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万户电改”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函〔2020〕78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1-18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万户电改”工作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市“万户电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造内容
  全市未进行电改的“非直供小区”(2001年6月1日后建设的商品房不在电改范围)居民生活供电的高低压线路、高低压配电设施设备、线缆通道、居民计量表计。
  二、目标任务
  需进行电改小区共134个,17440户。其中,鄂城区87个,12071户;华容区14个,2091户;梁子湖区13个,282户;葛店开发区19个,2846户;临空经济区1个,150户。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成立鄂州市“万户电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二)宣传动员。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及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万户电改”宣传工作。
  (三)组织申报。各小区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向所在社区申报,由社区向各区万户电改牵头部门报送。
  (四)审查认定。各区组织审定,审定完后报送至市经信局。
  (五)筹措资金。市、区两级政府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并按进度拨付给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居民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收集,在实施改造前交至国网鄂州供电公司指定的账户。
  (六)规划设计。由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等部门,对小区改造工程进行规划设计。
  (七)改造施工。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属地供电公司开展施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各区电改牵头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八)验收送电。由各区组织开展项目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实施送电。
  (九)后期管理。改造结束后,各区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建成后的电力设施由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12月前,完成改造总数的20%。
  第二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完成改造总数的30%。
  第三阶段:2023年1月至12月,完成改造总数的50%。
  五、出资方式
  “万户电改”电改费用由市级、区级财政资金及居民三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按照市级和区级财政各承担35%,居民承担30%。其中,葛店开发区管辖的改造小区,市区两级电改费用由葛店开发区全额承担;鄂城区所属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改造小区,市区两级电改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依据前期对46个小区测算造价均值,综合考虑按户均5340元收缴(其中每户市级财政补贴1870元,区级财政补贴1870元,居民出资1600元)。因容量增加引起的公共电网升级改造使用的资金,由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各区和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万户电改”工作。
  (二)资金保障。市、区级财政部门要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要积极向省电力公司申请项目和资金,确保小区外部公用线路配套资金同步落实。
  (三)稳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稳妥推进,原则上是在小区90%及以上居民签字同意并交纳电改费用后,方可启动电改工作。
  (四)确保质量。各区要制定本区域内电改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要严格工作流程,严守工程质量,严管工程安全,把“万户电改”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
  附件:鄂州市“万户电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鄂州市“万户电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组成成员
  组    长:岳  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方勇利  市政府办公室正县级干部
  严建国  市经信局局长
  刘庆涛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经信局章修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供电公司杨少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经信局:负责“万户电改”组织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级财政出资资金,加强改造资金监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电改工程规划审批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万户电改”工程纳入“40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万户电改”改造过程中涉及绿化、道路施工的协调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筹措区级财政出资资金及电改工程的组织、申报、认定及工程审计工作。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属地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万户电改”的施工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做好相应项目的设计、监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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