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1〕6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5-3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鄂州市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交通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能源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产业园区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州市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鄂州市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完成19家乡镇卫生院规范发热门诊改造,无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完成市疾控中心P2实验室改造,提升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承担传染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实施市三医院传染病大楼负压病房改造;启动市、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区疾控中心)建设。

  ——2021年底前,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完成医疗机构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

  ——2022年底前,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和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完成5个区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疾控中心)建设。

  二、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扩建市疾控中心P2实验室,使之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险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大力推进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市、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区疾控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区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疫情及时发现和现场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实验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主要传染病病原体快速诊断能力,加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生物安全现场防护装备水平,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建设适用现场的传染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安全风险监测、职业健康风险监测实验室。

  2.市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强疾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提升疾病预防大数据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实验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分析鉴定能力,提高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和生物安全防护配置水平。建设各类传染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安全风险监测、职业健康风险监测相关实验室。

  3.疾控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市级不低于75平方米/人、区级不低于70平方米/人(按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疾控中心编制人员)或按服务人口核算,市级不低于250平方米/万人(按建成区常住人口)、区级不低于140平方米/万人(按辖区常住人口)。

  (二)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全面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各区级人民医院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区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救治第一道关口。

  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改善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期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具备已知传染病的常规检测能力。建设可转换病区,“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做到“平战结合”,中西医并重,具备迅速转换为传染病病床的能力。原则上,30万人口以下的区可开放不低于20张,30—50万人口的区不低于50张,50—100万人口的区不低于80张。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一般按照不少于可转换病区床位数的10%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加强区级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2.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托市中心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升市第三医院传染病收治能力,实现100%达标。建设可转换病区,原则上100万人口(市区人口,下同)以下城市设置病床60—100张;100—500万人口城市设置病床100—600张。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原则上重症监护病区(ICU)床位占比达到可转换病区床位数的10%。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建设负压P2实验室。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综合医院与传染病医院按标准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等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配置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必要设备,强化物资储备,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

  3.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按“平战结合”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方舱医院设备等方面医疗物资,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和设备品类,提升有效抵御第一波需求冲击的能力。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加强应急储备和日常实战演练,承担我市重大疫情救治和培训任务。

  (三)加强基层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改造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配备必备诊疗设备。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强化预检分诊、协同转运等功能。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所有车载设备、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区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区级诊断”。(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市、区、乡(镇)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市级“120”指挥调度中心功能。区级设置二级急救站、乡镇卫生院设置一级急救站,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城市地区≤5公里、农村地区10~20公里。按照城市地区每3~5万人1辆、农村地区每5万人1辆、边远地区每1~3万人1辆配置救护车辆。负压救护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的2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项目建设,整合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提高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水平。构建纵向贯通市、区、乡(镇)、村,横向链接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的重大疫情信息智慧决策平台。打造区域医疗资源预约服务系统,在已建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和检验中心的基础上,发展区域远程超声和联合门诊,实现资源预约、双向转诊等协同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线上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平台,搭载线上实名预约、挂号、缴费、检验检查报告查询、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加快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新建体育场馆、图书馆、剧院、展览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转换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文旅局)

  (七)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区级教育部门负责编制学校卫生室建设方案。区级教育、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建设。学校卫生室建设要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规模、师生员工数量相适应,按标准配备必要设备,满足中小学校、幼儿园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师生必要医疗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设置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按照行业管理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城区所在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有关要求配备设施与设备。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谋划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鄂州发〔2020〕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完成的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再调整。鄂州发〔2020〕7号文件之外的项目,可以滚动充实。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各类项目的建设时间节点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实行台帐管理、挂图作战、逐项对接。

  (三)工程验收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每年年底,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及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全市通报。

  四、项目谋划及资金筹措安排

  公共卫生体系项目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市区筹措、项目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全市三年计划实施项目15个,估算投资28.20亿元,2020年估算投资6.1亿元。

 

  鄂州市交通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聚焦交通强国湖北示范区、我市“三城一化”建设,大力发展基于空港、陆港、水港三港联动的空铁水公立体交通网络,深入推进鄂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加密、提质、互通”,努力在水运发展、多式联运、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民航机场、公交都市等8个方面补短板、强功能,用三年时间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惠民生的交通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交通硬支撑作用。

