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0〕28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1-18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授予沈阳等15个城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的复函》(国邮函〔2019〕169号)精神,鄂州市被授予“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为积极推进鄂州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定位,围绕“三城一化”建设总体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为主线,按照“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的思路,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快递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总目标,将快递业打造成鄂州市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性产业和先导性产业,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承担区域临空经济崛起支点的使命,着眼于服务航空货运和临空产业发展,到2022年,实现鄂州市快递业竞争力跻身全国地级城市前列、省内排名前三的总体发展目标。
  (一)快递业务规模迅速壮大。到2022年,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1.2亿件,行业业务总量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不低于30%,快递行业规模跻身全国地级城市前列。
  (二)快递主体实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培育1家产值过5亿元的快递企业,3家产值过1亿元的快递企业。引进1至2家快递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鄂州。建成至少1个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快递物流产业园。
  (三)快递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到2022年,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行政村100%开通快递服务。城区快递网点标准化率达100%,乡镇快递网点标准化率达60%以上。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申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用户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快递监管能力显著提高。2022年前,建成市级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机场快件监管中心),力争组建区级邮政管理机构1至2个,持续推进寄递渠道“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全面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高标准谋划,保障快递综合能力建设。
  1.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快件(信包)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将城乡快递公共服务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 加快快递园区建设。加快建设航空物流产业园快递物流中心,提升葛店电商快递集群衔接能力,形成辐射全国的大型快件作业中心。加快引导快递企业进驻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园区,完善园区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提高园区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电商快递物流“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临空物流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 推进快递电商协同发展。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41号)文件精神,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建设一体化配送平台,提供多种增值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快递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带动鄂州武昌鱼、梁子湖大闸蟹、沼山胡柚、胡桥豆丝、涂镇蓝莓等农产品通过快递网络走向全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 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电商快递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联合等形式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鼓励电商快递适应制造企业需求,提供入场物流、线边物流、逆向物流和仓配一体化、订单配送等物流服务,引导快递企业参与制造企业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加快实现信息共享。支持制造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研发智能立体仓库、智能物流机器人、推广应用5G技术等,带动快递企业智慧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 推动落实事权经费保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39号)文件精神,邮政业安全管理和行业监管、行业统计等省市共同事权,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快递末端网点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防治等市区事权保障经费分别纳入地方部门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突出航空枢纽优势,不断优化快递发展环境。
  1. 积极拓展跨境快递业务。加强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的衔接,鼓励快递企业与国际电子商务企业、国外快递企业联合,推动快递跨境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海关设立国际快件监管区,优化通关环境,增强服务跨境电商能力,完善快件在通关、检验检疫等环节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集约高效运行。支持市邮政公司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建立机场航空邮件快件转运中心,实施分类管理,推行智能分拣业务,提供快速通关、安检、配载、装卸和交接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鄂州海关)
  2. 促进快递搭载多式联运。发挥航空货运枢纽的集聚作用,推进“快递+”工程,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进快递“上船、上车、上机”工程,完善快递与铁水公空一体化多式联运项目对接,建立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快递与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鄂州海关)
  3. 完善快递车辆通行管理。研究制定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严格实行上牌管理,对驾驶人员严格实行考证上路驾驶和记分管理,对现行列入工信部目录用于快递业务的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型、统一编号管理,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对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快递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贴。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电动三轮车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4. 加快末端配送体系建设。推进“三进”(进高校、进社区、进机关)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或者第三方企业加大智能快件(信包)箱投入,加快快递末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完善快递末端综合配送体系。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智能快件(信包)箱,院校以及旧城区改造应预留满足快递服务用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接收快递的场所设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市住建局、鄂州职业大学、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 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工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为载体,推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村民快件代收代投服务,逐步实现城乡快递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布局,对纳入末端网点备案管理的村级邮政快递网点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整合各乡镇邮政、供销、万村千乡店等网络资源,打通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为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临空物流中心、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 开展快递网点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启动全市快递网点规范建设达标行动,落实“三不”(不着地、不抛件、不摆地摊)目标,提升服务能力,展示品牌形象,确保主城区快递网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力争乡镇快递网点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对标准化建设后验收达标的快递网点给予一定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大治理监管力度,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1. 支持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积极推进邮政业安全中心(机场快件安全监管中心)、区级邮政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对业务集中、监管任务较重的环节、区域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进寄递渠道“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快递业相关数据与鄂州大数据中心对接,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保障快递行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 引导快递行业绿色发展。持续在快递行业推广环保技术和材料应用,支持快递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新能源、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实行电子运单,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材料,鼓励使用环保包装物和填充物、可再生纸张和环保油墨印刷的封装用品。支持快递企业购置、租用新能源车辆,实现绿色环保低碳运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
  3. 完善快递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快递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引导作用,开展快递企业信用等次评定工作,定期发布通告和消费预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建立快递行业协会,发挥协会自律功能,完善公平竞争机制,遏制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
  4. 加强快递行业队伍建设。开展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升综合素质。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支持院校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鼓励开设快递专业或在物流专业开设快递课程,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指导督促快递企业逐步完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全覆盖,推进企业党组织以及工会建设,切实维护“快递小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鄂州职业大学、市总工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统筹规划、部署安排创建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6日—2022年9月)。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申报复评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制定鄂州市“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复评验收方案,做好资料汇编、示范点打造等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国家邮政局申请复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加强任务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从2020年直至2022年“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复评,每年定期对工作任务推进及成效情况进行评估,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
  (三)加强支持保障,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政策、资金等资源,及时协调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加大各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完善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提供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专项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创建快递示范城市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为全面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鄂州市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飞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思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蒋世一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  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先驰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继卡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蔡兴红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章修俊  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
  熊向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乙昌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詹  涛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汪  洋  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正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卫才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朱吉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  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  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一兵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景腰  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吕俊杰  市招商中心副主任
  王建新  市临空物流中心副主任
  刘新华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杨殿生  鄂州职业大学副校长
  倪雄武  鄂州海关副关长
  刘新华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姜全君  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圣海  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石义付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晓明  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剑飞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世一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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