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1〕1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3-16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部署,坚定必胜信心,克难勇进,奋发有为,迈好第一步,展现新气象。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迅速组织责任单位研究制定相关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节点、分管负责人及责任部门,迅速形成责任清晰、措施具体、节点明确的实施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定,2月5日前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分层级建立目标任务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主导推进、协调各方、督办落实的责任,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的目标任务,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沟通协调,千方百计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责、接受调度、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要全面掌握分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报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三、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落实。继续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考核结账。市政府办公室、市督查考评办公室要严格对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要求,将《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跟踪督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

  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1年7月10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责任事项完成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集中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公室。

  附件:1.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样表)(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共5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粮食产量保持在5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共260项)

  (一)全力打造航空枢纽

  加快机场项目建设。

  1.秉承“四型机场”建设理念,持续推进数字化施工管理,全面完成机场主体、航空基地、供油等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机场运营。(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推进配套工程建设,加快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确保与机场同步建成、同步投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加快净空区处理工程建设,确保与机场同步建成、同步投用。(牵头单位:市昌达公司、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4.加快噪音区拆迁工程建设,确保与机场同步建成、同步投用。(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完成S203改造工程,确保与机场同步建成、同步投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完成场外配套水电气网工程,确保与机场同步建成、同步投用。(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铁塔鄂州分公司)

  构建对外开放平台。

  7.建成国际(普货)货运区和海关集中查验中心。(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鄂州海关、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8.推动鄂州海关开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鄂州海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申报建设“5+1”指定监管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鄂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加快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力争在机场建成时同步封关运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鄂州海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中心,市税务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优化通关环境,申请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鄂州海关、市税务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12.加强与国内外大型货代、快递、冷链和电商等物流企业的业务、资本合作。(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临空物流中心)

  13.推动三江港一类口岸通过国家验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鄂州海关,华容区政府)

  14.争取鄂州花湖机场片区、中部电商基地、三江港片区纳入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扩区范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鄂州海关,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积极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全面推进临空经济区建设。

  16.加快“五横六纵”骨干路网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市融媒体中心、铁塔鄂州分公司)

  17.加快光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18.加快花马湖西侧和北侧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19.推动市卫生临床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0.推动临空经济区人民医院建设。(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1.推动与武汉铁水公空等全球化口岸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临空物流中心、鄂州海关,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2.推动与天河机场共建武汉民航客货运门户“双枢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临空物流中心、鄂州海关,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3.遵循临空产业圈层布局规律,推动武鄂黄黄竞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4.加快鄂州长江大桥及配套路网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铁塔鄂州分公司)

  25.开展临空产业联合路演。(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6.将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引进省外资金350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90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70个。(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产业招商专班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7.量化实化各地各部门招商任务,运用好产业招商电子地图,开展大员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国际招商。(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产业招商专班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8.坚持大小项目并举,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基建”项目及航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产业招商专班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29.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0.积极推进武鄂市域铁路鄂州段(葛店南站至鄂州花湖机场)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区、华容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1.开展红莲湖、梧桐湖轨道交通前期研究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区、梁子湖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32.推动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3.确保新港高速鄂州段项目开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市委政法委,华容区政府)

  34.确保金龙机电智能制造项目开工。(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5.加快机场高速一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6.加快容百锂电五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37.力争武阳高速鄂州段建成通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政府)

  38.启动葛山大道西线延伸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

  提升要素保障水平。

  39.科学编制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0.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1.开展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5%的处置任务,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招商中心、市城投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2.坚持“亩产论英雄”,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3.提高政府投资精准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用好抗疫特别国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4.设立初始规模20亿元的鄂州临空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5.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6.协调推进征地拆迁,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47.协调推进砂石料供给工作,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厚植产业竞争优势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

  48.以新基建提升创新要素集聚力,借助武汉智力密集优势,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9.谋划武汉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项目等大科学装置落户。(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50.加快中科院沼山长基线原子干涉科学观测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梁子湖区政府)

  51.强化产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2.探索建立共性技术平台,帮助企业突破技术瓶颈,降低研发成本和风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3.支持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业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昌达公司,梁子湖区政府)

