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鄂州政发〔2020〕10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1-18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州市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更好对接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抓住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确保更多政策、项目在我市落地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围绕公共卫生体系、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城市、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十大领域,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推动鄂州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十大工程”目标任务
  (一)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程少云;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 三年目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改造市疾控中心P2实验室,组建鄂城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区级疾控中心,增强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完成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重症监护病区(ICU)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
  2. 主要任务。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以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和各类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重点推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市疾控中心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区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健康知识宣教、健康干预、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2)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重点抓好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加快对接覆盖全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系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等;在临空经济区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要求,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做好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储备。依托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通过建设,可转换病区床位从疫情前的不足200张增加到1600张,重症监护病区(ICU)从疫情前的大约20张增加到80张以上,能够满足重大疫情发生时医疗救治任务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门诊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满足疫情防控需求。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独立的P2实验室,有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负压P2实验室。
  (3)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对接省级“水、陆、空”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机制,融入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完善院前急救系统,在中心城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打造“15分钟急救圈”,区级打造30分钟急救圈,市急救中心建立独立的120指挥中心,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建立直属急救站点,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
  (4)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成立并发挥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医共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中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等作用。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31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远程视频终端、生化分析仪、胸片(DR)、彩超等常规医疗设备,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为313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所有车载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医院诊断,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建设。
  (5)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建设城市大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全体市民的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数据平台和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同时,通过规范发展电子健康卡、互联网医院、加快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等措施,力争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概算。全市三年拟实施项目28个,估算总投资46.7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5.8亿元。
  (二)交通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岳劲;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 三年目标。到2022年,全市高等级航道里程达77.6公里。完善水港、铁港、路港、机场集疏运体系,建成集疏运高速公路3条,打造三江港、鄂州民用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成一级公路30公里,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80%。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30公里、危桥改造30座。建成民用机场1个。
  2. 主要任务。
  (1)水运发展。协调推进长江“645”航道鄂州段整治工程建设,推进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一期、中国航油鄂州机场供油工程航油码头等项目实施。
  (2)多式联运。依托鄂州民用机场,充分发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鄂州三江港区国际物流铁水空公一体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优势,着力打造中部地区交通物流枢纽,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推进机场高速公路一期、鄂州机场快速通道(S203鄂州段)、疏港公路和鄂州机场供油工程(水路与管道联运)等建设。谋划推进连接武汉天河机场和鄂州民用机场的轨道交通和高铁进机场项目,打造客货“双枢纽”。积极推进三江港铁路物流基地集装箱和笨重货物铁路专用线、中车长江空轨多式联运转运装备三江港示范线建设。着力推进五丈港区航油码头,三江港区省交投沥青码头、大通物流码头和鄂钢矿石及件杂码头项目。
  (3)干线公路。重点推进G316长港段、华容段改造,提升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推进实施新城大道改建工程、武东大道工程等公路建设,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及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加强干线公路安防工程设施配套,对部分安防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提升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4)四好农村路。打造“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基础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建设,启动梁子湖区申报创建全省“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工作;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公路桥梁由应急管理转入常态管理。
  (5)旅游交通。重点推进梁子湖环湖绿道项目建设,全市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
  (6)高速公路。全面建成鄂咸高速、武阳高速公路鄂州段、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武汉新港高速公路鄂州段、燕矶长江大桥连接线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开展武汉都市区环线、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7)民航机场。建成鄂州民用机场及机场航油码头连接线、机场导航台道路等配套工程。
  (8)公交都市。建成公交停保场1座,购置充电桩200个,建设公交调度系统、维修保养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辅以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三年拟实施项目24个,估算总投资约549.9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5.2亿元。
