及外经贸发展、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领域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对受疫情影响外贸企业实行清单管理,提出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细化外贸专项资金支持落实流程、安排标准等。同时,要牵头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明确保障措施、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土地要素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抓紧土地价款相关征收优惠政策具体执行办法,明确争取省级重点项目和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所需建设用地计划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涉及春耕和农业生产等领域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要制定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和配方施肥、病虫统防统治、农机跨区作业等农资农机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支持重点农产品生产供应有关资金享受范围、申报流程和支持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涉及交通物流领域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制定出台返岗务工出行、物流运输等具体保障措施,明确降低物流成本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流程和落实时限。

  市国资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扶贫办、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负责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全力扩大招商引资、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优化审批服务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领域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统筹落实

  (一)加强政策研究评估。要吃透政策精神,紧盯政策动向,按照统筹考虑企业实际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政策措施执行的事前测算评估,组织人员力量摸清企业政策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和支持规模,确保政策措施可操作、能落地、起作用。

  (二)推进政策对接落实。针对不同政策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各类政策措施落地。对于直接可落实的政策措施,按照已明确的执行标准立即落实;对于需要地方配套的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对于需要向上争取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帮助企业争取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于具体执行标准尚未明确的政策措施,保持密切跟踪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力争用好用足支持政策;对于企业急需且国家、省政府未出台的政策措施,认真开展研究,提出符合市情、贴合实际、有利发展的市级政策措施。

  (三)打通政策落地路径。各单位创造性将面上政策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迅速制定政策实施细则,梳理明确政策执行标准、政策享受主体(范围)、政策执行时限、办理流程等,公开咨询服务联络人、联系方式,方便市场主体办理。牵头单位汇总后于3月20日前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3830420,电子邮箱:1205678851@qq.com),经审核后公布实施。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惠企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各单位政策争取与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办、检查、评估等。各单位要迅速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将具体惠企政策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上,制定实施“点对点”的工作方案,按效果导向原则制定清晰的工作时间表,推动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各区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属地责任,配合做好本地区相关政策的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实地走访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主动做好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将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及时传递到企业,让企业早知晓、早谋划、早准备。

  (三)做好帮扶服务。将政策措施落实与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一对一”帮扶,形成“问题收集、分析研判、会商解决、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市“双千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重点办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四)严格督办检查。统筹发改、经信、督查考评工作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方法,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结合企业评价,形成督查专报。因工作不力造成企业对政策不知晓,服务企业推诿塞责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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