  (一)三年目标

  水运发展:全市高等级航道里程达77.6公里。

  多式联运:完善水港、铁港、路港、机场集疏运体系,建成集疏运高速公路3条,打造三江港、鄂州民用机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干线公路:建成一级公路30公里,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80%。

  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30公里、危桥改造29座。

  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93公里。

  旅游交通:新建环梁子湖绿道30公里。

  民航机场:建成民用机场1个。

  公交都市:建成公交停保场1座,充电桩200个。

  (二)分年度目标

  2020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约96亿元;建成一级公路8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80公里;动工建设花湖鄂州机场。

  2021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约158亿元;建成一级公路15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6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5公里,实施公路危桥改造27座;新增高速公路63公里;完成公交停保场建设;建成鄂州花湖机场。

  2022年:完成交通补短板投资约38亿元;建成一级公路7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4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5公里,实施公路危桥改造2座;新增高速公路30公里;购置充电桩200个。

  二、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1)水运发展:协调推进长江“645”航道鄂州段整治工程建设,推进鄂州港三江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中国航油鄂州花湖机场供油工程航油码头、鄂州港三江港区富地富江LNG船用加注码头等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华容区人民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多式联运:打造鄂州港三江港区公铁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鄂州三江港区国际物流铁水空公一体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以鄂州花湖机场为核心,谋划物流集疏运通道,通过实施燕花大道、五丈港至文塘疏港公路等项目,实现区域物流快速集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华容区人民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干线公路:加快S203鄂州机场快速通道工程续建项目建设,重点推进G316华容段改造,提升国省干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推进鄂州市新城大道新改建工程、武东大道工程等公路建设,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及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加强干线公路安防工程设施配套,对部分安防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提升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四好农村路:打造“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基础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旅游交通:重点推进梁子湖环湖绿道项目建设,全市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高速公路:全面建成鄂咸高速、武阳高速公路鄂州段、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武汉新港高速公路鄂州段、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鄂州段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开展武汉城市圈大通道南段(江夏至鄂州)、鄂州花湖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武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项目单位)

  (7)民航机场:建成鄂州花湖机场及机场航油码头连接线、机场导航台连接线等配套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公交都市:建成公交停保场1座,购置充电桩200个,完善公交调度系统、维修保养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和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住建局,鄂城区人民政府,市供电公司)

  三、重大项目及投资估算。全市三年计划实施项目22个,估算总投资约472.94亿元(三年计划完成投资约291.35亿元)。

  (一)水运发展:建设鄂州港三江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中国航油鄂州机场供油工程航油码头、鄂州港三江港区富地富江LNG船用加注码头等三个项目,总投资约17.63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92亿元。

  (二)多式联运:建设鄂州长江现代物流园项目,总投资约13.45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

  (三)干线公路:建设G316泽林至樊口段改建工程、G316华容段改扩建工程、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燕花路、新城大道、武东大道、机场导航台连接线等七个项目,总投资约61.24亿。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7.77亿元。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三个项目,总投资约2.13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2.13亿元。

  (五)旅游交通:建设梁子湖环湖绿道项目,总投资约10.3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

  (六)高速公路:建设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武阳高速公路鄂州段、武汉新港高速公路(鄂州段)、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鄂州境内)等五个项目,总投资约218.59亿。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21.03亿元。

  (七)民用机场:建设湖北鄂州花湖机场项目,总投资约148.12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20亿元。

  (八)公交都市:建设鄂州市公交都市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2020—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

  四、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各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重大项目进行梳理排序,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将各重大项目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协调一般债和专项债资金申请到位,全面推动补短板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十三五”续建项目,切实达到目标进度要求;精准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对具体条件的“十四五”规划项目,尽早启动各专项编制报批,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各区、市直相关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对标对表交通补短板各项目标任务,开展自查、总结。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补短板项目进行总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交通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表、进度表,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任务,确保重点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积极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规划与我市国土空间、水利湖泊、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对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要素制约问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在争取各项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支持前提下,充分吸收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补短板工程项目的建设。

  (四)加强安全保障。坚持以“高起点、高标准”为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为切入点,严格落实节点目标考核,强化问责机制,定期发布工程进展情况,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问责、促落实,确保交通补短板目标如期完成。