  (三)水利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姜飞轮;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1. 三年目标。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升,临空经济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排涝标准50年一遇,其余重要城市建设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以上。多源互补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稳步加强,城乡一体化供水全面推进,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河湖生态进一步改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加强全市水文、水生态、采砂管理、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水利管理等感知信息平台建设和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的精细管理、预测预报、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撑能力。整合水利门户网站功能,打造鄂州水利“一张网”。
  2. 主要任务。
  (1)防洪提升工程。重点实施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开展薛家沟、梁子湖区徐连港(高桥河支流)整治;对武城湖、曹家湖垱网湖、红莲湖进行退垸还湖还湿及防洪能力提升。
  (2)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3)灌排提升工程。启动洋澜湖泵站改扩建工程;对全市内湖围垸98处灌区水毁工程恢复重建及对72处农田排涝泵站、港道、渠道进行更新改造。
  (4)农村供水工程。启动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华容区华容镇、段店镇、蒲团乡、庙岭镇、临江乡5个乡镇老旧破损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实施梁子湖区饮水供水保障工程,对梁子湖区太和镇、东沟镇、沼山镇、涂家垴镇、梁子镇等5个集镇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新建部分山区村供水管网。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三年拟实施项目9个,估算总投资约58.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5.9亿元。
  (四)能源提升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 三年目标。加快建设一批中低压电网工程,提高全市智慧电网覆盖率和供电可靠性;推进三江港LNG储气设施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三天储气能力任务,提高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天然气存储体系;加快建成鄂州民用机场项目供油工程,落实大飞机起飞基础保障;逐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2. 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华容变增容、罗庄220千伏变电站、官塘220千伏变电站等一批电网工程建设,完善以鄂州电厂和鄂州50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的双环电网结构,提升城市电网供电能力,为鄂州经济发展提供可靠能源保障;二是于2020年底建成三江港LNG应急储气设施项目,提升地方政府储气能力,加强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能力。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三年拟实施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0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1亿元。
  (五)新基建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 三年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泛在感知、数据共享、协同计算、高速连接、智能决策、绿色安全、服务民生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融合基础设施广泛赋能、创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广泛应用的新格局。
  2. 主要任务。
  (1)建设高速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到2022年,部署2000个以上的5G基站,实现5G网络重点区域全覆盖,新一代宽带网络实现智能、高效、快捷,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城市大脑”有效支撑城市智能管理。
  (2)深化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到2022年,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机场、高铁、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全面融入城市管理和生产生活。建设全省首条智慧高速公路,部署10万个以上城市神经感知单元、建成10个以上的智慧城市重点应用示范场景,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物联感知网络体系。
  (3)构建高水平创新基础设施体系。聚焦“光芯屏端网”、大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流等重点领域,争创1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家较大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3年拟实施项目50个,估算总投资828.1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49.6亿元。
  (六)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应急局)
  1. 三年目标。打造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序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优化区域布局,构建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统一高效协同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 主要任务。
  (1)打造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湖北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有限公司组成企业联盟,作为建设运营主体,统筹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运营工作,依托三江港冷链物流基地项目、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二期项目,建设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满足华中地区消费者对农产品多样化、新鲜度和安全性的高需求。
  (2)补齐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湖北名汇冷链物流园项目。加快冷链运输车辆、冷链信息平台建设等,保障胡柚、蓝莓、武昌鱼等特色农副产品全冷链保存和运输。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依托鄂州民用机场,建设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及集配中心,推进鄂州市地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鄂州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依托三江港多式联运体系,加快三江港枢纽集疏运基地、鄂州市吴都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等粮食保障项目建设。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3年拟实施项目4个,估算总投资28.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0.8亿元。
  (七)城市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 三年目标。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9%以上;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易涝点整治全部完成,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具备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梁子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开工277个以上,完工277个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2. 主要任务。
  (1)补老旧城区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鄂城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77个,其他各区至少开工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补排水防涝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不完善、应急抽排能力不足、排水管道不健全、城市易涝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调蓄设施、易涝点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着力解决抽排泵站能力不足、河道泄洪不畅等问题,谋划推进排水泵站、调蓄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河道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
  (3)补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等问题,2020年底前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加快推进武汉东区域问题管网整治一期工程、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老旧填埋场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5)补供水供气短板。着力解决城市供水管网老旧、管网漏失率高、配套管网不完善、老旧小区供水水压水量不足及备用水源问题,2020年将启动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工程及城东水厂工程。着力解决城市供气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燃气储备调峰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6)补地下综合管廊短板。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不完善、入廊难、管理机制不健全、马路拉链等问题,推进孙权大道综合管廊、马鞍山综合管廊、葛店香港路综合管廊、葛店环湖路综合管廊、临空经济区吴楚大道综合管廊、临空经济区燕花路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建设,谋划吴都大道综合管廊、文苑南路综合管廊等项目。探索建立管线入廊、有偿使用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