  54.支持湖北省中药产业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昌达公司,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55.加快全数字PET-CT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卫健委、市昌达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6.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葛店开发区双创谷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7.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58.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梧桐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59.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技改投资增长13%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昌达公司、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0.加快枫树纺织科技园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61.加快华工法利莱智能机器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2.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鄂钢公司、鄂州电厂、吴城钢铁、鸿泰钢铁等企业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昌达公司、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3.加快“进规”“隐形冠军”企业培育。(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4.推动企业上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5.推进“企业上云”工程,力争200家以上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市融媒体中心、铁塔鄂州分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66.做强葛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促进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发展,积极拓展跨境电商业务。(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7.确保葛店动漫文化小镇开工。(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68.加快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9.加快万吨冷链港二期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

  70.完善葛店地铁站功能,探索地铁商业圈模式。(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71.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推动实体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夜间消费、康养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消费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四)全面提升城市能级

  完善主城区功能品质。

  72.加快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73.加快华润城市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4.推进文化民俗街、商业步行街、小吃娱乐街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区政府)

  75.完成马鞍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6.加快樊口区域沿江路及江滩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

  77.加快滨江四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8.加快东洋澜湖湿地公园二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委,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9.加快新港路重载车道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中心、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鄂城区政府)

  80.加快吴都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81.启动吴都大道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2.启动燕沙东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前期工作。(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83.启动桥头森林公园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鄂城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327个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5.加快城南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公司,鄂城区政府)

  86.加快月陂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公司,鄂城区政府)

  87.加快英山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公司,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8.加快燕矶、杨叶二期等安置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89.鄂城区探索主城区现代化城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90.支持花湖开发区建设临空滨湖新城。(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91.推动泽林、汀祖、碧石渡打造转型发展集聚区。(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

  92.加快樊口产城融合城西新区建设。(牵头单位:鄂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

  93.加快华容区城区建设。(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

  94.支持红莲湖片区建设文化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95.支持三江港片区建设现代化物流新城。(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临空物流中心、鄂州海关)

  96.推进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一区四路”建设,建成规划展示中心。(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7.加快未来三路、创新一路、智慧一路、智慧二路建设。(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8.加快联投中交融资租赁项目、华中数字产业园项目进度。(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中心)

  99.加快梁子湖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国家级示范湖泊。(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府扶贫办、市供销社、市招商中心、国家电网鄂州供电公司)

  100.支持太和镇拉开县城骨架。(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公司、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铁塔鄂州分公司)

  101.支持梧桐湖新区建设生态科学城。(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中心)

  102.加快鄂旅投梁子湖文旅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梁子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昌达公司)

  103.加快葛店开发区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面配套,完善城市功能。(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4.确保三安光电Mini/MicroLED显示芯片产业化项目建成投产。(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105.加快大健康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6.推动临空经济区与主城区全面对接,打造临空经济核心区。(牵头单位: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鄂城区政府)

  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107.加快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委、电信鄂州分公司、移动鄂州分公司、联通鄂州分公司、铁塔鄂州分公司)

  108.推动“1+6”智慧应用场景落地,为城市打造“智慧大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

  109.大力推动拆违控违,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园林绿化管养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0.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主城区及乡镇试点地区的垃圾分类中转、运输、处理系统。(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1.启动百洪垃圾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委政法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2.完善城区公交线网布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3.加快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4.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步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115.推动大型停车场、居民小区、乡镇集市等场所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6.巩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三年行动成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117.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8.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供销社、鄂州银保监分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9.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力争生猪存栏量达到50万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0.支持华容区争创国家级台创园。(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委统战部)

  121.积极争取一批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和科技提升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区政府)

  122.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扶持发展现代种业,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3.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化体育、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24.继续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5.启动“未来乡村社区”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电信鄂州分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6.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沿江、沿港、沿湖、沿山”农旅融合示范带和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经信局、市融媒体中心、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7.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扶贫办、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8.支持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区(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9.积极推进华容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扶贫办,市委宣传部)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130.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鄂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各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1.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2.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3.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4.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5.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6.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元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7.探索建立乡村要素对接平台发展机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和各类人才返乡回乡下乡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38.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9.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将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纳入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0.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推进规划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村庄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扶贫办,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深入推进绿色发展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41.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2.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3.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4.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5.做好红莲湖区域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华容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146.完成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一期。(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7.完成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48.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区、梁子湖区政府)

  149.建立黑臭水体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

  150.全面推进洋澜湖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鄂城区政府)

  151.完善土壤监测网络,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2.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生态修复。

  153.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4.统筹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155.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河湖和小微水体水质,保障梁子湖水体环境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6.推动梁子湖、武城湖、曹家湖、垱网湖等退垸还湖、水系连通。(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华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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