 

  鄂州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一)三年总目标

  结合《鄂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实施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推动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城乡一体化供水全面推进,河湖生态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推进水文、水生态、水土流失、河道采砂、水利工程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的预测预报、分析评价、管理决策能力。

  (二)分年度目标

  2020年,实施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智慧水务建设。续建曹家湖垱网湖、武城湖、梁子湖水系连通(退垸还湖)工程、长港河系统治理工程、民信闸除险加固工程、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乡供水管网工程、城东水厂工程、武汉东区域问题管网整治一期工程。

  2021年,启动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洋澜湖泵站改扩建工程、梁子湖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梁子湖区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鄂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樊口大闸除险加固工程。

  2022年,续建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洋澜湖泵站改扩建工程、樊口大闸除险加固工程、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鄂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梁子湖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1.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曹家湖垱网湖、武城湖、梁子湖水系连通(退垸还湖)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洋澜湖泵站改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6.樊口大闸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长港河系统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8.民信闸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9.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华容区人民政府)

  10.梁子湖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责任单位: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11.梁子湖区高桥河徐连港整治工程(责任单位: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12.鄂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3.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14.航空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5.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6.城乡供水管网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7.城东水厂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8.武汉东区域问题管网整治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9.洋澜湖清淤疏浚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0.智慧水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梳理项目清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精心组织,确保完成补短板工程建设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总结水利补短板项目三年建设成效和经验。

  四、资金筹措

  水利补短板项目资金来源,除按照现有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外,由市、区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水利补短板工作的统筹指导。各项目法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问责制,压实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水利补短板建设任务。

  (二)谋划推动前期工作。水利补短板项目要建立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利益协调等问题。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健全工程质量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强化水利补短板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帮助督促项目法人解决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鄂州市能源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能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完善鄂州电网高可靠双环网结构;油气产供储销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新增地方政府储气设施,达到“地方政府3天、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鄂州官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鄂州官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1台,新建220千伏线路共约32公里,项目总投资14559万元,计划于2021年完成可研报告,完成压矿、地灾、安全评审,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二)鄂州罗庄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鄂州罗庄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220千伏主变2台,容量为2×180MW,项目总投资4076万元,计划于2021年完成可研报告,完成压矿、地灾、安全评审,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1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三)钢光鄂电网优化工程。钢光鄂供区22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新建220千伏线路20.31公里(其中电缆线路1.11公里),项目总投资8590万元,已于2019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1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四)鄂州花湖机场110千伏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鄂州花湖机场110千伏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33.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23.3公里,电缆线路长10.2公里,项目总投资17147万元,已于2020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1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五)鄂州官塘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鄂州官塘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新建110千伏线路共约15公里,项目总投资1122万元,计划于2021年完成可研报告,完成压矿、地灾、安全评审,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2年开工建设,2022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六)鄂州红莲湖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鄂州红莲湖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主变1台,容量为1×50MW,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于2021年完成可研报告,完成压矿、地灾、安全评审,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七)鄂州燕矶11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鄂州燕矶11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增容110千伏主变1台,容量为1×50MW,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于2021年完成可研报告,完成压矿、地灾、安全评审,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线路规划意见并取得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八)湖北鄂州花湖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湖北鄂州花湖机场项目供油工程包括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机坪加油管线、场外输油管线、航油码头配套工程、航煤卸油码头六个部分,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航煤卸油码头部分计划于2021年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项目其他五个部分已开工建设,于2021年竣工投产。(责任单位:中航油鄂州分公司)

  (九)鄂州市三江港LNG应急储备站。鄂州市三江港LNG应急储备站新建150立方米储罐10台,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和相关设备,项目总投资6706万元,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包含安全评价工作、环境评价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项目已于2020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竣工投产。(责任单位:鄂州市安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三、资金筹措

  能源提升工程计划实施9个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3.72亿元,其中电网项目7个估算投资5.5494亿元,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个估算投资8.1706亿元,项目建设资金均由企业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建立项目推进台帐,明确各阶段推进任务,制定项目推进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各区对辖区内能源补短板项目要加强督办,切实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和项目调度服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快项目审批。各区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鄂州市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打造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序推动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备建设工程。补齐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短板,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优化区域布局,构建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统一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打造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1.支持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有限公司组成企业联盟,作为建设运营主体,统筹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和运营工作,依托鄂州市三江港冷链物流基地项目、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二期项目,建设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华容区人民政府)

