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0〕15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6-10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各项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主导推进、协调各方、日常督办的工作主体责任,注意与省牵头单位衔接,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和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积极履责,合力推进。
  附件: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鄂州任务责任分解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1. 集中精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及时做好返贫、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把贫困退出关,提高脱贫质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市残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2. 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双十”工程,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 坚决落实长江干流湖北段全面禁捕,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河道采砂管理、矿山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鄂城区政府、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 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 深化河湖长制,基本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 抓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绿色工厂、绿色机关、绿色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10. 强化政府属地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 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化解各类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 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隐性债务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 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高压态势。全面清退法人网络借贷机构。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 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养老保险支付等方面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夯实稳增长基础
  做强做实有效投资。
  15. 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部署,抓住编制“十四五”规划契机,谋划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6. 根本解决公路运输体系不优问题,打好“提质、增密、互通”三个硬仗,确保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三年内达到85%。开展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7. 根本解决航空发展滞后问题,加快建设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支线运输和通航服务网络工程。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鄂州海关。
  18. 根本解决“水袋子”“旱包子”问题,实施防汛抗旱补短板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9. 根本解决能源瓶颈制约问题,实施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0. 超前布局“新基建”,改造提升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医疗等网络硬件平台,加快5G、工业互联网、冷链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民生为导向,谋划实施一批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大项目,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1. 用好国家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增强消费拉动力。
  22. 推进中部强大市场建设,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大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3. 完成供销社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4. 推进老旧机动车、家电更新替代。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加快城市商业街区、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小店经济”。拓展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5. 大力实施“荆楚优品”工程,推动湖北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6. 加快楚菜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7.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着力扩大对外贸易。
  28. 持续推进“百展行动”,重点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高技术、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鄂州海关,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29. 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就业提升、返乡创业和青年见习四项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更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0.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31. 启动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促进汽车、食品等重点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强对制造业龙头企业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昌达公司、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2. 新开工重点技改项目,推动重大新增长点发力见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鄂城区、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培育壮大以“芯屏端网”为重点的世界级产业集群。
  33. 聚焦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十大重点产业,瞄准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通信、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细分领域,培植一批龙头企业,集聚更多第二总部和独角兽企业。依托3个国家级创新中心,重点突破中高端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产业生态,加快IPv6规模化改造和5G商业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34.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编制“四基”创新突破项目库,推动协同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强链补链稳链工程,培育壮大核心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5. 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配套,建立产业协作联盟。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6. 推进质量强省、品牌强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产业融合发展。
  37. 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推动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深入实施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建成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8.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发展航空航天、北斗导航、海洋装备等重点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9. 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通用技术引领带动,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依靠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
  40.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1. 创新“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2. 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先建后验”、标准地出让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深化“四多合一”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3.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照通”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天以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4. 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5. 营商环境评价扩展到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安泰天然气公司,市法院,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46. 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适当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让市县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重点保障教育、三大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7.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积极争取并用好政府专项债券,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8. 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试点。推动中小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49. 加快湖北自贸区改革创新,推出一批原创性、突破性、可复制的成果,构建制度型开放新优势,提升产业集聚能力。支持襄阳、宜昌、黄石、鄂州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提升中欧班列(武汉)运营能力,开通与北欧空中通道,开展日韩近洋直航。以湖北建设军团为先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走出去”。突出招龙头、引总部、聚相关,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鄂州海关,市委外办,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0. 推进中外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1. 拓展友城合作。牵头单位:市委外办;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2. 做实做优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3. 做实做优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重大开放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外办;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4.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国资国企“顶梁柱”做优做强,让民营企业“自己人”清上加亲。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推动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5.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国企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6. 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把着力点聚焦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培育上来。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7. 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新28条”,确保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双千”活动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8. 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9. 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滴灌”,加大对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0. 健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诉求,该支持的坚决支持、能办的尽快办。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打造创新发展强大引擎
  提升创新平台功能。
  61. 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62. 推动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向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延伸。加快建设光谷科学岛。东湖实验室争进“国家队”。推进生物医学成像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多“国之重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3. 鼓励在汉高校与市州合作办学、建设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4. 支持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强化创新主体作用。
  65. 建立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基础研究平台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科协,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6. 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强技术攻关转化。
  67. 加大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支持力度。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出资参与国家一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实行科技项目揭榜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工程,加强产学研金联动,加快建设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扩大科技金融信贷投放,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建设创新人才高地。
  68. 实施楚才引领计划,培养更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9. 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全力为科研人员加油减负,最大限度降低各种表格、报销、“帽子”“牌子”等对科研的干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70. 把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1. 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稳步发展“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2. 加快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3. 持续开展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打通科技成果下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4. 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供销社,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5. 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6. 积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
  77. 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8. 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9. 启动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80. 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农村入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1. 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2.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宽带进村、快递进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3. 对4类重点对象新增危房及时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扶贫办,市残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84. 发挥武汉超大城市优势,推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火车头”。鼓励其他城市各展所长,形成更多亮点板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5. 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提高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6. 支持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共建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鄂州海关,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提升县域经济活力。
  87. 支持县域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加快建成一批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魅力文旅名县。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8. 用好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债券。加快打造重点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9. 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市、区)做优做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0. 加快发展重点镇、口子镇、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91. 加强跨省交流协作,拓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重点事项,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扶贫办、市民宗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2. 加强援藏援疆、京鄂对口协作、“616”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
  93. 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武汉积分落户政策,其它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4. 加快构建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5. 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加快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租赁住房建设。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提升湖北文化魅力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96. 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普及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7.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8. 持续抓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红色基因传下去。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99. 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0.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1. 抓好重大题材文艺创作。持续推进《荆楚文库》重大文化典藏工程。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出版。办好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档案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2. 推动全民阅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3. 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
  104. 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擦亮长江文明、三国文化等标志性文旅品牌,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5. 推动影视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6. 办好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做深做细做实民生工作
  优先优质发展教育事业。
  107.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任务。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基本消除“大班额”,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稳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办好特殊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双高”建设,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加强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省属高校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全覆盖。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推进教育减负,促进校长潜心办学、教师静心教书、学生专心学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08. 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动县域医共体提质增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9. 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大力实施村医保障工程。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0.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1. 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2. 普及急救知识。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3. 严格疫苗、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114. 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5.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6. 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7.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8. 全面实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冬暖工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9. 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0. 发展多种形式的就近便捷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1. 稳步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22.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3. 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4.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七五”普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5. 加快“雪亮工程”“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6.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7.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8.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9. 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0. 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完善国防动员新机制,扎实做好动员准备、征兵改革、国防教育、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巩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防办,市融媒体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全面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坚持党的领导。
  131.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依法全面履职。
  132.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4.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更好发挥新型智库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5.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6.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7. 倡行守信践诺,强化失信惩戒,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强化担当作为。
  138. 全面增强“八个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创造性推进工作,倡导小切口工作法,落实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创新行政方式,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落实重大政策不搞“急就章”“一刀切”。严厉整治文山会海、痕迹主义,严格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给基层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保持清正廉洁。
  139. 坚守节用裕民,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财政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省财政厅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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