  (7)补道路交通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路网密度不足、微循环不畅通、主次干道断头路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主城区交通路口改造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着力解决公共停车设施和充电桩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8)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加快推进体育中心建设,各区按照“一场两馆”标准(1个标准体育场、1个不少于3000座体育馆、1个游泳馆)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水平。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三年拟实施项目61个,估算总投资254.6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4.3亿元。
  (八)产业园区提升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1. 三年目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7个、园区智慧化改造项目2个,科技产业园3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得到明显提高。
  2. 主要任务。
  (1)改造提升园区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补齐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和配套不足短板,力争在3年内提升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园区产业、人口承载能力,为临空产业导入奠定基础,打赢疫后经济重振战。
  (2)葛店开发区以创新为新动力,以项目为根基,不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大力推进生物医药化工企业搬迁和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工作,三年内力争实现国家开发区排名稳步提升;鄂城区做好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并以此为基础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借国土空间调规契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按照“十四五”规划思路完成既定发展目标。
  (3)打造智慧科技生态园。建设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项目,聚焦智能终端生产制造、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生态链企业,与武汉共同打造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推进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高质量发展,为工研院的市场化运作打好基础。加快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观测设施和中科鄂州量子技术工业研究院等平台的建设。谋划引进武汉大学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项目。以城市大脑项目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招商空间,推动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壮大。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三年拟实施项目12个,估算总投资333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21.5亿元。
  (九)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分管领导:姜飞轮;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任务: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向高标准农田倾斜,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制度,切实做好建后长效管护工作。
  (十)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分管领导:李忠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 三年目标。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收运能力延伸到农村,健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每年推进12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2. 主要任务。
  (1)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补短板。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并配备充足的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对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和水泥窑处置设施进行改造,对新建危废工业焚烧炉预留医疗废物进料口等配套设施。
  (2)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加强园区安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管,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园区安全性。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园区。持续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引导和帮助传统产业通过“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的技术改造增加“含金量”、“含新量”特别是“含绿量”。在工业技改中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类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葛店开发区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彻底解决居民区与企业交织混杂问题。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逐步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确定改厕模式,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无害化治理,全面完成省定“厕所革命”任务,实现厕所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全面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施农村公路向新增景区、农业产业园、规划发展村庄等节点延伸工程。结合农村“雪亮工程”,逐步实现村庄进出口、居民集聚区视频监控全覆盖。
  (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推动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突出源头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将问题整改直接相关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5)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洋澜湖、严家湖、三山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为重点,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存量资产整合、污水处理厂提标及管网完善、水生态修复、问题管网整治、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和底泥污染治理、退垸还湖等,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3. 重大项目及投资测算。全市三年拟实施项目10个,估算总投资5.9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1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市财政局会同各牵头部门,在统筹各类资金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十大工程”的筹资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项目责任人,制定项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滚动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并积极向省直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于11月底前将专项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报送至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责任落实。切实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项目实施层级。市级项目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推进落实;区级项目由各区负责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作为疫后经济重振的重中之重,高位推进,要建立单位“一把手”领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全过程服务,确保完成“十大工程”目标任务。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与各牵头部门沟通,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分配方面,重点保障“十大工程”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必要项目,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申报、使用、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市发改委要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十大工程”的融资支持,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十大工程”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更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供给。加快提升审批效率。各地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督查通报。市财政局和各牵头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反馈。市督查考评办将“十大工程”推进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进行约谈问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十大工程”建设进度、中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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