  2.积极推进三江港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0.88亿元,项目规划面积266.4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冷藏冷冻仓储区、冷链物品流通加工区、城市分拨配送区、全球食品体验展示交易区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区,建成后实现总库容量15.5万吨冷藏仓储服务。积极协调项目前期手续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华容区人民政府)

  3.积极推动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二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总投资10亿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3号冷库及配套制冷机房、加工展示车间、配套综合楼、城市大厨房、跨境电商保税库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二)补齐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短板

  1.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胡柚、蓝莓、武昌鱼等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建设,形成杜山、沼山、涂家垴、长港等重点品种农产品物流配送节点,提升蟠龙批发市场等冷链设施水平,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加快推进湖北长港智慧物流园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临空物流中心,鄂城区人民政府、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博恒、农祥瑞、众联等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共同配送,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特色农副产品的冷链保存和运输。推动赤湾物流、大通物流等企业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物流信息的互通交换,提高物流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临空物流中心)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满足粮食收储需要。引进先进粮食仓储设备和技术,切实改善粮食仓储条件。推动粮食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粮食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积极推动三江港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项目总投资1亿元,主要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库、冷链仓库、指挥中心、管理用房、生活用房、地上附属设备用房、门房及配套。主要用于医用口罩、防护服、医用器械等医疗物资储备,兼顾其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已于2019年11月开工,要加大协调力度,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华容区人民政府)

  (2)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与集配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8亿元,拟在临空经济区征地310亩,建设国家级高端应急装备物资集配中心、应急物资供需平台、综合运输服务平台和捐赠物资管理平台,实现应急物资现代化、科学化、智能化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用地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工程共实施项目4个,按照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项目整体进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对成熟或已开工的项目加强监管指导,加快推进;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初步设计、用地预审、环评、能评等。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尽快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招标,取得施工许可证,尽早开工建设。

  第三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竣工验收,顺利投入使用。

  四、资金筹措

  (一)鄂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包括2个子项,估算总投资20.88亿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外,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二)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应急储备设施项目2个,估算总投资9亿元。按照分级保障原则,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省级项目由省财政厅统筹资金解决,市级项目由市财政部门统筹资金解决。

  五、保障措施

  市发改委、市应急局要高度重视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施补短板疫后重振工程,结合工程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建立项目推进路线图,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全过程服务,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鄂州市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9%以上;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易涝点整治全部完成,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具备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梁子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开工327个以上,完工327个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

  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全市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公里以上,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77个,“40工程”社区改造全面收尾。

  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8%;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65%以上;全市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公里以上,开工老旧小区改造50个。

