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执行力的意见

鄂州政发〔2023〕1 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7-1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为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省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努力建 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鄂州 篇章,现就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执行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执行的使命担当
  ( 一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 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守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 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 二)切实履行抓执行主体责任。各级各部 门是本地本行业抓执行的责任主体,在制定政策 时要同步研究部署抓执行工作;主要负责人是本 地本行业抓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分管负责人是抓执 行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执 行落实。要坚决避免矛盾上交、责任下卸,杜绝 执行落实中不反馈进展情况,交办跟进中不跟踪问效等现象。
  (三)切实履行统筹督办责任。市督查考评办公室作为市委市政府督办督查、绩效考评、效  能监督的专职机构,要按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各级各  部门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本部门的运转中枢,要加强统筹协调、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执行的重点领域和工作要求
  (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出台后,牵头部门要按程序 汇总报送传达部署和分解推进情况。在文件实施 过程中,有关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办公室、市督 查考评办公室报送实施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文件贯彻落实过 程中进展迟缓、部门协调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五)积极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对《市 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市 经济工作会等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 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对 主要经济指标、重大举措、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 案,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进展 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跟踪 督查,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经济运行、招商引资、 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并以进度表的形式在适当位置公示。
  (六)做好上级反馈问题落实和领导交办、
  批示事项办理。对巡视、督查、审计、检查反馈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 并迅速整改到位。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紧急 事项,各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要立即办理,并及 时反馈办理结果;非紧急事项,原则上 10 个工 作日内办结。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 收到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现场办公会决定事 项,要在 3 个工作日内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办理; 各级各部门要随收随办,1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反馈到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督查考评办公室。
  (七)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加快建设。由市 发改委会同市督查考评办公室、市统计局、市招 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定期通报招商签约动工率和 纳统率。对集中开工的重大项目和各类会议文件 明确建设的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进行梳理和督 办,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 八)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对市委各类 会议确定的重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限期办理, 并及时向市委报告办理情况。对市政府全体会 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 会等会议议定的事项,要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三、进一步健全执行推进机制
  (九)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 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的要求,建立交办、 跟踪、回告的闭环工作机制,坚决做到执行有力、 反馈及时。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凡有明确时 限的工作任务“ 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对确实不 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书面说明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定 期研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 全局观念,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 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部 门间信息沟通机制、重大问题协商机制,确保无缝对接、顺畅执行;对区域之间、部门之间或地  方与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在 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协调解决。
  (十一)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 及时掌握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交办的事项 等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执行力强、工作成效突出 的,及时交流经验、表扬激励;对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效果不佳的,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作风
  (十二)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 树立“ 今天再晚也是早、 明天再早也是晚” 的意 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 时时放心不下” 的 责任意识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交账。要 坚持“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办不超时”,推行“ 马上就办”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要紧紧 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 查研究,查进度、解难题、抓实效。市政府领导、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 少于 60 天。调研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对基层反映 的诉求, 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一时不能解决 的要带回研究解决,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应梳理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十四)严格问效问责。把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全过程,由市政府办公 室按照时间节点对落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评估,对进度落后、效果不佳的提出预警;在预 警期内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市督查考评办公室进 行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必要时,由市政 府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 提醒谈话、约谈;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2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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