  到2022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9%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70%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全市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公里以上,老旧小区改造有新开工项目,完工老旧小区改造327个以上。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易涝点整治全部完成。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城市全部具备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城市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梁子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补老旧小区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老旧小区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2020年全面完成“40工程”老旧社区整治改造。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开工277个,2021年开工9个,2022年有新开工项目,三年完工286个以上;华容区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开工1个,2022年底前完工1个以上;梁子湖区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开工15个,2022年底前完工15个以上;葛店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开工25个,2022年有新开工项目,2022年底前完工2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二)补排水防涝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不完善,抽排泵站能力不足、河道泄洪不畅、排水管道不健全、城市易涝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调蓄设施、河道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易涝点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沿湖格栅提档升级改造、环洋澜湖综合治理、积水点改造、东洋澜湖沿湖景观工程等项目建设,启动滨江防洪及江滩综合整治(四期)、葛店开发区城市排水设施、葛店开发区新建城市防洪排涝泵站管网及积水点管网改造、葛店开发区如意林带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补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泥处理处置缺失等问题,谋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污泥处理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武汉东区域问题管网整治一期、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等项目建设,启动鄂州市水环境整治一期、梁子湖区太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华容区交通路华新街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华容区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收集转运体系不完善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老旧填埋场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推进鄂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补供水供气短板。着力解决城市供水管网老旧、管网漏失率高、配套管网不完善、老旧小区供水水压水量不足及备用水源问题。加快推进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等项目建设,启动鄂州市应急备用水源、葛店开发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等项目。着力解决城市供气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燃气储备调峰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补地下综合管廊短板。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不完善、入廊难、管理机制不健全、马路拉链等问题,科学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连线成网,发挥管廊集群效益。探索建立管廊入廊、有偿使用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完成孙权大道综合管廊、马鞍山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葛店开发区香港路综合管廊、葛店开发区环湖路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启动吴楚大道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文苑南路综合管廊、吴都大道综合管廊、燕花路综合管廊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补道路交通短板。着力解决城市路网密度不足、微循环不畅通、主次干道断头路等问题,谋划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主城区交通路口改造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新港路(重载车专用车道)、城南安置小区配套道路、将军大道(孙权大道至保税区)道路工程、文塘路(鄂东大道至吴楚大道)、华容区三号路(三期)、葛店开发区市政道路建设、葛店开发区润阳路(创业大道至人民路)道路提升改、葛店收费站及新桥收费站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启动葛店开发区湖滨大道(高新大道至创业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葛店开发区高新大道(创业大道至五四湖)南幅路改造工程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各区按照“一场两馆”标准(1个标准体育场、1个不少于3000座体育馆、1个游泳馆)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水平。加快推进鄂州市会展中心、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吴都生态廊道全民健身区、梁子湖区全民健身公园、葛店开发区文体公园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谋划阶段(2020年12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项目进行再次梳理,按照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对一般债和专项债举债额度进行摸底确认,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为项目实施夯实前期工作基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9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一般债和专项债的申报程序,对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抓紧组织申报,同时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有关预算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行动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2月)。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确保主要任务不漏项。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四、资金筹措

  全市计划实施城市补短板项目39个,总投资132.69亿元。其中,补老旧小区短板项目7个,估算投资6.45亿元;补排水防涝短板项目8个,估算投资19.56亿元;补污水收集处理短板项目6个,估算投资12.64亿元;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项目1个,估算投资0.13亿元;补供水供气短板项目3个,估算投资10.14亿元;补地下综合管廊短板项目1个,估算投资4.87亿元;补道路交通短板项目10个,估算投资45.6亿元;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项目3个,估算投资33.3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一把手”领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建立项目库并登录省住建厅重大项目谋划平台完成每月项目调度,配合市住建局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城市补短板工程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作为疫后经济重建的重中之重,切实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并按照项目清单加快推进,确保到2022年底完成城市补短板工程任务目标。各专项牵头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再由市住建局向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资金支持。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将城市补短板工程项目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并推动实施。积极向市区财政部门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向市区发改部门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向省有关部门争取中央防疫专项资金等,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鄂州市产业园区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抢抓中央支持湖北发展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推进产业园区数字化、智慧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到2022年,基本完成产业园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全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发展、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工程。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园区基础设施薄弱和配套不足短板,力争在3年内提升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高园区产业、人口承载能力。

  1.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912,000平方米,其中航站油库129000平方米,保税加工区170000平方米,保税服务区240000平方米,保税物流区240000平方米,口岸作业区13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2682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6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640平方米。一期建设总部大楼、服务中心、展示中心、档案中心、创客人才公寓等;二期建设产业孵化办公区、商业配套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花马湖北侧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八号路、九号路、十号路、十一号路、沿江大道和工业园南路等6条市政道路,总长6.02千米。配套建设桥梁、排水、综合管廊、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花马湖西侧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47180平方米,包含单层车间78300平方米,多层车间72000平方米,冷链仓储76000平方米,综合楼18000平方米,配电站及设备房2880平方米。道路工程建设全长约9.035千米,包含环湖路、环湖一路、环湖二路、环湖三路、环湖四路、燕花一路、燕花二路、燕花三路、吴都大道。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00余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鄂州光电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南路、池湖三路、池湖四路和燕沙二路等4条市政道路,总长约3.16千米,道路红线宽20—30m。(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鄂州航空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市政道路约24千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燃气、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中小学、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面积76263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葛店开发区大健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4.688千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8.三江港现代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甩挂物流中心、现代仓储中心、港区转运中心及中央服务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华容区人民政府)

  (二)园区智能化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葛店开发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远程办公、移动安防、智慧停车等智能化管理。葛店开发区智慧城市项目涵盖社区服务、交通、城建等领域。智慧社区主要包括平安小区系统、服务中心系统、综合平台系统等;智慧交通主要包括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等;智慧城管主要包括智慧环卫系统、监督指挥系统等基础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智慧科技生态园。积极建设光谷国家储存器配套项目,并依托武汉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等智力、技术密集优势,加快红莲湖新区半导体、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发展。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项目。聚焦智能终端生产制造、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生态链企业,与武汉光谷共同打造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华容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明确产业园区提升工程三年对象,协调推动2021年拟开工项目动工建设。

  第二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加快提升园区前期工作,推动2021年拟开工项目动工建设。

  第三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推动2022年拟开工项目动工建设,对2022年前完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

  全市三年计划实施产业园区提升工程10个,估算总投资235.082亿元。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产业园区项目给予建设资金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全市产业园区提升工作推进机制,协调推进我市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华容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产业园区项目给予支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园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华容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办落实。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人协调推进机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制定项目责任落实清单、工程进度及时限清单。各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4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市发改委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中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的跟踪督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华容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鄂州市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目标

  (一)三年总目标。

  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缺口,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全市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积极推进鄂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改扩建工程建设,使其基本满足本区域危险废物主要类别处理能力。推动建设鄂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升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水平,为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夯实基础。

  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着力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根除长江化工污染隐患。

  三年累计推进3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性着眼,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洋澜湖、严家湖、三山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为重点,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存量资产整合、污水处理厂提标及管网完善、水生态修复、问题管网整治、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和底泥污染治理、退垸还湖等,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分年度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工程任务,谋划推进鄂州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理处置利用体系建设;按省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有关要求,持续做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个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推进洋澜湖综合整治、三山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

  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体系;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完成1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累计完成2个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到2022年底,推进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向村(社区)卫生院延伸,实现全覆盖;建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体系,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协同处置联动机制;推进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完成1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成果;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洋澜湖、严家湖、三山湖水系水质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补短板及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腾退工程。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对现有危险废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扩建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集中处置设施,采用微波消毒工艺处置医疗废物,通过改进现有处置工艺或更新设备,优化处置方式,大幅度提升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为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备,配备足够的医疗废物收运、消杀和废水废气处置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鼓励水泥厂、钢厂等具备工业窑炉的企业参与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补齐鄂州市危废集中处置缺口;鼓励企业内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腾退工程。将我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应急填埋区域的库容腾出,用以接收、填埋经消毒处置后的医疗废物残渣。每年腾出库容4300立方米;3年腾出总库容约13000立方米。(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补短板。

  按照省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有关要求,持续做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巩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成果,妥善化解各类风险。(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

  连续三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清单,将问题突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及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维护不专业、农村厕所管护不到位、农村小微水体治理不长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高等问题,纳入整治计划,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

  (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连续三年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建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将问题整改直接相关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系统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洋澜湖、严家湖、三山湖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为重点,围绕全市水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水环境质量改善项目,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存量资产整合、污水处理厂提标及管网完善、水生态修复、问题管网整治、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和底泥污染治理、退垸还湖等,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对照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关键环节完成的时间节点,对工程实施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项目实施夯实前期工作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对纳入滚动项目库且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和工作流程抓紧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有关工作,同时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有关预算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行动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确保主要任务不漏项。各牵头单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四、资金筹措

  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项目合计13个,估算总投资25.04亿元,资金由市发改委从鄂州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十大工程中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总金额中进行调配。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辖区生态环境短板突出问题,全力确保辖区重点任务的完成。不足部分由市场主体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市场化融资等途径筹资。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统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建立鄂州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建立会商、调度通报、督办督查和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统筹管理、协调推进作用,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指导和支持,建立市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建立项目库,不断充实完善、滚动更新、梯次推进。各区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比照市级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全面统筹推进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任务,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素保障、建设实施的全过程推进机制,大力推进实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保障资金投入,落实重点工程。加大和保障资金投入,采取有利政策措施,加强与各重大项目牵头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利用以往年度财政结余资金保障必要项目;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市财政局要加强一般债券申报、使用、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市发改委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专项基金和统筹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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